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臺媒報導,臺灣長榮大學一名24歲大馬籍鍾姓女大生,28日晚8時許從學校步行要走回租屋處失聯,因近來曾發生女大生遭摀口鼻險被擄走,同學擔心其安危決定通報校方也報警。
警方獲報後,調閱沿路監視畫面發現梁姓男子行跡可疑,29日循線逮人,經偵訊後梁男坦承犯案,最終在高雄阿蓮一處偏僻山溝發現女大生,但己無生命跡象,同時全身僅剩內褲,且脖子上依然套著麻繩。
報導指出,梁男不認識鍾女,犯案當下躲在陰暗處尋找落單女子,看到鍾女時就以麻繩勒住脖子拖回車上,疑似用力過猛導致鍾女死亡。梁男見狀竟脫去受害者衣物上下其手,最後將屍體丟棄大崗山。目前警方漏夜偵訊,詳細案情還有待釐清。
偵辦長榮女大學生鍾筱玲案件的橋頭地檢署依據相驗結果,成功突破被告心防,復訊後終於讓被告坦承,先性侵,再勒死死者,事後還搜刮死者身上財物與手機。地檢署最後依強制性交殺人及強盜殺人2罪向法院聲押被告獲準。
被告被捕後原本聲稱,以童軍麻繩勒住死者脖子將她拖上車,上車後才發現她已無呼吸,否認性侵,直到檢方突破心防,拿出法醫相驗剖採集跡證後,被告自知無法再狡辯,坦承先性侵死者後再予以殺害。
專案小組為求迅速保全證據,周五由檢方會同法醫進行解剖復驗,發現死者頸部遭繩索緊勒,口鼻有被壓迫出血的痕跡,初步判定是遭勒窒息死亡,但法醫也發現死者生前遭性侵的跡證,已採集檢體做進一步化驗與比對。
當地法界人士表示,先殺人再侮辱屍體,是犯刑法第271條殺人罪及第247條第1項的汙辱屍體罪,最輕本刑分別是10年以上、6月以上徒刑;倘若死者有仍一息尚存時先性侵後殺害,則觸犯刑法第226條之1的強制性交故意殺被害人罪,該罪最輕本刑是無期徒刑,而被告又另涉嫌強盜殺人,也是犯下無期徒刑的重罪。
據悉,檢方周五深夜偵訊時,被告情緒沒有太大起伏,晚間遭聲押移往橋頭地院審理時,神情鎮定,坦承檢方指控的罪名,法官以犯罪事證明確裁準羈押,將被告送往高雄看守所。
鍾筱玲的母親指出,對於長榮大學處理女兒事件的方式,感到很不滿意。
她說,女兒是在10月28日晚上約8時40分失蹤,同學聯繫不上人後並沒有告知家人,而是在11時許自行報警,長榮大學直到10月29日下午3時許才和鍾母聯繫。
她問:「為甚麼學校這麼遲才通知我?」
她說,到了晚上9時42分,女兒同學發訊息告訴她,說警察要了女兒的梳子和日用品驗DNA。
「我一聽,心就一直往下沉,覺得大事不妙,向學校詢問時學校只說還在尋找女兒」。我請學校不要隱瞞我,好消息壞消息都一定要告訴我。到了晚上10時許,那時候應該已經找到屍體了,但校方還是沒有通知我。」
鍾母說,為了得到女兒的消息,必須上網找長榮大學附近的歸仁派出所電話號碼,打越洋電話詢問,從歸仁派出所得到偵查組的電話後,又再打過去。「我就一直打一直問,究竟打了多少電話、打了多久我也說不上來」。
她說,當長榮大學終於打電話通知女兒死訊時,鍾母說她已經完全無法控制情緒了。「還有一點我非常不滿意的是,為什麼事發地點在9月30日就有女生險些被擄走,可是學校卻沒有發布?為何沒警惕學生?這是非常不負責任的做法!」
鍾母憶起女兒當初選擇到長榮大學就讀的原因。「女兒在砂拉越就讀的衛理畢理學院和長榮大學及紐西蘭一所大學是妹妹校,女兒就讀的專業文憑課程和這兩所學校可以做學分轉移。」
她表示,女兒比較喜歡臺灣,除了都是華人外,她說臺灣和大馬比較近,學費也便宜一半,而且臺灣非常安全。鍾母說,女兒生前很活潑很獨立,很喜歡參加學校活動,人緣很好。剛過的暑假因為疫情關係沒讓女兒回家,最後一次見到女兒是今年寒假,沒想到卻是最後一次。
鍾母昨晚哭著對臺灣中央社表示:「我想知道兇嫌到底對我女兒做了哪些事?他有沒有把我女兒虐待至死?就算知道了答案我不能怎樣,但我還是想知道。」
「我希望兇嫌被判絞刑,那麼就可以讓他知道被勒死的感覺是多麼難受。一命償一命。」她說,心裡雖然知道兇嫌也是別人父母的孩子,就像她的女兒一樣也是有爸爸媽媽的,但她永遠沒辦法原諒對方。「我女兒好好的一個人就這樣沒了。她是我唯一的女兒啊!」
受害的鍾女在家排行老大,還有2個年紀分別為22歲和17歲的弟弟。父親是一家建築公司的董事,也是砂拉越詩巫的客家公會前主席,在當地有很高的社會地位。
鍾母說女兒明年畢業,家人已經計劃好若沒有疫情就要到臺灣參加畢業典禮,「我的父親很疼我女兒,他一聽到消息整個人癱倒在地上,站都站不起來」。
臺南長榮大學24歲女大學生鍾筱玲遭殺害的消息傳回馬來西亞後,其父母傷心欲絕,預計周日(1日)飛抵臺灣處理獨生女後事。
目前已在吉隆坡處理到臺事宜的鍾筱玲父母,其父甚至向媒體表達「拒絕與嫌犯見面」。鍾父痛批:「我不會去看垃圾一眼。我也不會諒解或原諒他,這是不可能的事,他破壞了我們的家庭,既然嫌犯奪走我女兒的性命,我希望他也賠上他的性命,一命償一命」。
鍾父也說:「接女兒骨灰回家後,就再也不會到臺灣這個傷心地了」。他表示,明日會飛到臺灣,希望看看愛女留學臺灣走過、看過的生活點滴。他指出,目前心中最大的心願,就是將女兒後事辦好。
鍾父透露,本來以為到臺灣會是參加愛女的畢業典禮,沒想到,最後卻是帶女兒骨灰回家,這是他完全不樂意、不願見的結局。他說,這是他第一次到臺灣,但在將女兒接回家後,就再也不會踏上臺灣這個讓舉家哀痛逾恆的傷心地。
據了解,鍾筱玲家住砂拉越,是獨生女,家中排行老大,還有2個22歲與17歲的弟弟,父親是一家建築公司的董事,也是砂拉越第3大城市詩巫的客家公會前主席。
此外,得知愛女遇害,鍾父傷心的將個人臉書大頭貼換上黑色圖片,並表示,他原本不希望女兒出國念書,希望留下在身邊,後來答應是想讓她過想要的大學生活。
大馬籍鍾姓留臺生鍾筱玲遇害遭棄屍案,其父親表示不想與兇嫌見面,並傷心地說以後不會再去臺灣,「這是一個傷心地」。
被詢及會不會如鍾母般想和兇嫌見面,鍾父直言不會,「我不會去看垃圾一眼。我也不會諒解或原諒他,這是不可能的事,他破壞了我們的家庭,既然兇嫌奪走我女兒的性命,我希望他也賠上他的性命,一命償一命」。
不過他擔心從臺灣回到大馬後需要隔離14天,可能就無法處理女兒的葬禮了,「其實我也不是那麼急著辦葬禮,女兒的骨灰就算在家裡放十天、放一年都沒關係,她是我的家人,我不會避忌」。
鍾父說這是他第一次去臺灣,也是最後一次去臺灣了。「我以為我去臺灣是去參加女兒的畢業典禮,我們真的不希望是這樣帶女兒回去的,我們希望是她陪我們蹦蹦跳跳的回去。我以後不會再來臺灣,這是一個傷心地。」
鍾父說,他當初就不希望女兒出國念書,「我只希望她在我身邊。我之所以允許她出國,是想讓她過她想要的大學生活。我對教育的態度和別人不一樣,教育夠用就好,我不會允許女兒為了教育而離鄉背井,所以我不在乎她的成績好不好,我不想給她壓力,我只想她快樂成長。」
他說小兒子前些天才要求要到澳洲念書,但女兒發生了這樣的事,他不會允許兒子出國讀書了。
鍾女的父母是於周五(30日)晚上10時15分從越古晉國際機場飛抵吉隆坡第二國際機場,並由大馬留臺校友會聯合總會署理會長洪進興接機。洪進興將協助兩人申辦赴臺籤證手續、檢測新冠肺炎等,兩人已確定將於11月1日搭乘華航班機赴臺。
臺灣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副指揮官陳宗彥準許檢警特例處理臺南鍾姓女留臺生命案,即採取類似外交泡泡模式允許其家屬豁免隔離14天。
他強調,該指揮中心將全力協助處理此緊急事件,鍾女家屬入境接受檢測並確認為陰性後,就會安排不會與民眾接觸的路徑離開。無外出必要時,只能待在防疫旅館,而需要外出配合警方調查時,則會妥善規劃相關動線。
他說,其家屬一旦離開防疫旅館,就需全程配戴口罩,並以專人專車模式自動,不過目前尚未決定由長榮大學校方還是警方負責接待。其家屬若在臺停留超過3天,則需要每3天檢測一次,將新冠肺炎感染風險降到最低。
臺灣外交部發言人甌江安也指出,該部已經請駐馬來西亞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協助鍾女家屬前往臺灣處理相關事宜。他說,外交部在接獲臺南市警察局通報死者身份後,就第一時間聯繫馬來西亞駐臺代表機構,以轉發臺灣方協助處理情形及慰問。
臺南長榮大學大馬籍女大生28日遭擄勒斃後棄屍高雄,長老教會創辦的長榮大學校牧室於周五(30日)上午發表一封沉重的長信給全校學生,意外地引爆學生們怒火,痛批校方應拿出實際作為,更要求學校應該出面道歉!
根據臺灣傳媒報導,長榮大學校牧室在公開信中表示,「身為教育工作人員我們也深感挫敗,無法周全保護孩子的安全;無法教化人心。我們唯有提醒自己從事教育為一生的職志,以提供學生們更安全的生活學習環境為不可推卸之責任。」
「這事件不只是我們的孩子、同學、朋友受害讓我們憂傷,我們所有免於恐懼的自由也被剝奪,讓我們驚駭於人心的邪惡與我們如此接近。但或許我們可以學習依靠上帝,因為上帝就是愛,當我們彼此相愛,上帝就在我們當中帶領保守。」
對此封公開信,學生大感不滿認為校方有許多過失必須改進,卻只靠校牧室發出公開信,且只會引述宗教內容而做出批評。
據報導,長榮大學秘書長管美燕聲稱周五白天告知同學鍾筱玲的家屬有關失蹤消息,原本期盼等到好消息,但晚間11時再去電卻是悲痛的噩耗。
臺南長榮大學大馬籍24歲鍾姓女大生28日獨自返回租屋處時,遭擄殺、棄屍於高雄阿蓮山區。對此,臺南市長黃偉哲今(31日)出面表示,「說真的應該向他們(家屬)道歉」,認為家屬將子弟送來臺求學,無論千般理由,都應提供安全環境,然而卻發生這樣的命案,要向家屬致上最大歉意,另家屬後續來臺,也將全力協助。
黃偉哲表示,梁育志9月30日就曾擄走女大生未遂,該名女大生報案時,因未能指認加害人,而未完成報案手續,針對此部分,以及為何未能阻止嫌犯再來臺南,警方必須檢討調查。他籲請社會大眾給予警方一些時間進行調查,完成調查後給出一個交代。
他說,便道的路燈問題,究竟是報修未修、共有幾盞未亮,仍應列入調查。另外,後續遇害家屬來臺,黃偉哲也說,臺南市警方將全力配合,給予詳細資料,並向家屬致上歉意,「家屬送子弟來臺求學,不管千般理由都應提供安全環境。」
黃偉哲最後表示,司法歸司法,檢察官會做調查,行政機關歸行政,會再去盤點治安熱點的監視器、路燈。
長榮大學女大學生鍾筱玲遭擄殺害案震撼全臺灣,其遇害時所走的「全黑」臺鐵便道亦引發關注,不過,這個便道終於全亮了。
長榮大學有女學生周五傍晚在Dcard上傳了該條臺鐵便道全亮的照片,表示第一次看到兩側燈全開。她指出,每次路過都是黑壓壓一片,最近入冬,天黑得更快,傍晚6時就幾乎全黑,有次剛開學放學後,發現學校旁邊整條都黑的,趕快回家後就再也不敢出門。
其他學生也紛紛留言,「我們看看可以持續多久」、「現在才開燈是不是太晚了」、「就看1個月後還會不會亮」、「3年多了…….好久沒看到路燈全亮了呢」、「X,真的第一次看到全開」。
在命案發生前,當地不少學生表示,有關路燈根本沒亮過,只要一到傍晚7時就全黑,遲遲未改進。學生說,多次反應卻獲得「裡長要省錢」的答案,不過,相關裡長則反駁並非為省錢不開燈,路燈報修次數已經數不清,但一直有人惡意搞破壞、剪電纜,自己也很無奈,裡長也強調該條路歸臺南市府管。
大馬24歲女留臺生鍾筱玲周三遭擄走勒斃棄屍山溝案引起轟動,但在實際上,大馬女生在臺灣遇害並非首次發生,於今年1月初,也有一名旅臺的女子被慘忍殺害後,再遭肢解。
今年初在臺灣遇害的大馬女生為25歲的鄧永恩,她今年1月6日在離開位於臺北市萬華區富民路租住的單位後,失蹤多日,警方之後調查發現,鄧永恩竟遭住在對面的鄰居,45歲的臺灣男子林國平殺害。
林國平還將鄧永恩肢解成5大塊,分裝成2袋分裝在2箱紙箱,並租車運往基隆山區產業道路丟棄。林國平後來遭警方通緝。1月12日晚林國平在基隆市一住家燒炭身亡。殺人分屍的動機自此成謎。林國平擁有多項竊盜前科,曾被判刑7年4個月,2018年刑滿出獄。
25歲的鄧永恩,被親友報案失蹤,過後警方受理偵辦,並於第二天循線在基隆山區尋獲其遭分屍遺體。警方在發現鄧恩遺體後,鎖定鄧永恩於萬華區租屋處的林姓男房客涉有重嫌,檢警積極偵辦。
臺北市警察局萬華分局今天指出,是在本月6日接獲民眾報案,指在臺工作的鄧永恩失聯、請求協尋。受理案件的警察到鄧氏租屋住處進行訪查後發現,其住處的一名40多歲林姓男租客房間傳出濃重的殺蟲劑與松香水味道,認為案情恐怕不單純。
據了解,林氏嫌犯擁有多項竊盜前科,刑滿出獄不久,選擇在住家附近果菜市場工作;案發前,他曾向鄧女搭訕,遭到對方溫言婉拒,案發後鄧女戶口遭人盜領1萬多臺元(約1312令吉)。接著警方立即展開追捕嫌犯,發現他疑是畏罪而已自殺身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