拿野釣漁獲物賣錢被抓,湖南這名「釣友」慘了!連家中藏著的釣具也被搜出!
自2020年1月份長江流域「十年禁漁」以來,長江幹支流沿線的許多地方,都加大了對非法捕撈行為的查處力度。違法捕撈的行為少了,河中的魚兒自然也多了起來,這對釣魚人來說,可謂是一件大好事。
但好事歸好事,有釣友卻在不經意間踐踏了紅線,將好事變成壞事,甚至將自己「釣」了進去!究竟是怎麼回事,看看湖南這名釣友的遭遇就知道了!
近日在湖南懷化洪江區河濱路桃李園農貿市場內,滕某正在售賣野生鯽魚,突然出現的執法人員,打了滕某一個措手不及。
自己售賣的12尾野生鯽魚被沒收,同時,相關人員也前往其家中進行搜索,並收繳了搜出來的釣具。
這種突如其來的打擊,顯然讓滕某感覺有些委屈:自己釣的魚吃不完,拿來售賣也不行?這些漁獲物也不是非法捕撈的,完全是自己一線一鉤釣上來的啊……這下不但漁獲物被查了,自己家裡的釣具也被搜出來,沒收了!
這真是禍不單行,福無雙至啊!甚至開創了「垂釣漁獲物交易被查」第一案。究竟冤不冤?我們來看看相關規定。
漁政部門早在2020年4月份,就針對娛樂性垂釣的行為規範,下發了指導意見。除了規定「一竿、一線、一鉤」,禁止「長線多鉤」、「單線多鉤」、「多線多鉤」等作釣行為外,還有一條比較醒目的規定,就是「禁止垂釣漁獲物上市交易」!
看了這樣的規定,不知道這位拿漁獲賣錢而被抓的「釣友」,會作何感想?
據悉,目前滕某因違規售賣垂釣漁獲物,已被相關部門調查,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不得不說,這對眾多釣魚人是一個莫大的警醒。
長江流域「十年禁漁」以來,各地非法捕撈現象少了,魚自然會慢慢多起來。對於垂釣愛好者來說,爆護的次數可能較之前頻繁了,這對釣魚人來說,可算是一件大喜事。
但在任何時候,作為一名有責任心的釣友,都應該牢記自己的底線。娛樂性垂釣的目的是什麼?簡言之就是娛樂為主,漁獲物的多少,不應是釣魚人的終極目標。
釣到的魚過多,吃不完拿去送人,甚至放生都未嘗不可,但如果要拿去售賣,這個性質就完全變了。
試想一下,以售賣漁獲為目的的垂釣行為,和電打魚、下絕戶網的人有何區別?一旦和利益掛鈎,垂釣運動將失去它的精髓,釣魚人也會變成沒有靈魂的釣者,甚至可能會為了利益,逐步淪為「電工」、「網工」等讓人唾棄的非法捕撈者。
湖南釣友售賣漁獲的這種做法,可謂是教訓深刻。為了幾條小魚,把自己「釣」進去,完全是得不償失的行為。
釣魚,是一種生活,但不是謀生的手段。在禁漁期內售賣漁獲物,更不應是釣魚人的作風。對真正的釣魚人來說,決不能為了一點利益,而出賣自己的靈魂!
編輯/魚小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