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人自掃門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是一句格言。格言,是可以作為人們行為規範、含有教育意義的語句。
此格言在現今意屬貶義,是用來批評和訓誡只管自己的事、不管別人的事的人,指斥人們互相漠不關心的現象;現今用它,是要求人們不要只是「自掃門前雪」,更還要「管他人瓦上霜」,而且重點在後者。
將這句格言理解為貶義,且重點貶斥「不管他人瓦上霜」的行為,有著現實使用的普遍事實存在,但是從其來源以及用語意思來看,對此應該持否定的態度。
首先從來源來看。
此句格言,最早的典籍出處應該在宋時陳元靚編撰的《事林廣記·警世格言》「人事類·處己」。原句與現今用句意思無異,只是用字稍有不同:「自家掃取門前雪,莫管他人屋上霜」(「休」比「莫」否定意味稍重)。
不久,在明代馮夢龍編纂加工的「三言」中的《警世通言·玉堂春落難逢夫》中出現了這句格言。其用意應該與原意相同,或者更接近於原意。
——這個格言的出現是有關故事主人公的家僕王定:禮部尚書被劾,發回原籍,他人借銀一時取討不及,便留下其子王景隆(兄弟行「三」,人呼「三官」)在此讀書,其僕王定在此討帳。特囑三官:「我留你在此讀書,叫王定討帳,銀子完時,作速回家,免得父母牽掛。我把這裡帳目,都留與你。」又囑王定:「我留你與三叔在此讀書討帳,不許你引誘他胡行亂為。吾若知道,罪責非小。」後待王定將三萬銀帳都收完,選日起身時,三官說「去大街上各巷口,閒耍片時」,王定便隨行。卻不料,三官一見錦繡景致,眼花繚亂,聞訊尋到了「果然生得好」的玉堂春。之後,不斷地命王定取來銀錢,只為取悅春院鴇子。這其間,王定不斷地又阻又勸又無奈,催三官回家,還遭他痛罵。便想:「老爺若知此事,如何了得!不如回家報與老爺知道,憑他怎麼裁處,與我無幹。」三官正厭王定多管,王定便拜別三官而去。
寫書人在此處對王定的行為評說道「正是:各人自掃門前雪,莫管他家瓦上霜」。這評說,不僅明確表示王定處理方式的妥當,更不乏讚賞的意味,而完全沒有斥責王定對家主漠不關心的意思。有故事為證:王定回府後繼續在府上當管事之差。當三官耗盡三萬銀,經歷艱難苦楚,慘悔歸家,收心勤讀,順利入仕,大團圓時,「公子叫:』王定,你當先三番四復規諫我,乃是正理,我今與老老爺說,將你做老管家。』以百金賞之。」——
明馮夢龍的「三言」,百二十篇小說一以貫之的主題是:「好人有好報,惡行得惡懲」。家僕王定當初在家主三官執迷不悟時拜別回家報情於老爺,這被作者評為「各人自掃門前雪,莫管他家瓦上霜」的行為,顯然就是馮夢龍推崇褒揚以警世的「好人之行」。
由故事看來,寫書人對這句格言表達並推揚的意思是:恪守本分,做到自己應當做到也能做到的事,放棄自己做不到也不用做的事。而這,也應該就是或接近於是此句格言的原意。
再從用語意思來看。
「各人自掃門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是一句用喻的格言。比喻關係的形成,要求喻體與本體在基本特點上必須具有一致性,。於是,根據自然界「雪」與「霜」各自的特點,從三方面來看這句格言現今所解釋含意的不能成立。
學識的角度:
雪與霜都是一種物理現象,也是一種自然現象。二者都是水在低氣溫時的一種固態形式。
雪,是高空中的水凍結成冰晶,其重量大於空氣中的阻力和浮力時,降落到地面的呈結晶狀態的白色固體水。依其量度可分為小雪、大雪、暴雪。小雪可觀賞,大雪有不便,暴雪成災害。如果氣溫不升高,堆積的雪則會久久不能融化。
霜,是近地面空氣中的水汽達到飽和,且地面溫度低於0℃時,在物體上直接凝華而成的白色晶體。霜多形成於夜間,日出後不久就會自然融化。霜也有薄、厚之別,但區別不甚明顯。如果出現霜凍會傷害植物,但對屋瓦無礙。
結論:「門前雪」不易自然消融,如果應該及時清除,則需人力介入;而「瓦上霜」則無此所需。
常識的角度:
天空降下的雪,即使不是大雪、暴雪,僅為小雪,積在住家的門前,如果不及時清掃,最低程度會影響家人出行、路人過往,嚴重的還可能摔人骨折、傷人性命。試想,有一條街道,在降雪時,各家各戶都及時「自掃門前雪」;雪停時,各家各戶都迅速「掃淨門前雪」,各家門前無雪鋪地,整條街道行人無虞。如此自治自律的社會景象,不正是仁人們如陳元靚之所以「警世」而望收穫的理想嗎?
而「瓦上霜」,其低溫凍不裂瓦,重量壓不塌房,太陽一出很快消失。就是「他人」,對自家屋瓦上的霜,也會無視以待,因為,知曉這霜不會對自己家的人、財、物造成任何損傷,更不會希望別人來表示熱心幫助除去這毫不緊要的「瓦上霜」了。如果有人真去「管他人瓦上霜」,謝意不可能收到,還可能或者因瓦在潮溼低溫下堅韌度降低而踩裂了屋上瓦,更或者因瓦上霜凌的滑溜而摔下房,那時可就比得另有格言「狗拿耗子」或「敗事有餘」的斥責更糟糕了吧?
試想:有人去到鄰家深深一揖:抱歉之至。我只掃了我家門前的雪,沒有打掃你家瓦上的霜。這人淺者會被認為神經錯亂,重者會被認為極度虛偽。
結論:「門前雪」易給行人帶來不便與損傷,需要「自家」主動去清掃,這是義務,也是責任;「瓦上霜」則不然,不論是「他人瓦上霜」,還是「自家瓦上霜」,都以不在意、不用放在心上的態度對待才為恰當。
邏輯的角度:
雪降在門前,掩了路,不便人行;還溼滑,易摔行人,所以,將自家門前的雪掃除乾淨,既對自己家人,也對過往他人提供了方便,保障了安全。想想降雪時,先有某家人及時且迅速地「自家掃取門前雪」,當其他人看見他們的行為給自己家、給別的人帶來的便利,然後就有了第二家、第三家……。
人,屬群居動物,具有社會性,就需要有這樣的「我為人人,人人為我」的群體氛圍。如此利己利人的行為,不僅需要而且必要。陳元靚將此意通過「格言」的方式進行傳播,想來是以期成為大眾的自我習慣,形成一種朝野皆認可並成為行為準則的公序良俗,再良性循環地演繹至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而這,那時不就是「治世」的一幅圖景,而今不就是文明的一種表證嗎?
而霜凝瓦上,無損於瓦,無損於屋,更不會影響瓦下屋中屋外之人的任何。這「瓦上霜」雖也有痕有跡,但會很快自行消失。
如果去「管他人瓦上霜」,既是完全不必要的多此一舉,還可能給瓦、給屋、給他人或給自己帶來可能的麻煩甚至損害,萬一出了意外,那就不啻於搬了石頭去砸自己的腳,還連帶傷了他人。而「休管他人瓦上霜」,則不會對「他家」造成任何的損失,不會對他人造成任何的不便、不利。所以,對於「他人瓦上霜」,「莫管」、「休管」,才是有正常思維的人應保有的基本理智。
結論:必然利己利人的行為,既理智又美好,不僅需要而且必要;可能損人又損己的行為,愚而又蠢,不要去做。
如此看來,「各人自掃門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這句警示人世之事的格言,陳元靚先生是對人們在處於某件事自己是「該做還是不該做,可做還是不可做」陷於兩難境地時,給出了一個擇定的標準:自己該做的事,必須去做,這是義務、責任;不屬自己該做的事,可不做則不做。或者是:身邊的事,只要力所能及,只要利己利人,主動去做;也是身邊的事,也力所能及,但對人對己做無利,不做無損,就不必去費無用功。
綜上分析就可明確看出,「各人自掃門前雪」的警世意義,是要告訴我們什麼是自己該做的事,需要去做的事,如同「在其位謀其政,任其職盡其責」,因為這是為人之本分。
而「莫管他人瓦上霜」的警世意義,是要告訴我們那些不該自已去做,又無關緊要,不影響大局的事情,就屬可以不用去管的閒事,否則,就是「多此一舉」,這不理性的「好心」還很可能「辦成壞事」。
「各人自掃門前雪」式的自我處事行為,在中國傳統文化中是從道德層面給予了提倡、推揚,如果在我為人人的基礎上再進一步,進而守望相助,鄰裡有鰥寡孤獨者時,就自然可做到:助掃他人門前雪,莫管自家瓦上霜。這是一種多麼溫情、多麼理想的社會景象。
問題是,「各人自掃門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千年前就經陳元靚收編的這一句提倡人們用理智辨行、向文明靠攏的褒義格言,為何現今卻成了勸誡、指責的貶斥之語了呢?
魯迅先生對使這句格言的本意發生變化的原因曾有過精準地剖析:我想,人們在社會裡,當初並不是這樣彼此漠不關心的。但因豺狼當道,事實上因此出過許多犧牲,如救死扶傷,一不小心,向來就很容易被人所誣陷。經過許多人的經驗之後,倒給了後人壞影響,後來就自然的都走到這條道路上去了。」先生說「這便是犧牲換來的壞處」。
對傳統文化,我們應持魯迅先生提倡的「拿來主義」的態度:佔有、挑選。特別是對在使用過程中有了誤解、有了誤導的那一部分,要進行追本溯源,「各人自掃門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便是一例。
讓「各人自掃門前雪,莫管他家瓦上霜」的本意理解與行為指導都回歸理性吧:「自家門前雪」,自掃!淨掃!「他家門前雪」,可助掃!淨掃!而「他家瓦上霜」、「自家瓦上霜」,皆可任它去而不用在意。
擯棄缺知性少理性的道德綁架,回歸這個正常的利己不損人的理智之舉吧!
——「知其所以然。漁者得魚,無失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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