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證網訊(記者 黃靈靈)近日,中國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高莉在證監會新聞發布會上表示,目前滬深兩所正在修訂退市相關規則,同時將於近期儘快公開徵求意見。證監會落實黨中央部署,從推進註冊制全局出發,梳理退市存在的突出問題,在總結科創板、創業板退市制度經驗的基礎上,在六方面提出了改革舉措,包括完善退市標準、簡化退市程序、拓寬多元退出渠道、強化交易所退市實施的主體責任、強化退市監管力度、優化投資者保護機制,擬在全市場開展退市制度改革,本次改革符合新證券法精神和註冊制改革理念。
「科創板和創業板的退市標準更好地與其多元化上市標準相適應,更精準地打擊喪失持續經營能力的企業而非純粹盈利能力弱的企業。另一方面,科創板和創業板退市流程更精簡,有望加速不達標企業的出清並減少其對市場秩序的幹擾,保護投資者利益。」開源證券總裁助理兼研究所所長孫金鉅接受中國證券報記者採訪表示。
以創業板為例,創業板改革優化了相關制度安排,多維度刻畫喪失持續經營能力的主業「空心化」企業的基本特徵,引入「扣非淨利潤為負且營業收入低於一個億」的退市指標,取代以往單一的連續虧損退市指標。
同時,創業板改革明確審計意見、淨資產、「收入+淨利潤」等財務類指標交叉適用,並將財務類退市觸發年限由4年縮短為2年。改革後,公司因任一財務類指標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的,下一年度再觸及任一類型財務類指標或被出具保留意見的,將直接退市。
在退市流程方面,孫金鉅認為,主板和中小板可以借鑑科創板和創業板的經驗,取消暫停上市、恢復上市環節。
2020年3月,新證券法正式生效實施,刪除了暫停上市等規定,明確由交易所制定退市相關業務規則。創業板改革據此對退市程序規定做出調整,取消暫停上市、恢復上市環節,大大縮減退市流程。對交易類退市不再設置退市整理期,尊重市場選擇的結果。
按照現有退市制度,主板和中小板公司如果出現連續兩年淨利潤為負、最近一年淨資產為負、最近一年營收低於1000萬元等情況,將會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ST)。公司被*ST後,如果下一個年度繼續不滿足相關要求,會被暫停上市。
「按當前的改革方向,A股市場其他板塊的退市制度改革或將遵循前期科創板和創業板改革方向,優化退市標準,簡化退市流程,取消暫停上市和恢復上市,而這也與新證券法取消暫停上市的規定相契合。」上述專家表示。
這部分本將面臨暫停上市的企業適用新規,對企業和市場有何影響?上述專家認為,由於規則銜接問題,導致今年原本將面臨暫停上市的企業離開原有規則規定的退市軌道,不再暫停上市,而是進入新規下的退市軌道。按照科創板和創業板改革經驗,這部分企業預期的退市時間是兩年,與有暫停上市的效果一樣,但適用退市標準更加合理。「這樣的退市安排思路有利於市場更高效實現優勝劣汰,更好促進良好市場生態形成。」上述專家表示。
此外,近兩年市場化退市情形已佔據主流。據統計,2019年以來,深交所累計對18家公司作出股票強制終止上市決定,其中半數為投資者「用腳投票」面值退市的結果。同期,還有近20家深市公司通過破產重整、重組上市、資產置換等方式實現了市場化退出。有鑑於此,創業板改革完善了交易類退市指標,增加市值退市指標,同時提升原有的股東人數和成交量指標。
上述專家認為,監管還需繼續深化退市制度的市場化改革。建議充分發揮市場定價功能,進一步強化股價、股東人數、市值等市場類指標在退市制度中的權重。同時,持續暢通主動退市、兼併重組、破產重整等上市公司多元化退出途徑,盤活存量,有效化解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