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三世界、拉丁美洲、秘魯的作家問自己:在他們的國家裡-受困於諸多嚴重的社會問題,文盲率高、貧富差距大-做文學是不是還有意義?
薩特在《什麼是文學?》給了答案:做文學當然是有意義的,因為文學除了能製造快樂、激發想像力和刺激感官之外,還可以讓讀者乃至於全體大眾對社會問題有更清楚的認識。」
----馬裡奧·巴爾加斯·略薩(P17小說理論)
從來沒讀過略薩的文字,被書名普林斯頓名校的光環吸引,也被他的照片吸引,像羅馬假日裡的格利高裡·派克那樣的帥氣。
以為《普林斯頓文學課》會像麥肯錫那樣的講邏輯寫作,卻在首頁看到略薩的一段文字:
《悲慘世界》的雨果一直到結婚前還是處男。對一個生活在他那個時代的男人來說,簡直太奇怪。不過呢,在新婚之夜,雨果極度享受那種新鮮的體驗,他和他的妻子一個晚上七次。」
他講話的語氣像極了暗黑美大師澀澤龍彥在《華麗食物志》中八卦袁枚寫《隨緣食單》的狀態:他妻妾較多,女弟子成群,生活悠然自得。
也許大師們分析文學作品都跟玩似的,從八卦作者私生活開始。也許是因為這兩位大師出生年份只相差8年(略薩是1936年3月28日,澀澤龍彥是1928年5月8日)他們的成長記憶中是有二戰影子的,也許暗黑美詭譎只是他們應對世界戰爭的一種態度,與其冰冷機械的回應著世界重組著記憶,不如像吃烤肉一樣,沾點荒誕醬料配點八卦粉有滋有味。
讓我印象深刻的是略薩解讀小說理論的角度,他用了時間觀即大周期下的混合視角,把世界文化地理以自然進化的方式,來定義「小說與城市文化」的關係。
他認為小說是隨著人類生活重心由農村向城市轉移而出現的,比起資產階級,小說的誕生和城市的關係更大。小說描繪的基本上是一種城市經驗,哪怕田園牧歌小說之中也蘊含著對城市的展望。
他有這樣的角度也許與他生活成長的南美洲秘魯有關,第三世界、文盲率高、貧富差距大。文學對他而言,可能就是隨著國家、社會整個生態系統共生的某顆植物,是有生命的,是根據周圍的生存環境來改變。
略薩的小說是城市與社會的某種縮影,他認為有些小說長期被漠視,也許因為過於超前,寫的是未來讀者的生活經驗,只有當社會模式改變,歷史、經濟和文化狀況改變後,它的價值或是用途才會顯現,比如卡夫卡的《變形記》在網際網路時代漫畫蔓延時代,他的荒誕諷刺才共情到更多人,才有更多的讀者喜歡,才被奉為經典。
除了反映社會結構和城市文明,略薩認為小說是寫給群眾看的,寫給大部分普通人看的。他覺得作為虛構故事的小說,藉助的並非只是理智,還有感覺、情緒、直覺和激情,它比純粹剖析貧窮、剝削、邊緣化和社會不公的文章更生動。當群眾讀者讀到小說了解了社會問題,會引發他們的更大共鳴。
他的群眾文學觀讓我想起毛澤東選集1中講的《十四件大事:第十二件文化運動》:中國歷來只有地主文化,農民沒有文化。中國有百分之九十未受文化教育的人民,這裡面最大多數是農民。洋學堂農民是看不慣的,是因為鄉村小學的教材,完全說些城裡的東西,不符合農村的需要。
主席的這篇文章寫於第一次國內革命戰爭時期,薩特還未出生,薩特的群眾文學理念會不會是因為1953年他加入了秘魯共產黨呢?接受過馬列主義教育呢?他認為在一個欠發達國家寫小說,不只是把文學誌向具象化,同時也是社會鬥爭中作出貢獻,從道德的標準來看,寫小說就等於是用善對抗惡。
略薩的小說了解社會問題,展現城市文化,不僅僅是停留在作品裡,還體現在他積極地參加各種社會實踐,從實踐中獲得靈感。他一輩子給報刊撰稿在《國家報》有專欄,他覺得這是與現實世界保持聯繫的一種方式。
「我是個現實主義作家,而非幻想文學作家。我從沒想過要創造一個完全虛擬的、獨立於現實世界之外的世界出來。我希望在自己的小說裡起碼要保留現實世界的外觀。」
很喜歡自然派略薩的寫作課,決定把他的《酒吧長談》、《誰是殺人犯?》、《水中魚》等都讀一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