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資本邦訊,*ST蓮花發布關於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繼續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的公告。
公告顯示,蓮花健康產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於2019年10月15日收到河南省周口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周口中院」)送達的(2019)豫16破申7號《民事裁定書》及(2019)豫16破7號《決定書》,裁定受理債權人國厚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厚資產」)對蓮花健康的重整申請。《決定書》指定由北京市金杜律師事務所擔任公司管理人。
*ST蓮花表示,公司2017年、2018年連續兩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淨利潤為負值,且2018年度經審計的期末淨資產為負值,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2019年4月修訂)》(以下簡稱「《上市規則》」)第13.2.1條第(一)、(二)項的有關規定,公司股票已於2019年4月29日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公司因被周口中院裁定受理重整,根據《上市規則》第13.2.1條第(十)項的規定,公司股票將被繼續實施退市風險警示,股票簡稱為「*ST蓮花」,股票價格的日漲跌幅限制為5%。周口中院已裁定公司進入重整程序,重整以挽救債務人企業為目標,但公司尚存在因重整失敗而被宣告破產的風險。如果公司被宣告破產,根據《上市規則》第14.3.1條第(十二)款的規定,公司股票將面臨被終止上市的風險。
*ST蓮花稱,根據《上市規則》14.1.1條第(一)、(二)項以及14.1.3條的規定,若公司2019年度經審計的淨利潤仍為負值,或2019年經審計的期末淨資產仍為負值,公司股票將自公司2019年年度報告披露日起停牌,上海證券交易所將在停牌後十五個交易日內作出是否暫停公司股票上市的決定。
如果公司股票被暫停上市,暫停上市後首個年度(即2020年度)經審計的財務會計報告顯示公司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的淨利潤孰低者為負值,期末淨資產為負值,營業收入低於1,000萬元或者被會計師事務所出具保留意見、無法表示意見、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或者未能在法定期限內披露2020年年度報告,根據《上市規則》14.3.1條第(一)、(二)款的規定,公司股票將終止上市。
來源: 資本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