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界民警稱「搞錢」就是「交罰金」當事人最新回應:罰金還能討價還價?

2020-10-13 新民周刊

摘要:一會兒說罰款,一會兒說退款,在葉思看來,當時雖然沒說什麼錢,但如果是罰金,還能討價還價?不是該多少是多少嗎?


文/竹裡


「開始我的初衷是搞個千把萬兩千萬就行了。」

「實際上我辦這個案子的初衷就是想搞點錢。」

「所以談錢是最好擺平的,當然我的胃口也不大,是吧?」


這是網絡上曝光的一段錄音片段,由武漢遠成集團原法定代表人葉思提供。該錄音在「兩湖法治」發布後6小時,迅速突破10萬閱讀量,引發輿論關注。葉思在接受《新民周刊》採訪時表示,這段錄音錄製於2020年5月12日,地點是張家界市慈利縣鯉魚橋派出所,說話人是時任慈利縣鯉魚橋派出所所長劉鵬。


「搞點錢」「胃口不大」「搞個千把萬」等字眼,不像出自一名派出所所長之口。但根據葉思的說法,2019年7月,慈利縣派出所民警以配合調查為名,將包括她在內的公司兩任法定代表人跨省抓走,隨後一再強調要錢。「談錢,開口就是5000萬,印象中已經數不清次數了。」


網曝錄音片段


事件發酵後,劉鵬在10日確認該錄音的真實性,並辯稱,錄音裡的「搞錢」,實際上指上繳違法所得的「罰金」。因為遠成集團派人多次找他要疏通關係,一來二去就被對方錄了音。「關人放人我沒有這個資格,他們誘導我講一些話,你已經犯罪了,依法該交錢的要交錢咯。是這個意思,他們斷章取義。」


對於劉鵬的回應,武漢遠成集團代理律師徐昕告訴《新民周刊》,即便是交罰金,也是法院判決後做出的處罰,一個派出所所長是沒有權力說罰金的事情的。「要搞錢,無論自己放兜裡還是上繳,都是違法的。」


10月11日12時許,張家界市公安局發布通告稱,對網民反映的辦案民警違紀違規問題,聯合調查組正在開展調查,一經查實,將依紀依規嚴肅處理。


張家界警方通告

遠成集團是否存在非法經營,劉鵬是否存在違紀違規問題,當地公安機關跨省管轄是否合規?《新民周刊》採訪到了遠成集團原法人代表葉思、代理律師徐昕、多次接觸劉鵬的遠成公司員工杜瓊,試圖通過各自描述的細節,還原真相。


跨省抓捕只為「搞錢」?


事件的發生源於一場離奇的跨省抓捕。


葉思回憶,2019年7月5日,慈利縣民警直接到了公司樓下停車場,把她帶到了一旁的派出所詢問,隨後,葉思和另一名隨行人員被帶到了慈利縣派出所。抓捕理由是,遠成集團的產品「4-甲基哌嗪枸櫞酸鹽」、「他達那非」出了問題,慈利縣公安機關認定這兩款產品是原料藥,而武漢遠成公司僅把兩款產品當成化工原料來進口及銷售,所以涉嫌非法經營罪。


「帶到時候已經晚上九點了,當時很疑惑,抓捕時沒出示什麼文件,只是說公安部下的有,到地方給我們看,到現在也沒見著。」葉思不僅對抓捕行為十分疑惑,更令她感到困惑的是,民警抓捕他們之後開始話裡有話的「要錢」行為。


遠成集團內景 受訪者供圖

「第一次,鯉魚橋派出所所長劉鵬和指導員塗紹吾,直接開價5000萬,並表示只要拿錢,即可撤案。」葉思說,當時我爸爸的朋友羅小平和公司代表杜瓊,全程參與了談判。「既然有可談的餘地,我們就沒有錄音。沒想到一直不順利,我們反覆提供證據、申訴書,合法文件,他們都置之不理,檢察院態度也很強硬。」


萬般無奈的情況下,他們想到了錄音取證。杜瓊提到,他們分多次錄製了時任鯉魚橋派出所所長劉鵬、指導員塗紹吾的談話錄音。 「其中,談錢最明顯的是今年1月3日、5月12日、6月16日這3段錄音。」 在羅小平的印象裡,有一次在劉鵬辦公室,劉鵬用食指和拇指比劃出一個數錢的動作,對他說:「羅總,我們就是要搞點這個,你懂的。」


後來由於遠成集團拿不出這麼一大筆錢,慈利公安談著談著,金額就變成了3000萬、2700萬、最後又主動降到了1000萬、800萬。葉思強調,他們的產品都是從海關正規報關進口,並非走私而來,所以一直都沒有妥協。「我們的上家和上上家都妥協了,分別打點了60萬和200萬,所以作了一個不予起訴的決定。」


武漢遠成企業內景 受訪者供圖

2020年6月12日,遠成公司律師與派出所指導員塗紹吾電話聯繫時,對方明確說:我們不是想搞人,我們只是想把那800萬盤了(即吞下、吃掉)。劉鵬在接受媒體採訪時則表示,從20多歲到48歲,每天面對各種案子,自己就是人老心善,同情別人反而被抓了小辮子,錄音純粹是斷章取義。


但在葉思看來,當時雖然沒說什麼錢,一會兒說罰款,一會兒說退款,還強調辦案已經花了近百萬。但如果是罰金,還能討價還價?不是該多少是多少嗎?


陪侍異性是點歌女


遠成集團除了控告慈利公安以「交錢就撤案」斂財外,還貼出了「劉鵬赴武漢調查期間接受異性有償陪侍」的圖片。圖片中,在一處類似街頭大排檔的餐館,劉鵬端坐中央,左右兩邊各有一名美女作陪。負責招待的人正是羅小平。


「當時是劉鵬主動聯繫的我,恰巧我在香港出差,就安排公司員工還有遠成公司的人,一起接待了他們。」羅小平說,自己媳婦是龍山還是永順的,和劉鵬一個地方,每次過來都稱「老鄉老鄉」,很熟很熟了,就聯繫了。



「劉鵬他們好像來了三四個人,聽說是羅總的朋友,吃玩都是我來安排的。他們住了2天,一共花費了5000元以上。第一晚住在武漢威斯汀酒店,江景房,1200元/晚。」負責接待劉鵬一行的向先生說,當天晚上在武漢吉慶街吃夜宵,請了3位女孩作陪,每人800元。


針對異性陪侍的照片,劉鵬說,那條街有可以點歌的女孩。「都是老鄉,那就來嘛,5元/首。「點歌的時候,我們發現有人在拍照,覺得影響不好,就制止了這個事,當時沒意識到,今天才知道『中了圈套』」。


慈利公檢法有無管轄權?


不過拋開作風問題,首先應該理清楚的是,慈利公安對該案究竟有沒有管轄權?劉鵬說,當初這個案子比較大,公安部指定(張家界)管轄辦理時,成立了專案組,局長任組長、副局長為副組長。因為牽涉到武漢遠成公司下屬員工祝帥,還牽涉到11個省市。在辦理跨省市案子時,他就作為原辦案單位的負責人,在專案組裡面負責後勤保障工作。


2019年下半年,黃石崗公安分局、武漢市禁毒支隊都在辦這個案子,擔任專案組的副組長沒時間,逼著他去協調。不過因為身份不對等原因,先後前往兩家單位協調,工作並不順利。



該案企業方代理律師馬耀東認為,武漢遠成的註冊地為湖北武漢,被告人的戶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都不在慈利縣境內,被指控「非法經營」的行為地、結果地均與湖南省慈利縣無任何關聯,慈利縣公安局也未獲指定管轄,所以依據法律規定慈利縣公安對於該案根本是無權管轄。


馬耀東介紹,現在這個案子從公安已完成偵查、檢察院完成了審查起訴,法院也已立案,「但公檢法三家都是無權管轄的。」 另一名代理律師徐昕說,自己在與多個律師接觸中,發現這種跨省管轄的行為是潛規則,在張家界十分普遍,目的就為了「搞錢」,財政上也有返還。不過,此說法並未得到證實。


涉事所長:自己已被免職


10月11日張家界警方發布的通告,認定該案由上級公安機關指定管轄,主犯祝某系武漢遠成共創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人員,偵辦過程中發現遠成公司及該公司其他人員涉嫌非法經營犯罪,公安機關依法立案偵查。


武漢遠成集團在官方回應認為此通告並不屬實。首先,慈利公安至今沒有上級公安對武漢遠成公司涉嫌非法經營案的指定管轄文書。其次,通告中提到的主犯祝某並非遠成集團員工,經核查,祝某曾於2015年11月11日應聘武漢遠成公司,2015年11月12日到公司一天,未從事任何崗位工作,之後再未到公司上班。


劉鵬說,網文披露要錢錄音、異性陪侍這事,自己已向局裡主要領導、紀委都報告了。「紀委來查,我有什麼事情,我都負責。事情已經發生了,辦案組民警問我怎麼辦?我實事求是嘛,該受到怎樣的處理就怎樣處理。」


《新民周刊》了解到,目前劉鵬已被免職,但對方稱,免職不是因為這個事情。


資料來源:封面新聞、上遊新聞、環球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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