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發展離不開世界,現代中國的發展不能無視傳統。黨中央在治國理政方面的戰略安排與決策部署的科學性正是源於對中國與世界、現代與傳統關係的正確把握,而十九大報告則生動地體現了對這些關係的把握。這種把握在十九大報告中體現在對「弘揚中華傳統文化」和「推進全面依法治國」的強調上。弘揚傳統」與「依法治國」可謂是未來中國發展的兩大根脈。中國要在未來發展中找回自我,就必須弘揚傳統;中國要在未來發展中融入世界,就必須厲行法治。因為傳統是中華民族個性的源泉,唯有弘揚傳統,中華民族的復興才有實際意義;因為法治是人類文明進步的共同目標和方向,依法治國是世界通行的社會治理方式,唯有厲行法治,中國的發展才能融入世界的發展潮流之中,才能稱得上是「科學的發展」。
一、文化傳統與現代法治的關係
法治離不開的具體的人,而具體的人又無法與傳統切割,因此任何國家的法治都不可能離開這個國家的傳統與文化。中華民族是一個個性鮮明的民族,而她的民族個性正因其傳統而取得,正因如此,在這片土地上,面向這樣的人群推行法治,如果不立足於他們的文化傳統,註定難以成功。從另一個角度說,中國人有著自己的傳統、有著自己獨特的思維方式,因此中國應該有自己的法律和法治,中國法律和法治應該有著自己的個性。在法治上,當代中國為人類所能貢獻出的中國智慧和中國方案,所能構建起的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其所依賴的知識基礎和力量源泉只有在自己的傳統中才能找到。
二、中華傳統文化對現代法治的可能性貢獻
(一)「天下」觀念與現代國際法治
在西方的概念裡,國家就已經是最大的政治單位了,世界只是地理性的空間。不管是城邦國家,還是帝國,或者是民族國家,都只包含著「國」的理念,沒有「世界」的理念。而中國哲學中「天下」,它不僅是一個地域的概念,更是一個價值體系,還是一種世界制度。顯然「天下」比之「國家」具有更大的包容性。既然是一種世界制度,那麼體現的便是一種國與國之間的關係。在「天下」的概念裡,這種國與國之間關係強調的是一種在遵循共同價值基礎上的平衡與互惠,交流與尊重。受該種理念的指導,傳統中國主流的外交政策是以和睦為取向的,即一般不主張擴土拓邊,而以安邊為本,睦鄰為貴。這與近代西方列強踐行的霸權主義外交政策,以武力佔領土地、侵吞財產的擴張行為有著根本的區別。
中國提出並一直奉行的「和平共處五項原則」是世界公認的國際法準則。中國一直主張國家不分大小、強弱、貧富,一律平等,尊重各國人民自主選擇發展道路的權利。這正是中國傳統的「天下」思想在國際法治領域的繼承和發展。正因為「天下」是一套在國家之上的價值體系,所以它又是一套以遵循人類共同的「善」為標準的世界制度和法治秩序。它有比主權之上更高層次的立場和目標。它放眼的是全世界,關注的是整個人類的命運,排斥的是單邊主義,倡導的是多元、互利、共享。
(二)「天人合一」理念與現代環境法治
在「天人合一」理念看來,雖然天與人有分別,但從更高的意義上兩者構成了統一的整體,息息相關,二者之間沒有隔閡,可以互通,此間的最佳狀態應該是二者的包容與平衡,即所謂「人在天底下,天在人心中」。從這一觀念出發,中國人便發展出了「盡物之性」「萬物並育不相害」的精神,強調「順物之情」「盡物之性」,反對「取之無度」「竭澤而漁」,儘量與天地萬物協調並存,而不是徵服。
與之相反,「主客二元」的思維與觀念長期支配著西方哲學。在這樣的思維模式下,人被塑造成人與自然關係中的主體,自然被視為人要徵服和改造的對象,人失去了對自然的敬畏,把人類的進步單單視為對自然的徵服與改造,把人類的權利視為人同自然鬥爭的結果。在該思想的指導下人們濫用自己的權利,向自然過度地索取,這樣,人與自然的關係日趨惡化,最後只能遭受自然的懲罰。
二元的模式只會惡化人與自然的關係,平衡共生的模式才會達致人與自然的和諧。由此看來,「天人合一」理念比之「主客二元」思維具有更多的優勢。因此筆者認為,黨的十九大報告中提出的「堅持人與自然和諧共生」戰略,既可以視為是中國傳統的「天人合一」的理念的承繼,又可視為是當下最先進的生態理念的把握。
(三)「中庸和合」思想與現代的協商調解機制
中華傳統文化始終把「中」視為是天下大道的根本,是事物發展的最佳狀態,認為「全則必缺,極則必反」 「過猶不及」,反對「一家獨大」「一枝獨秀」,強調「執中致和」「凡事留餘」。正因如此,在人際關係上,傳統中國人反對極端地處理人際關係,強調相互地謙讓和包容,即使出現糾紛,其對糾紛的解決也不是強調明確區分對錯曲直,而是在寬容的意義上強調對關係的修復,強調關注關係的未來指向性。
在傳統的「家國體制」下,「國」其實是一個放大的「家」,由此說來,在這個意義上所有的人都是「家裡人」,所有的人際關係都是親屬關係,所有的矛盾都是家庭內部矛盾。既然如此,矛盾大都可以通過「坐下來談」的方式來化解,因此中國古代更強調通過調解、和解、協商的方式解決糾紛。與中國明顯不同的是,西方具有「好訟」的基因。因為「主客二元」思維是一種對立性的思維,它更強調通過「爭」的方式獲得利益,認為糾紛更多地要通過「訴諸公堂」的爭訟方式來解決,所以其結果自然導致的是高犯罪率和「訴訟大爆炸」。這已經成為西方社會發展的沉重負擔。
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有事好商量,眾人的事情由眾人商量,是人民民主的真諦。協商民主是實現黨的領導的重要方式,是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獨特優勢。」其中的思想既源於中國「執中致和」的傳統的承繼,也源於對人類社會治理規律的科學把握。
(四)性善論、強調教化與刑罰人道主義
在中國古人看來,人們的本性是善良的,走上犯罪的道路,是人性的迷失,只要通過教化,就可以驅散迷霧,恢復善良的本性。正因為如此,古代中國的主流思想和絕大多數時代並不一味地神話刑罰的功用,而是把教化視為是社會治理的最重要手段。
「性惡論」在西方文化中長期佔有支配地位。基督教「原罪說」的本質在於闡釋人的本質上是罪惡的。「性惡論」認為人的罪惡是與生俱來的,是根植於自身的,且無法去除。既然如此,那麼對於某些「天生的罪人」就應該實行肉體上的消滅,於是,這一理論就成為近現代「社會達爾文主義」「法西斯主義」「排猶主義」等極端思潮的理論源頭,這些思潮及其實踐給人類帶了巨大的災難。
傳統的力量是強大的。當下中國興起的「刑法謙抑主義」思潮以及大規模地縮減死刑適用範圍的立法實踐,誠然有其現代人權保護方面的動因,但是來源於傳統方面的動力也是存在的。
(五)親倫傳統與法律的人性關懷
傳統中國是典型的宗法宗族社會,婚姻、生育與血緣受到了特別的重視。這些因素促成了傳統中國的親屬關係的發達。如前所述,在家國體制下,整個社會都有一種「泛家主義」的特徵,於是,從這個角度說人與人之間都是親屬關係。與此相應,家庭倫理有機地融入到法律之中,從而中國古代整個法律體系都呈現出明顯的親倫性的特徵。把所有人都以親屬來看待,把社會中的問題看成家庭內部的問題,而家庭是孕育情感與愛的場所,那麼這樣的法律自然會體現出一種對人類本真性情感的尊重,一種樸素的人性關懷。
「家」對於一個社會的良性發展具有基礎性的作用,而一部法律所應該遵循的高級意義上的「善」是由「家」來承載的,所以現代法治離不開家庭文明的建設。特別對於我國這樣一個缺少宗教傳統的國度和民族,家的建設就更為重要。從某種意義上說,如果沒有了「家」,中國人就缺少了安身立命之本,失去了生命的歸宿和價值。因此說來,悠久的「家」文化、深厚的親倫傳統以及當下中國發達的親屬實踐,這些都是當今中國建設法治無法超越的現實。「家」應該成為支撐當代中國法治主體性的重要資源。
(六)傳統的民本、人本思想與現代民主和權利保障
民本的思想是傳統中國政治哲學最為重要的組成部分,強調民眾才是國家的根本,執政者應該「重民」「愛民」「親民」「養民」,應該順民意、從民欲、恤民苦、惜民力, 從而實現政權的穩定與安寧,中國傳統中也不缺乏人本主義思想。中國人關注的是現實中人與人的關係,而不是虛幻的人與神的關係。
誠然,傳統的民本思想並不是現代的民主思想,它倡導的只是「為民做主」,還不是「由民做主」,但是不可否認,這些思想中所蘊含的惠民、利民、養民、富民、恤民等民生思想體現了對民眾的重視,對統治者的反省和限制,從邏輯上肯定了民眾的認同對於一個政權存續和國家穩定的基礎性作用。儘管中國古代的人本思想比之現代的以人為本的思想還不夠成熟,但是其中所蘊含的對人的主體性價值的承認,對人格平等的尊重,是與現代的民主思想和人文主義相通的。民主的真諦在於「多數人的統治」,而在「多數人統治」之下仍然需要民生的思想和實踐,仍需要尊重人的主體性地位和人格平等。因此,挖掘這些思想中的有益成分,實現創造性轉化,完全能夠為當下有中國特色的民主、法治的理論與實踐服務。
三、文化傳統與現代法治對接的邏輯動因和未來指向
法治是人類文明進步的共同目標和世界文明的共同內容,是世界人民的共同選擇,而中國作為一個大國,不能游離於法治之外。因此走法治之路是當代中國的既定國策和方針。而在中國這樣的國度建設法治要想使其具有現實性、可操作性就必須要與其傳統相對接,即在傳統的視野下構建中國的法治之路。不是傳統的就都應該得到繼承。我們需要繼承的只是傳統文化中優秀的部分,而優秀的部分也不是都能直接拿來所用,而是「擇善明用」。強調的是傳統與現代的對接,是創造性的轉化、創新性發展。
人類的共同價值則是這種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的方向,同時也是判定傳統文化優秀的標準。符合人類共同價值的和發展方向的才是進步的。這樣的民族文化才值得弘揚的。因此中國法治的主體性是建立在民主、人權、自由意義上的主體性。也就是說,中國法治的價值目標是全人類的,但具體的表達方式則是民族的、地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