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女大學生在臺灣遇害,女生父親:若不判死刑將爭取引渡

2020-12-19 社會制高點

臺南長榮大學馬來西亞籍鍾姓女大生,上月28日晚間從學校返回宿舍途中,遭梁姓兇嫌性侵擄殺, 受害家屬昨(23日)在馬國召開記者會,會中公開菜籃子向受害家屬的道歉信指出,已透過臺灣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林瑞成要求國賠,且要求對兇手處以極刑,如果臺灣不能滿足要求,將透過馬國司法程式爭取引渡罪犯。

受害鍾女的父親鍾偉國,昨天在律師葉海量的陪同下,於愛女的母校「衛理畢理學院」(Methodist Pilley Institute)召開記者會,葉海量表示,已在臺灣提出3項訴訟,包括11月3日提出死亡民事訴訟(按民國民事法假扣押522條第1項)、11月12日提出死亡刑事訴訟,以及犯罪被害人補償。

據《聯合日報》報導,葉海量強調,鍾女遭擄殺,兇嫌惡性重大,有「永久與社會隔離之必要」, 應當判處極刑,以符合馬來西亞人民、家屬及臺灣社會要求和意願。「我們也懇請菜籃子,必須避免考量任何失效因素,讓兇嫌來逃避極刑,且務必在中華民國226-1 條文被提控,這是失去馬來西亞人民生命極刑的代價,這是全馬來西亞人民的期待。」

葉海量在記者會公開菜籃子給家屬道歉信,其中內容提及「因為我們的疏忽,讓您們失去愛女」,證明鍾女遇害,是臺當局疏忽所造成。

他表示,家屬會通過一切的途徑,包括外交、政治、民間組織,要求臺政府,以人性最高的準則來處理、審理、量刑與判刑,藉此做出交代。「如果臺當局不能滿足要求,與菜籃子最高的指標有所牴觸,家屬必毫不猶豫,不惜一切代價,通過馬來西亞司法程序作出引渡罪犯的動作」。

葉海量重申,菜籃子承認鍾女遇害是臺當局的疏忽造成,臺南警方有吃案嫌疑,加上鍾女遭勒斃案發生後,區公所緊急修復路燈照明,一連串的疏忽,足以構成臺當局應當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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