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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爾多斯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罪犯王偉執行死刑
2020年10月22日,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達的執行死刑命令,鄂爾多斯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故意殺人犯王偉依法執行死刑。檢察機關依法派員臨場監督。 鄂爾多斯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罪犯王偉與被害人萬某(女,歿年49歲)系鄂爾多斯市某建築單位同事,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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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製造毒品罪犯張冠懇執行死刑
據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微信公眾號「龍城法苑」10月22日消息,2020年10月21日上午,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達的執行死刑命令,廣西壯族自治區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製造毒品罪犯張冠懇執行死刑。據介紹,最高人民法院經覆核,確認一、二審認定的案件事實。被告人張冠懇與同案被告人張吉勝(已判刑)預謀共同製造氯胺酮,由張冠懇負責尋找製毒人員和製造地點,張吉勝負責聯繫購買製毒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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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夏州中級人民法院對販賣、運輸毒品犯楊白克勒、馬文吉依法執行死刑
經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並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經最高人民法院覆核裁定:核准販賣、運輸毒品犯楊白克勒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本院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籤發的執行死刑命令,已於2020年11月3日將罪犯楊白克勒驗明正身,採用注射方法執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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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左集中宣判一批毒品大要案 女毒梟被判死刑
,嚴厲打擊毒品犯罪,有效震懾罪犯,聯合江州區人民法院、憑祥市人民法院,於2013年6月24日對5件11人涉及販賣、運輸毒品犯罪一審案件進行集中宣判,對農紅兵等11人以販賣、運輸、非法持有毒品罪分別判處死刑、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無期徒刑、有期徒刑十五年不等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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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 一名毒品罪犯在龍巖被執行死刑
來源:福建法治報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8月13日訊 龍巖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的被告人塗某老犯販賣毒品罪、非法買賣製毒物品罪一案,近日,經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死刑。龍巖市中級人民法院收到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裁定書後向塗某老進行了宣告,並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籤發的執行死刑命令,對塗某老執行了死刑。檢察機關依法派員臨場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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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法院依法對一批涉毒品罪犯執行死刑
湖南法院依法對一批涉毒品罪犯執行死刑 2021-01-05 21:48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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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毒品超50千克!欽州中院依法對販賣、運輸毒品罪犯執行死刑
2020年8月28日,廣西壯族自治區欽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裁定和執行死刑命令,依法對販賣、運輸毒品罪犯黃天飛執行死刑。法院認為被告人黃天飛違反國家毒品管理規定,販賣海洛因、運輸甲基苯丙胺的行為已構成販賣、運輸毒品罪。販賣、運輸甲基苯丙胺數量大,社會危害嚴重,應依法懲處。在共同犯罪中系主犯,罪責突出。依法認定被告人黃天飛犯販賣、運輸毒品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判決宣判後,黃天飛不服,上訴至二審法院,二審法院維持原判,並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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販毒、運毒戕害人,他終被執行死刑
2020年12月30日,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崇左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犯販賣、運輸毒品罪的罪犯裴允福執行死刑。最高人民法院經覆核確認,2017年9月20日5時許,被告人裴允福聯繫廣西壯族自治區憑祥市的毒品上家韋望(同案被告人,已判刑)購買海洛因,並僱請同案被告人裴平、劉發金(均已判刑)等人駕車共同將海洛因運回廣西壯族自治區合浦縣。同日12時許,公安人員在蘭海高速公路那麗收費站抓獲裴允福、劉發金,並當場從其駕駛轎車後排座位腳墊上查獲海洛因20塊,淨重共計6983.32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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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毒品超50千克!販賣、運輸毒品罪犯黃天飛被執行死刑
法官宣讀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裁定和執行死刑命令2020年8月28日 ,欽州市中級 人民 法院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裁定和執行死刑命令,依法 將 販賣、運輸毒品罪犯黃天飛 執行死刑。法院認為,被告人黃天飛違反國家毒品管理規定,販賣海洛因、運輸甲基苯丙胺的行為已構成販賣、運輸毒品罪。販賣、運輸甲基苯丙胺數量大,社會危害嚴重,應依法懲處。在共同犯罪中系主犯,罪責突出。依法認定被告人黃天飛犯販賣、運輸毒品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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販賣運輸毒品 罪行極其嚴重——臨夏中院對兩名罪犯依法執行死刑
11月3日,臨夏州中級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籤發的執行死刑命令,對販賣、運輸毒品罪犯楊白克勒、馬文吉驗明正身後,採用注射方法執行死刑。後公安人員從馬者力路轎車中的四個紙箱內查獲毒品海洛因15114.8克。當日16時許,馬克勤得到毒品已取到的消息後,即聯繫馬福勝之子馬某龍到其家中取走36萬元毒資款。 罪犯楊白克勒違反國家毒品管制法規,販賣、運輸海洛因,其行為已構成販賣、運輸毒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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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毒品超20千克 兩毒販被執行死刑
本網訊(記者裴姝婧、通訊員陳志蓮)12月18日,宜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販賣毒品犯龍曉,販賣毒品、運輸毒品犯廖洪權依法執行死刑。經審理查明,2017年,罪犯龍曉、廖洪權與黃某某(已判刑)、何某某(已判刑)、廖某鵬(已判刑)等人在宜昌市、重慶市等地進行毒品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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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將宣判321起毒品犯罪案件 365名罪犯將宣判
    在「6·26」國際禁毒日前夕,全區各級法院將對321件毒品犯罪案件,365名毒品犯罪被告人進行集中公開宣判。同時,法院將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達的執行死刑命令,對一批販賣、運輸毒品數量大、罪行極其嚴重的毒品犯罪分子依法執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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販賣運輸毒品24公斤 廣西兩名罪犯被執行死刑
12月10日,廣西防城港市中級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執行死刑的命令,對毒品犯罪的兩名罪犯王立波及羅健樂分別執行死刑防城港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分別判處被告人王立波、羅健樂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宣判後,二人分別提出上訴。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經依法開庭審理,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並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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販賣毒品9000餘克!荊州彭水清,驗明正身,押赴刑場,執行死刑……
12月22日,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達的執行死刑命令,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販賣毒品犯彭水清執行死刑。 彭水清41歲,公安縣人。罪犯彭水清與罪犯申某(已判刑)共謀販賣毒品,2016年11月18日,兩人駕車來到廣東省陸豐市,先後支付毒資12萬元給罪犯範某真(已判刑)等人,購得4000克甲基苯丙胺(俗稱「冰毒」)。隨後,彭水清與申某駕車將毒品運至松滋市,並將毒品全部販賣給罪犯曹某晶(已判刑),收取毒資2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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販賣運輸毒品24公斤,防城港兩毒犯被執行死刑
12月10日,防城港市中級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執行死刑的命令,對毒品犯罪的兩名罪犯王立波及羅健樂分別執行死刑。廣西高級人民法院經依法開庭審理,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並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王立波販賣、運輸毒品數量大,社會危害嚴重,且系共同犯罪中罪責最為突出的主犯;羅健樂販賣毒品數量大,社會危害嚴重,均應依法懲處。第一審判決、第二審裁定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據此,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核准廣西高級人民法院第一審對被告人王立波及羅健樂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的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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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夏中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籤發的執行死刑命令 對兩名販賣運輸毒品犯執行死刑
11月4日,臨夏州中級人民法院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籤發的執行死刑命令,將罪犯牟進才、馬永林採用注射方法執行死刑。 罪犯牟進才違反國家毒品管制法規,販賣、運輸甲基苯丙胺及海洛因,其行為已構成販賣、運輸毒品罪。牟進才結夥跨省販賣、運輸毒品,數量巨大,且在兩起共同犯罪中均系地位、作用突出的主犯,罪行極其嚴重,應依法懲處。臨夏中院以販賣、運輸毒品罪判處罪犯牟進才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宣判後,牟進才不服,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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製造毒品罪犯張冠懇被執行死刑
2020年10月21日上午,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達的執行死刑命令,廣西壯族自治區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製造毒品罪犯張冠懇執行死刑。最高人民法院經覆核,確認一、二審認定的案件事實。最高人民法院經覆核認為,被告人張冠懇違反國家對毒品的管制規定,夥同他人製造氯胺酮,其行為已構成製造毒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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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中院依法對一名故意殺人罪犯執行死刑
9月29日,北海市中級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達的執行死刑命令,依法對犯故意殺人罪的罪犯吳世滿執行死刑。檢察機關依法派員臨場監督。庭審現場。 該案經北海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依法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吳世滿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宣判後,吳世滿提出上訴。經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二審審理,維持一審對吳世滿的判決並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覆核認為 罪犯吳世滿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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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殺人犯王偉依法執行死刑
10月22日,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達的執行死刑命令,鄂爾多斯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故意殺人犯王偉依法執行死刑。檢察機關依法派員臨場監督。鄂爾多斯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罪犯王偉與被害人萬某(女,歿年49歲)系鄂爾多斯市某建築單位同事,2018年1月22日19時許,王偉與萬某、同事劉某等人在一火鍋店飲酒吃飯,王偉與劉某將處於醉酒狀態的萬某送回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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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尚同軍、吳先耀、伍秀元依法被執行死刑!
11月30日,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達的執行死刑命令,婁底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罪犯尚同軍、吳先耀、伍秀元執行死刑。檢察機關派員到執行現場監督。自上世紀九十年代開始,尚同軍在花垣縣涉足採礦業,其一邊網羅社會人員,充實擴大自己的力量,一邊拉攏國家工作人員,編織「關係網」,逐漸形成了以尚同軍、吳先耀為組織者、領導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