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尤加
編輯:林晨
據大河報報導,今年3月,年僅八歲的小花隨同媽媽一起去朋友紀某家學琴,但卻被紀某性侵。得知此事後,媽媽帶小花去警局報警,警方很快就將紀某抓獲。但在開庭前,媽媽卻接受了紀某家屬六千元的道歉條件原諒了紀某,使得他得到輕判。
紀某與小花的媽媽相熟,因而媽媽將小花送到他家去學琴。見小花專心致志的在學習,媽媽便提前離開了,打算等小花學好後接她回家。媽媽剛走,紀某就以要帶小花放鬆一會兒為名,將她帶到沙發上給她播放手機裡的成人視頻,還乘機對她上下其手。小花因感到疼,所以想要跑開,卻被紀某抱了回來並帶到臥室裡進行性侵。
回到家後,小花跟媽媽叫疼,並將所遭遇的事情都說了出來。媽媽得知後,馬上帶小花去警局報警。警方立刻出警,將紀某捉拿。面對小花的指認,紀某並不否認。後來紀某家屬向小花媽媽請求原諒,並願意支付六千元作為賠償。秉著息事寧人的態度,媽媽答應了並配合紀某家屬向法庭請求諒解。因得到被害者家屬同意,再加上紀某認錯態度良好,因而得到輕判,只用賠償六千元與一年六個月的有期徒刑。
面對媽媽用六千元就接受了對方的道歉,網友們紛紛表示無法理解,對她的行為感到無語,認為她的眼裡只有金錢,對女兒所受到的傷害根本就不在乎,失去了為人父母的底線。也有人認為,就算是從貪錢的角度來說小花的父母也很蠢。如果不諒解,法院判處的懲罰措施中也有罰款,而且肯定多於六千元,這樣不僅能得到賠款,還能讓紀某得到相應處置。小花的父母這簡直是為了一些微不足道的蠅頭小利,就把女兒給賣了。
不少代入感強的網友更是為小花鳴不平,認為她是有多倒黴才會遇上這樣的父母。小花作為此事的受害者,原不原諒紀某應該是她的權利而不是父母的。小花尚且年幼,無法妥善的面對這類事情,父母就應該做好表率作用,讓她知道該如何維護自己的權利,如何讓侵害者受到懲罰,而不是為了錢財做出妥協。
兒童被性侵的案件一直源源不斷的出現在大眾的眼前,獲得極大的關注與熱議。比如今年八月二十九號,黑龍江哈爾濱的一名四歲女童就被隔壁五十四歲的鄰居劉某性侵。劉某乘女童的爺爺奶奶吵架,誘拐走女童進行威脅,導致她渾身是傷,因錯過最佳搶救時間而被送入重症監護室。醫生診斷她得了急性腸胃炎,血容量不足性休克,治療費一天就是一萬元。
還有早在14年的一起轟動一時的案子,廣州九歲的女童被鄰居侵害長達三年,而父母卻對此渾然不知。鄰居威逼女童不能將此事說出去,還逼迫她每周都要準點乖乖送上門,不然就捂上她的嘴進行毒打。父母得知此事後,都為自己的疏忽感到自責,也為平時看起來老實的鄰居會做出這種事情感到不敢置信。
曾有專家指出,在中國兒童被性侵的發生率雖然較高,但真正被報告的案件數量卻極少。經過研究和調查,發現兒童及其家庭嚴重缺乏性知識、兒童的恐懼、兒童羞恥感、兒童嘗試揭露的家庭負向反饋等都是阻礙案件被報告的原因。
河南省兒童希望救助基金會創始人張雯認為,想要切實保護兒童,就要從行動和思想上,讓兒童知道哪些行為是對的,哪些是不對的、是侵犯行為。也行儘快完善相應法律法規,嚴懲打擊施虐者。另外,受虐兒童的相關服務缺失,福利機構建設不足等,是中國解決兒童社會問題的短板,相關部門應當完善基層服務,建立起相應的兒童保護組織。
家長的疏忽有時也是孩子遭到性侵的原因,特別會導致熟人作案的產生,應加強對孩子的保護,教導他們相應的應對措施。如果事情發生後,也要加強對孩子心理上的保護,進行及時的引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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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信息參考來源:大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