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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擊查看作者 | 管顏青
隨著「網際網路+醫療」概念的爆發式發展,越來越多的醫療機構和企業開展了不同形式的移動醫療建設,主要包括醫生出停診信息線上發布、醫患社交媒體線上互動、預約掛號在線支付、電子病歷等個體健康資料庫多方面的探索。
不可否認,網際網路技術可為民眾提供便捷、及時和低成本的醫療諮詢和診療服務,同時也可以提高醫院的管理水平和診治效率。然而與此同時,醫療數據安全問題逐步凸顯。除了網絡安全之外,電子數據也帶來了巨大的經濟及法律風險,例如顛覆紙證權責司法認定模式,數據易丟失、可篡改和複製;現有新興技術在交易時間、頻率、算力等方面尚待成熟;電子數據與行業監管機制及司法體系無法妥善對接;事後取證困難等……
針對這一系列醫療電子數據安全問題,7月29日上午,國家信息中心網絡安全部副主任李新友在第四屆中國中醫藥信息大會上介紹了「電子數據保全」服務在網際網路醫療數據中的應用,可保全數據的真實性,有效應對權益憑證電子化帶來的風險。
「電子數據保全」成為解決各類醫療糾紛的關鍵
2013年,《刑事訴訟法》和《民事訴訟法》正式將電子數據作為一種獨立的證據形式。李新友認為,這就表明電子數據將逐漸成為解決各類醫療糾紛的關鍵。
「電子數據保全」是通過第三方即時加密,固化電子信息數據內容和形成時間,生成數據唯一數字標識的服務,能夠確保數據的真實性,公正性和有效性,賦予電子數據文件法律證明效力。該服務能夠提供全證據鏈風險的防控解決方案,從而規避企業風險,打造企業品牌信任力。
李新友介紹,「電子數據保全」除了應用於電子商務(包括電子交易訂單、電子協議、網際網路金融合同)之外,也是保證醫療電子數據安全的重要手段之一,可以應用於傳統醫院醫療電子病歷和網際網路遠程醫療健康檔案的使用。
目前,多家平臺提供「電子數據保全」服務,可為醫院和患者雙方提供可信的電子病歷保全,有效提升了患者對醫院或遠程醫療的信任度,可避免醫患雙方因電子病例內容真實性而產生的爭議,並在產生糾紛時提供公正的具有法律效力的電子數據司法鑑定報告。
「電子數據保全」有效應對「網際網路+醫療」面臨的三大挑戰
李新友介紹,國家高度重視電子數據安全,實行網絡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網絡運營者應當按照網絡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的要求,採取數據分類,重要數據備份和加密等措施,保障網絡免受幹擾、破壞或者未經授權的訪問,防止網絡數據安全洩露或被竊取和篡改。醫療信息數據與其他多數行業相比更為複雜和多元,大量醫療信息數據存儲、處理、接入等工作也為IT管理的安全性帶來新的挑戰。「電子數據保全」平臺的實現可為「網際網路+醫療」數據安全保駕護航。
1. 醫療電子數據自證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規定了醫療「舉證責任倒置」原則:因醫療行為引起的侵權訴訟,由醫療機構就醫療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不存在因果關係及不存在醫療過錯承擔舉證責任。
李新友解釋,當存在患者認為開錯藥、看錯電子病歷、出錯藥方、計算機操作失誤等醫療糾紛時,醫療機構或網際網路醫療平臺需要進行無醫療過失自證。這個時候,「電子數據保全」可為機構提供自證的合法憑證。它可以對信息化系統中的醫生、機構的網際網路行為、病例等電子數據進行存證,出具合法的電子數據、憑證以及完整的數據鏈,為減少醫療糾紛,醫鬧事件提供有力證據,同時可提高醫療機構的醫療及服務水平。
2. 驗證電子單據真偽
很多患者對於醫療體系的不信任來源於擔心醫療機構出示虛假醫療單據,如電子處方、電子病歷、電子帳單、憑證、電子合同等。
對此,李新友表示,「電子數據保全」可為醫療機構和患者電子藥方、病例進行存證、取證;保證醫療機構和醫療器械供應商之間的單據、協議安全;保存所有智能醫療服務(如醫療到家、在線診斷、在線開房取藥等)中產生的數據的真實性。因此,「電子數據保全」可以還原醫療機構、患者的網際網路行為,驗證電子單據真偽,保護醫生、研發機構的數字智慧財產權,為網際網路醫療體系提供法律安全。
3. 醫藥流轉溯源服務
在藥品安全問題層出不窮的時代,「毒膠囊」、「茯苓山藥片」等令人陌生而恐懼的名詞正悄然襲來,不僅直接威脅消費者的身體健康,侵害企業、商家的利益,同時也給政府監管部門帶來了無盡的頭痛問題。因此,如何鑑定藥品真偽是我國面臨的一項重要課題。
醫藥流轉溯源是一項事關公民生命安全的工程。李新友介紹,「電子數據保全」可在藥品出廠前對藥品的詳細信息以及銷售人、時間進行存證,通過二維碼、防偽碼等信息對藥品進行鑑定,確保醫藥安全。它可以減少患者拿錯藥、吃錯藥等現象,同時為製作舊瓶假藥的不法商家設置強有力的障礙。
最後,李新友總結道:「事前法律風險評估,事中數據保全,事後司法鑑定,這是電子數據保全平臺的三大優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