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此生不再踏入臺灣!」
30日,一則「馬來西亞女留學生在臺灣遇害」的新聞,引起了馬來西亞和臺灣的關注,隨著案情逐步公開後,新的細節更讓兩地民眾感到怒不可遏。
被害人(左一)生前與父母合影
28日晚,就讀於臺灣長榮大學、年僅24歲的被害人鍾女士在從學校回宿舍途中,被嫌犯梁某用繩索勒住頸部拖上汽車猥褻後殺害。第二天,鍾女士僅穿一條內褲的遺體在當地山區被發現。
本來這樁極為惡劣的案件已經非常挑動大家的神經了,沒想到,本案調查的信息更是讓被害人父母和網友們都大呼「不能接受」。
在警方調查期間,與被害人同一大學的學生在當地學生論壇「DCard」發文透露,案發地的路燈從半年前就已經損壞,他最先向當地「工務局」反應,對方僅回應「電路正常」就將其訴求推給了警方。
而警方接到反饋後,又把「鍋」甩給負責基層行政的裡長,稱後者「為了省錢」才不肯開燈。更可氣的是,警察居然以「臺灣那麼安全,沒問題的啦」作為回復。
案發地示意圖,圖源:DCard
結果另一位同樣來自馬來西亞女生陳女士指出,就在一個月前的9月30日,在這個警方稱為「很安全」的地方,自己也曾被人用類似手法綁住,所幸當時她大聲呼救嚇退了歹徒,才沒有遇害。
對於燈光的問題,陳女士表示自己在上個月就向警方報告過這個問題,但未引起警方的重視。本案涉嫌殺害鍾女士的梁某在供詞中承認,一個月前企圖綁架陳女士的正是自己,而他之所以敢於再次作案,恰恰就是因為此地不僅位置偏僻、而且沒有光線,非常方便逃逸。
隨著本案公布後,又有一位男學生表示,自己在很久前經過此處時也曾遭遇過性騷擾。另一則爆料則提到案發地不僅沒有燈光,連攝像頭也是壞的。
上一位受害人的回應,圖源:DCard
就在大家質疑警方為什麼在一個月前接到報案,卻因疏忽縱容兇手逍遙法外,造成鍾女士遇害後,當地警方的一份辯解讓大家更是哭笑不得。
警方表示,他們在10月29日前沒發現陳女士到派出所報案,僅僅收到「被害人房東女兒向他們報告此事」。
然而,陳女士卻表示自己當時不僅在房東的陪同下去派出所報過案、且向學校負責安保工作的教官報告之外,還曾與當地警方就案情通過電話。對此,她拿出了當時的通話記錄作為證據。
退一萬步說,就算情況如警方通報說的是「房東女兒來報案」,那也說明警方在此前對本案也是知情的,那麼,為什麼綁架猥褻這樣的重案,在一個月前沒有得到他們的重視,以至於讓兇手逃逸後一個月行兇得逞?
這些疑點讓臺灣和馬來西亞的網友都表示非常困惑和憤怒,他們在相關新聞的留言下面表達了對兇手和警方的憤慨。
而被害人鍾女士的父母已於30晚抵達臺灣,鍾女士父母表示,他們原以為自己首次到臺會是在女兒的畢業典禮時,沒想到卻是來接走女兒的遺體。
鍾女士父親對媒體稱,自己當初很反對女兒赴臺留學,但因為女兒「很嚮往臺灣、稱臺灣非常安全」才妥協。他除了希望兇手能被嚴懲外,還表示自己將女兒遺體帶回馬來西亞後,終生都不會再踏足臺灣這個「傷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