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文化訊(記者 邢陽)康先生最近有點鬧心,為了把長春的房子賣掉,他先後跑了五六家公證處,但都被要求提供單身證明。而當他回到白山市老家時,當地民政部門卻告訴他,他們不再開具單身證明了。
遭遇:開「單身證明」難住賣房者
康先生的姐姐康女士告訴新文化記者,她2009年在長春市天裕小區買了一套60多平方米的住房,2012年賣給了弟弟。「當時他是貸款買房,到現在還有17萬元左右的尾款沒還清。」康女士說。
今年年初,康先生想賣房,用賣房款還上銀行欠款,他通過中介公司聯繫到了買主,對方也相中了房子,想快點過戶好裝修。「畢竟還欠銀行錢,可能買家也不是很放心,要我們做一個公證,證明我弟弟有權處理這套房產。」康女士說,「我弟弟和買家跑了好幾個公證處,對方都要提供單身證明。」
康女士告訴記者,她弟弟今年45歲,前些年結過婚,但沒多久就離婚了,手頭有離婚證,但公證處說用離婚證不行。
康先生2012年買房時,曾到白山的民政部門開具過單身證明,在春節前,他返回老家白山市,但工作人員卻告訴康先生,他們從去年10月份起就不再給個人開單身證明了。
省民政廳:公證處可到婚姻登記處查詢
新文化記者走訪了多家公證處諮詢,得到的都是類似回答。「我們也沒辦法,現在去民政局也查不了他的婚姻狀況。」在長春市清和街上的長春市國民公證處,一名工作人員表示。
該工作人員介紹,他們和民政部門之間的信息沒有聯網、共享。在另外一家公證處,工作人員表示,提供婚姻狀況證明主要是為了證明房屋產權情況,是個人所有還是和其他人共有。「賣家憑離婚證並不能證明他在離婚後是否沒有再婚的情況。」該工作人員表示,「如果不提供證明就過戶,不排除會給其他共有人造成損失並引發訴訟。」
就此事,新文化記者諮詢了省民政廳的相關人士,工作人員表示,他們是在去年按照民政部的通知規定,不再對市民開具單身之類的證明的。
可類似康先生這樣的情況,該如何解決呢?「可以去婚姻登記處查詢,我們目前雖然不對私人開具單身證明了,但對公證處等單位,我們還是可以提供查詢服務的。」該工作人員表示,「因為婚姻登記基本上都是在男女一方的戶口所在地進行,公證處在本省查詢的話,我們是可以配合的。」
「目前我省正在逐步探索婚姻信息聯網、共享的業務,但推廣還需要一段時間。」該工作人員說,「等信息聯網、共享後,類似公證處等單位,可以通過網絡進行查詢。」
進展:公證處不要單身證明了
17日下午,康女士告訴記者,她弟弟又去了一家公證處,再三溝通後,對方表示可以不要單身證明了,但需要提供其他相關證明。「他們要我弟弟回白山,憑離婚證去開具離婚證明,再拿著離婚證明到公安局去將戶口上的婚姻狀態改為離異。」康女士說,「等這些手續辦全了,我們再回公證處去辦理,希望這次能順利辦理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