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叢林清規是僧眾行、住、坐、臥生活之準則。印度僧尼以戒律為生活規範,我國僧團除戒律外,還制定其他若干約束僧尼言行的清規。《百丈清規》的「清規」二字,有「清淨規約」的意思。它是禪宗的叢林制度,也就是禪宗寺院組織的程序和寺僧日常行事的準則。大家往往只對「規」耳熟能詳,但「清」字的意義和來由卻很少有人注意,對此,中國社會科學院世界宗教研究所黃奎發表了文章《佛教清淨制度旨在為其信仰服務》,作者在文章中不僅對「清」做出了解釋,並介紹了不少「清規」細節。鳳凰佛教佛教觀察家欄目編輯文章如下:
「禪林清規」發樣地百丈寺(圖片來源:人民日報海外版)
一般而言,清規的本意是指清淨僧團的規矩或旨在使叢林清淨的規章制度。傳統的佛教僧侶以清眾自居,以出世為目標,因為他們認為世俗社會是濁染的,只有出世才能解脫出來。於是佛教僧侶在日常修行中對自身、用具及周圍環境的潔淨與否、清淨與否便非常講究,不僅經常燒香以除去周圍臭氣、保持嗅覺的清淨,而且不斷地進行清潔和洗浴,除去附著於自身、器具和周圍環境的汙穢,以獲得視覺、味覺、觸覺上的清淨,同時還堅持說「正語」以保持聽覺上的清淨,最終達到佛教信仰上的清淨。
據佛教史籍記載,早在原始佛教時期,釋迦牟尼對於清淨就有種種說法,如「洗淨有三種:一洗身,二洗語,三洗心」,目的是「令除去臭氣、安樂住」,且「有染比丘不得禮人,不得受人禮」。「染有二種:一飲食染。二不淨染。不淨染者,但是糞土涎唾汙穢,及大小行來未洗者。」《大比丘三千威儀經》云:比丘大小便若不洗淨,「不得坐僧床座及禮三寶,亦不得受人禮拜」。佛教對於清淨的講究可謂由來已久,源遠流長。
在宋元禪宗清規中,對於如何達到和保持生理清淨、心理清淨、信仰清淨也有種種規定。北宋《禪苑清規》「大小便利」條規定:僧人如廁時「臨廁彈指三下,以警啖糞之鬼。不得涕唾狼籍,努氣作聲,廁籌劃地,隔門壁共人語笑」。如廁後必須洗淨、盥漱,「準律須嚼楊枝」。「準律若不洗淨,不得坐僧床及禮三寶,亦不得受人禮拜。」其中洗淨、盥漱、「不得涕唾狼籍」云云,屬於物理清淨或生理清淨,而彈指警鬼,不洗淨則不得坐僧床、禮三寶和受人禮拜顯然屬於心理清淨。《禪苑清規》「發書」條、「受書」條規定發信、收信均要香薰,可說物理清淨、心理清淨盡在其中。「新添濾水法」條引述義淨的話:「濾食水之人,來世當生淨土。」其中的物理清淨、心理清淨自不待言,而「來世當生淨土」的預期無疑是信仰清淨在起作用。南宋《入眾日用》(又稱《無量壽禪師日用小清規》)規定,僧人下床時要念偈:「從朝寅旦直至暮,一切眾生自回互。若於腳下喪身形,願汝即時生淨土。」這顯然是為了尋求一種心理清淨和信仰清淨。南宋《入眾須知》規定,入廁、洗淨、洗手、淨身、去穢時均要念真言。如廁後「如不洗淨,不得披袈裟看經」。這裡當然主要是指物理清淨和心理清淨。至於宋元禪宗清規中總會列入的「伏願某人一心清淨,四大輕安」的病僧念誦詞和「資助覺靈,往生淨土」的亡僧念誦詞,顯然旨在求得心理清淨和信仰清淨。
關於物理清淨、心理清淨、信仰清淨的意義和價值,我們不妨舉例說明。濾水囊是佛教僧人隨身所帶的十八種必備物之一,據佛教律典記載,早在釋迦牟尼時代即已有之。由於佛教禁止殺生,而濾水囊可將水中的小蟲和微生物濾出,使人避免因飲用蟲水而殺生,因此濾水囊便被視為佛教僧侶修行的重要工具。有了濾水囊,那種「寧可忍渴死,終死不飲蟲水」的場景一般是不會再發生了。但濾水囊所濾之水的純淨度是有限的,即飲用這樣的水以避免殺生在信仰清淨層面僅具有相對意義,而飲用經反覆過濾所得的水事實上是有利於身體健康的,即在物理清淨層面和心理清淨層面具有重要意義。由於濾水囊具有衛生保健功能,通過使用濾水囊過濾蟲水,在科技水平不高的農業文明時代既滿足了避免殺生的戒律要求,又得以飲用儘可能純淨的水,可謂一舉兩得。飲水的物理清淨、心理清淨和信仰清淨問題也因濾水囊而得到相對完美的解決。
宋元禪宗寺院「寒月五日一浴,暑天每日淋汗」,浴室的負責人「知浴」為執事僧之一,地位很高。因為沐浴並非只是世俗意義上的洗澡,它首先是一種佛事。寺院僧眾沐浴前要先舉行浴佛儀式(類似雲南少數民族的「潑水節」),然後僧眾再開始洗澡。換言之,在世俗社會看來很平常的洗澡、沐浴,在寺院中卻有著多重的較為複雜的含義。沐浴自然首先是為了身體的「清淨」(清爽潔淨),但這還只是物理意義(或生理意義)上的清淨。位於物理(或生理)清淨之上(或之外)的是心理意義上的清淨,這種清淨主要是指對物理(或生理)清淨有一種自覺的感性體驗和理性認知,具體表現為以心理暗示為特徵的浴前清淨預期、浴中清淨體驗和浴後清淨認知。但僧人沐浴的終極意義還將超越物理清淨和心理清淨的層面,而到達信仰清淨的層面。
在信仰清淨的統攝下,世俗性的物理清淨、心理清淨都將帶上宗教性色彩。物理清淨、心理清淨都是為信仰清淨服務的。僧人修行的最終目的是為了解脫、成佛,他一生的身口意三業是否清淨將決定他能否成佛。身、口主要指行為和語言,身、口清淨大致相當於物理清淨;意主要指意念和思想,意清淨大致相當於心理清淨。佛教對其教徒的身口意提出宗教性要求,在世俗社會也能做到的物理清淨和心理清淨的基礎上進一步提出信仰清淨的要求,設定信仰清淨的目標。現實生活中使世間法、出世間法圓融無礙,對禪宗僧人來說有其自身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