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9月3日訊(記者 董小迪)近日,內蒙古某地在招聘教師時不允許非全日制研究生報考一事引發廣泛關注。隨後,有媒體發現,近年來,網上存在不少統招非全日制研究生在工作生活中遇到困難的反映,涉及就業歧視、人才落戶難等多個方面。
非全日制研究生與全日制研究生的區別是什麼?非全日制研究生與在職研究生一樣嗎?國家對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就業政策是什麼?
某網站的在職研究生信息。圖片來源:網頁截圖
非全日制研究生≠在職研究生
不少在職人員選擇攻讀非全日制研究生提升學歷,但需要注意的是,一些培訓機構、網站上宣傳的「在職研究生」與非全日制研究生其實是兩個概念,他們指的可能是「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
同等學力申碩的特點是先讀後考,申請者需要先參加高校的課程研修班並獲得結業證書,並在滿足獲得學士學位滿三年等條件後參加申碩考試,考試通過後,在規定時間內發表論文並進行答辯,通過論文答辯,便可以獲得碩士學位。
記者查詢發現,中國人民大學、中國科學院心理研究所等多家高校、科研院所均開設了課程研修班。但值得注意的是,同等學力屬於學位教育,不屬於學歷教育,課程研修班的結業證書並不具備學歷證書的效力,同等學力申碩者無需「考研」,通過申碩考試後只能獲得學位證書,無畢業證書、無研究生學歷。
非全日制研究生與全日制研究生也有區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我國高等教育採用全日制、非全日制兩種教育形式。
2016年教育部辦公廳印發的《關於統籌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確,2016年12月1日後錄取的研究生從培養方式上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形式區分,2017年起,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國家統一下達招生計劃,實行相同的考試招生政策和培養標準,其學歷學位證書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根據教育部的界定,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國家研究生招生規定,通過研究生入學考試或者國家承認的其他入學方式,被具有實施研究生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機構錄取,在基本修業年限或者學校規定的修業年限(一般應適當延長基本修業年限)內,在從事其他職業或者社會實踐的同時,採取多種方式和靈活時間安排進行非脫產學習的研究生。
也就是說,非全日制研究生同樣需要通過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即俗稱的「考研」。與全日制研究生相比,二者的區別在於非脫產、全脫產的學習方式,此外,非全日制研究生的修業年限可能較全日制研究生長。
今年2月,教育部等五部門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業工作的通知》。圖片來源:教育部官網截圖
官方:強化非全日制研究生就業權益保護
同樣通過統招統考,社會上對非全日制研究生的爭議卻始終存在。針對用人單位的這一歧視,不少高校積極發聲,為非全日制研究生「正名」。
2019年9月,中國石油大學(華東)學生就業指導中心網站就曾發布《關於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培養與就業相關問題的說明》。今年年初,北京化工大學也發布通知,要求到校參加宣講招聘或在本校研招網上發布招聘信息的用人單位不能對求職者有學習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等的歧視行為。
今年2月,教育部、中組部、人社部、公安部、國資委五部門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業工作的通知》,要求強化非全日制研究生就業權益保護,各級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及國有企業公開招聘要根據崗位需求合理制定招聘條件,對不同教育形式的研究生提供平等就業機會,不得設置與職位要求無關的報考資格條件,各地要為不同教育形式的研究生提供平等落戶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