罌粟 是一種美麗的植物,葉片碧綠,花朵五彩繽紛,莖株婷婷玉立,蒴果高高在上。罌粟有麻醉、止痛與鎮靜的作用,它用於久咳、久瀉和止痛。但從蒴果上提取的汁液,可加工成鴉片、嗎啡、海洛因。因此,罌粟成為世界上毒品的重要根源,也稱為罪惡之花。
近日,萊蕪區檢察院提起公訴的三起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的案件一審宣判,被告人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或拘役,並處罰金。
案情再現 一
2019年9月份,被告人鄒某某在自家閒置的院落內種植疑似罌粟原植物,至2020年4月29日被發現時,共計種植2500株。後經鑑定,從鄒某某院落內抽樣的植物確定為罌粟目罌粟科罌粟。
案情再現 二
2020年5月14日上午,公安機關對某村居民區進行無人機探查時發現被告人王某某在一處閒置院子裡種植疑似罌粟原植物,後對疑似罌粟植株拔出後逐棵進行清點,發現共660棵。後經鑑定,在王某某處查獲的疑似原植物系罌粟。
案情再現 三
2020年5月6日下午,公安機關在開展禁種鏟毒和製毒物品排查專項行動中發現,陳某某在其村內老宅子院內種植疑似罌粟525株。後經鑑定,在陳某某處查獲的疑似原植物系罌粟。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五十一條
【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罪】
非法種植罌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強制剷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一)種植罌粟五百株以上不滿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數量較大的;
(二)經公安機關處理後又種植的;
(三)抗拒剷除的。
非法種植罌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數量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七十一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三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非法種植罌粟不滿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
(二)非法買賣、運輸、攜帶、持有少量未經滅活的罌粟等毒品原植物種子或者幼苗的;
(三)非法運輸、買賣、儲存、使用少量罌粟殼的。
罌粟花外表絢爛華美,但美麗背後不容忽視的是,罌粟是提取多種毒品的主要源植物,種一棵也是違法,輕則拘留罰款,重則判刑入獄。
此外,毒品樣式不斷翻新花樣,近幾年新型毒品更是讓人防不勝防。中秋國慶假期,外出遊玩一定要時刻保持警惕,拒絕陌生人遞來的飲料、糖果等,珍愛生命、遠離毒品。(來源: 濟南市萊蕪區人民檢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