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北晚新視覺報導,2020年9月29日豐臺法院對北京西站一女子被行李箱絆倒去世一案作出判決。
據悉,2019年3月8日,北京西站出現一起事故。67歲的王女士在逆行過檢票點時撞上劉女士行李箱摔倒。隨後在乘坐火車的過程中,王女士出現頭痛頭暈的情況。至下車時,人已經意識模糊。在王女士被工作人員用輪椅推出後,王女士家屬緊急送醫。經過醫院的檢查,王女士是腦出血,在半個月的治療後,王女士不幸離世。自王女士摔倒,到緊急送醫,該過程長達近5小時。
王女士的家屬認為,在這件事上,劉女士應該負有超過一半的責任,於是起訴劉女士,要求賠償一系列金額總計62萬餘元。但劉女士的家屬認為,此事他們不應該負責。劉女士家人表示,王女士一事首先責任不在他們,是王女士兒子劉某沒有在車站照顧好王女士,當王女士在站內摔倒後,其子並沒有在意王女士當時情況,耽誤了救治時間。並且劉女士全程都在正常排隊,而王女士是因為自己追趕劉女士,逆行且沒有注意地面才會導致自己被絆倒。
豐臺法院經審理認為,王女士摔倒的地方是進站口,並非是出站口。當王女士從進站口逆行時,其子更應該注意安全。並且,經過調查,王女士與劉女士之間存在有安全距離,王女士摔倒是因為自己缺乏注意義務,對摔倒一事,其本人具有過錯。而劉女士的箱子,並非超大超重,且全程都在身邊合理的範圍內,沒有脫離控制。
最後法院作出審理,雖然王女士的離世令人惋惜,但劉女士在該事中,並不應該承擔責任。一審判決駁回王女士家屬上訴訴求。但目前該案件還處於上訴時期,判決還未生效。
對於此事,王女士的家人心懷不滿,他們失去了母親。但劉女士又何辜呢?作為子女,在家中老人出行時,首先要注意的就是安全問題。老年人,行動不便,身體更是不能和年輕人相比,一點小小的碰撞可能都會導致很嚴重的後果,所以作為子女更應該時刻關注。無論案件走向怎樣的方向,王女士都離開了她的家庭,這是令人嘆息的結局。
作者:董燁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