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們聊一個比較正能量的話題,就兩個字「接納」。
前幾天網上的一篇文章吸引了我。
半年前,這位名叫西西(化名)的大學生起訴了一本名叫《大學生心理健康》的圖書,因為此書中對於有關同性戀方面的定義不太合理。但是遺憾的是,西西的起訴失敗了。
這樣的說法在當時也是引起了不小的爭論,對於同性戀持反感態度的網友表示,同性戀確實反常,說他是一種病也無可厚非,而且也沒有宣傳的必要。
而有的支持同性戀的網友表示,很多專家都已經論證過了,同性戀這種事是遺傳導致的,是天生的,而且同性戀者並沒有影響到別人,這麼污衊他們本身就不合適。
而西西的敗訴則從側面印證了一點,在當今時代,同性戀是一種病,這種觀點是一個主流的價值觀。
其實在我看來,它到底是不是病,這是一個值得考慮的問題。
不管它是先天的也好,後天的也好。問題在於,我們這群「正常」的人,對於同性戀的定義,會對那些同性戀者造成什麼樣的影響。
這才是我們需要思考的問題。
同性戀有錯嗎?
好像並沒有,大部分同性戀者只在自己的小圈子裡過著平靜的生活。他們沒有暴力傾向,而且也沒有明文的法律規定說他們這樣做是錯的。
但是呢,又好像是錯了,男不男,女不女,在我們這個極其講究傳統的國度,是不為人接受的,他和我們不一樣。
但有時這種不一樣是致命的。
大家知道同性戀在小學或者中學的人群中被叫做什麼嗎?
叫變態,噁心,腦子有病。
沒錯,全國統一。
把同性戀歸結為一種病態,只會讓暴力和排擠的事件增多。
我們總是在說要消滅歧視,要消滅暴力。可是放在同性戀的定義上,反而讓事情變得更麻煩了。
就算同性戀是一種病,那又怎樣,難道讓他們主動改變嗎?
到最後只不過就是逼著他們糾正,逼著他們自卑,如是而已。
什麼叫公平,公平就是對於一件事情最有效的處理方式。
既然說這種情況是病,為什麼要這麼麻煩,為什麼不去試著接受他們,給他們一塊安靜的土地呢?
所謂的和諧,就是在同一個社會裡不一樣的人,都能有一個安定的場所。
所以同性戀是不是病,我覺得無所謂,
他們只不過和社會上主流的人不一樣罷了。
不一樣,不是錯,
那些傷害別人的人才是錯的。
那些不允許別人不一樣的人,才是應該被受到排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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