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這起令人震驚的販賣嬰兒案正在進一步調查中,有太多的疑點需要解答,其中關鍵在於:張淑俠是如何在醫院的監控鏡頭下,堂而皇之地從事販嬰長達數年
文 | 羅逸群
她從事的,原本是醫院裡最喜慶的職業,頭頂 「送子觀音」的美譽。然而,她卻玷汙了自己所在的行業,用謊言和恐嚇,讓全心全意信任她的一個個家庭骨肉分離。
她就是陝西富平縣婦幼保健院婦產科副主任張淑俠。
7月16日,張淑俠告知處於分娩過程中的董姍姍及其家屬,稱「新生嬰兒患有先天性傳染病及先天殘疾」,並「誘使」孩子父親自願放棄且委託她處置新生兒。7月20日,家屬質疑嬰兒被拐賣,向富平縣公安局城關派出所報案。自此,「富平產科醫生私賣嬰兒案」浮出水面。
8月6日,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發布通報稱,事件責任人張淑俠已被司法機關控制,其《醫師執業證書》已被吊銷。
8月9日,富平縣宣布了對相關責任人的處理結果,分管副縣長李雷平、衛生局局長汲新民、分管副局長卞慈梅、婦幼保健院院長王莉、分管副院長姚軍民和分管護理工作的工會主席宋粉玲等6人被免職。
截至8月13日,已有兩起案件中的三個嬰兒獲救,分別是「7·20」案件中的新生兒,以及此前被販賣的一對雙胞胎。
而更多的家庭,正焦急等待不知去向的孩子歸來。
《新京報》報導稱,到8月9日為止,公安機關接到群眾報案55起,其中涉及嫌疑人張淑俠的26起(經初步核查確定10起不屬於刑事案件),立案查實5起,其他正在核查中。
東窗事發
孫子回家數日後,來天祥依然滿懷愧疚,對媒體念著已寫好的幾句話:「我感謝警察把我娃找回來,我想對我的孫子說幾句話,爺爺犯了一個天大的錯誤,聽信了他人的謊言,進了他人的圈套,讓我的孫子受盡委屈和磨難,對不起你啊?」
說起孫子離奇失蹤的那些日子,他老淚縱橫。《法制日報》用日曆的方式,記錄下來天祥孫子失而復得的21天經歷。來天祥告訴該報記者,他給孫子想了六七個名字:「來安安」、「來安平」?每一個名字都含有「平安」兩字。
平安,對於來家人來說,大概是近來最多的祈禱。雖然孩子已經平安歸來,但撕心裂肺的21天,仍然讓來天祥心有餘悸:一個相識多年的老同學、老同鄉,一個找來讓孩子平安降生的「救兵」,竟然賣掉了來家的骨肉。
據媒體轉引當地警方調查,賣掉來家嬰兒的犯罪嫌疑人張淑俠,已有多年的販嬰史。涉及來家嬰兒的「 7·20 」案件,只是她多起涉案之一。
《華商報》、《法制日報》、《新京報》等多家媒體均進行了相關報導。媒體報導、警方披露的信息,以及來家人的回憶,基本上還原了張淑俠賣嬰案的全貌。
7月15日,來家兒媳董珊珊住進富平縣婦幼保健院待產。16日,董的最後一次產檢出來,顯示「梅毒弱陽性,B肝表面抗體及核心抗體陽性」。來家人擔憂之下,決定找醫院的熟人幫忙,來天祥的老鄉兼同學張淑俠是唯一能幫上忙的人。張是這家醫院的婦產科副主任,來家兩個孫女的出生均得到過她的幫忙。接到電話後,當天不上班的張淑俠趕到醫院。
媒體透露,在醫院看到董珊珊產檢報告後,張就動了「惡念」。《法制日報》寫道:「這個來天祥搬來的『救兵』,在此後的幾個小時內,一步步地實施著一個瘋狂的計劃。」
計劃之一是用謊言向家屬不斷「恐嚇」:從董珊珊進入產房到孩子出生,張淑俠三次從產房出來告知來家父子,說孩子可能遺傳B肝和梅毒,勸他們放棄孩子。其中一次,張特意出來把孩子父親叫到房間,稱董難產,讓家屬決定「保大人還是保孩子」。被張接二連三的消息刺激後,父親來國鋒被張帶到辦公室,在《嬰兒記錄》的某一空白處,寫了「要求放棄小孩」六個字。
來國鋒回憶,自己當時精神恍惚,都不知道怎樣寫這幾個字,是張淑俠先寫在一張紙上,他抄上去的。
據《法制日報》報導,第三次從產房出來的張淑俠,直接對來家人說:「你們把孩子帶回去,死在自己手裡更難過,我來幫你處理吧,有個專門處理這種事的老頭,他能把小孩埋好,就收100元。」
16日20點50分,嬰兒出生;約21點40分,張淑俠抱著嬰兒走出醫院。在住院部一樓大廳,來國鋒遇上抱著嬰兒的張淑俠,並認出了裹著嬰兒的那塊藍布,但未起疑心。可他向父親來天祥提起這件事後,生活閱歷更豐富的來天祥開始生疑:她會不會把孩子抱出去賣掉?
17日清晨,來天祥跑到張的辦公室,稱要看孩子,但張回答說「已經埋了」。此時董珊珊也堅持要看生下來還沒見過一眼的寶寶,她懷疑自己生的是女孩,被婆婆和丈夫賣了。來家人開始相互指責爭吵,隨後再次向張淑俠要孩子,張稱,小孩「尿道畸形,不男不女,要來幹嘛」。
又過了兩天,19日下午三點,梅毒檢測報告結果出來:來國鋒沒問題,董珊珊梅毒螺旋體抗體檢查結果為「有反應性」,參考值為「陰性」。醫生稱,董珊珊的這個結果,是臨床孕婦出現的一種情況,並非真正患了梅毒。
來天祥的擔憂變成了現實。來家人隨即報案。警方調取醫院監控錄像後,發現張的證言和錄像不吻合。比如,張說孩子是交給醫院一個老頭處理的,可錄像顯示是她本人抱孩子出了醫院。
警方隨後的調查顯示:張淑俠在孩子出生後,於17日凌晨以2.16萬元的價格將孩子賣掉了。賣掉孩子後,她回到醫院,指派護士修改了孩子的病歷:在「分娩記錄」備註欄目增添了「新生兒畸形」;將「嬰兒記錄」裡「畸形種類」項的「無」改為「有」;增添了「畸形(尿道下裂)」等。
為何屢屢得手
8月5日中午,來家人終於迎回孩子,董珊珊頭一次見到自己的親生兒子,全家人哭在一起。
同樣嚎啕大哭且第一次見到自己骨肉的,還有祁昆峰、王豔豔夫婦。8月10日傍晚,他們從警察手中抱回一對雙胞胎女兒。
王豔豔於5月29日在富平縣婦幼保健院生下雙胞胎後,張淑俠稱孩子患有「雙血型症候群」,並說「活到兩三歲就會死掉」、「即使不死要麼是腦癱、要麼是傻子」?被嚇壞的孩子家人選擇籤下「放棄治療」,還交給張100元,讓她幫忙「處理」。很快,張淑俠將孩子賣給他人。
隨著張淑俠的販嬰故事一個個被揭開,越來越多的家庭會上演更多的悲喜交集。迄今,警方已經立案查實5起張淑俠涉及的販嬰案,群眾報案已達50多起。
在一個產科醫生的違法記錄裡,竟會涉及如此多的家庭。為什麼張淑俠會屢屢得手?
《法制日報》記者調查後發現,這些家庭基本上是張淑俠的熟人關係,「在熟人網絡下,夾雜著對醫療機構的不信任和對畸病嬰兒的恐懼,他們選擇相信張淑俠」。
「熟人」是建立他們對張淑俠信任關係的基礎。比如,張淑俠是來天祥的小學同學,張的老家與來家都在同一個鎮;祁家開的超市,距離張淑俠娘家僅幾百米遠,祁昆峰的媽媽曾是張淑俠同桌。諷刺的是,在張謊言勸說祁家人放棄孩子後,祁昆峰的媽媽還專門給張淑俠送去50斤麵粉和一袋饃以示謝意。
據《法制日報》報導,張淑俠老家富平縣薛鎮,和張淑俠相熟的關係被最大程度利用。
幾個被抱走的孩子都與此有關。如,報導稱,「薛鎮的楊秋棉,與張淑俠是初中、高中四年的同學。2006年,她的兒媳因早產找到張淑俠,之後孫子被張告知有病後抱走。楊秋棉沒有懷疑,後來她的兩個外孫仍是由張淑俠接生的。」
同樣在薛鎮的趙進良妻子,2011年10月29日在富平婦幼保健院生下男嬰後,被張告知孩子患有先天性心臟病,在其勸說下,趙進良籤字放棄了嬰兒。
張的「成功得手」還在於,她抓住醫患信息不對稱,以及農村「醜事不出門」的傳統等特點。
根據規定,新生兒被發現有疾病或者死亡,均應被送回家屬手中。但記者發現,在張淑俠所涉案件中,不少家屬聽到張的說法後不僅沒有核對檢查結果,連親自看一眼的機會都沒有盡力去爭取。家屬們對此的回答是:「嚇蒙了」。
來家人表示,「會傳染」和「不男不女」,這兩點讓他們很害怕,「無論是日後的治療,還是農村的傳統觀念,這兩條都讓人恐懼。」
醫院裡的「技術權威」
孩子家屬對張淑俠的信任,除了熟人好辦事的判斷之外,還因為張本人在這家醫院的「能力」。
來天祥的另一個兒媳當年生產時,過了預產期幾天仍沒動靜,富平縣婦幼保健院裡,從院長到醫生均讓其剖腹產,但張淑俠拍著胸脯跟來家人保證,肯定能順產,結果後來真的順產了,「那次以後家裡人對張淑俠更加信任」。
在來天祥眼中,小名「香香」的老同學張淑俠從小聰明,學習成績好,一直是班上第一名,曾經跳級。張淑俠衛校畢業後,分配到富平縣流曲鎮醫院,擔任婦產科醫生。約在2000年左右,張調進富平縣婦幼保健院,後升職為婦產科副主任。
現年55歲的張淑俠不僅是老家熟人們眼中的能人,也是同事們眼中的產科「技術權威」。她的一位前同事告訴媒體,張淑俠技術很好,作為產科領導,主抓業務方面,一般大夫做不了的事情,都會找她來做。同樣在醫院的新員工眼裡,張淑俠的技術,算是院裡最好的。
或許正是對張技術的迷信與她職務帶來的盲從,讓醫院的相關規定形同虛設,給她非法倒賣嬰兒提供了作案機會。
富平縣婦幼保健院院長王莉剛剛被免職,她表示,如果按照醫院的制度,「她抱不走孩子」。負責董珊珊分娩的3名助產士事後接受媒體採訪時說,當時按照規定張淑俠是不能進入產房的,但因為張是產婦熟人,她們就沒有阻止。
正是利用了自己在醫院裡的技術地位和職位,張淑俠的販嬰事件甚至得到了同事們的「幫忙」。
如陝西省衛生廳調查發現,來家嬰兒被拐賣事件中,張拿著孩子病歷,讓助產士修改相關記錄,其中兩名拒絕了,另一名修改後未籤名。但這3人事後均未及時向院方報告。
監管漏洞
張淑俠販嬰案揭幕後,國家衛生計生委於8月6日印發了《關於陝西省富平縣個別醫務人員涉嫌拐賣新生兒惡性事件的通報》。國家衛生計生委新聞發言人毛群安表示,國家衛生計生委領導對這一事件高度重視,認為「此行為喪德枉法,天理不容,要求堅決依法懲處」。
國家衛生計生委的通報援引了陝西省的初步調查,認為「此案暴露出個別醫療機構管理上的薄弱環節和監管漏洞」。
目前這起令人震驚的販賣嬰兒案正在進一步調查中,有太多的疑點需要解答,其中關鍵在於:張淑俠是如何在醫院的監控鏡頭下,堂而皇之地從事販嬰長達數年?這恐怕需要醫院管理制度上重新檢討並作出調整。
也有專家表示,包括富平販嬰案在內的拐賣兒童犯罪屢屢不絕的重要源頭之一,是存在「買方需求」。
買方市場的存在,才有賣方猖獗的「罪行」,而斬斷販賣兒童交易鏈條,需要更多的法律「利劍」,因為按照現行法律法規,在這類案件中,收買孩子一方,只要不阻礙解救,不限制人身自由、傷害虐待、強迫乞討等明確列舉的「嚴重情節」,都不會被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