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借錢給朋友只有轉帳記錄,打官司能勝訴嗎?
今天收到一位錢女士諮詢電話,說她與唐某是多年好友了,唐某自己開有一家美容店,2018年1月,唐某說想擴大規模,開幾家分店,資金不夠,向錢女士開口借50萬,並口頭承諾過幾個月就還。基於平時的信任,錢女士二話沒說就直接把50萬元打入唐某帳戶,事後也沒想到寫個什麼字據。之後唐某卻並沒有及時還款。現在錢女士自己也急需用錢,多次催促唐某還錢,唐某居然避而不見。很明顯是想耍賴賴帳了。沒辦法了錢女士只好找律師準備打官司起訴要回這筆借款。但她擔心無法提供證據證明這錢是借給對方的,擔心打不贏官司。
這樣的案子我遇到的很多,大多是朋友親戚之間的借款,礙於情面沒有寫借條。但我可以肯定的說,這個官司肯定能打贏。
根據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頒布的最新《民間借貸司法解釋》第17條規定,「原告僅依據金融機構的轉帳憑證提起民間借貸訴訟,被告抗辯轉帳系償還雙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債務,被告應當對其主張提供證據證明。」
錢女士雖然只有轉帳憑證作為證據,而唐某無法給自己的辯解事由提供證據,錢女士的訴求一定能夠得到法律的支持,勝訴是肯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