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逮到違反交規怎麼辦?學物理的克裡科夫做了榜樣。昨天,「江寧公安」轉發了一條超級熱門的微博。學物理出身的美國人克裡科夫因被交警看到沒在「STOP」標記下按規定停車,要罰款400美元。克裡科夫寫了篇長達4頁,布滿
公式和圖表的文章證明自己其實「停」車了,並最終免除罰款。「學好數理化,吃了
罰單也不怕!」網友們紛紛表示要向理科生學習,用物理公式與交警周旋。對此,揚子晚報記者請南師大物理系老師熊燁,對該文章的真實性進行解讀。而江寧公安人員也表示,光看剎車印也能判斷其有沒有真的停車。
1 網友膜拜公式搞定罰單昨天,「江寧公安在線」在微博上轉發了一條微博,說的是美國一位學物理的市民,因被指控在應該停車觀察的路段沒有停車,收到了400美元的罰單。自認沒違規的他,寫了篇長達4頁的學術文章,用大量物理公式和圖示推導出自己當時停車了,是交警誤判,最終說服法官免去罰單。「我查了一下,這篇文章最早是今年4月1日發表的,當天可是愚人節哦!」在網友一致盛讚理科男強大同時,也有細心的網友質疑,這條理科生大戰交規的消息是個玩笑。
反映理科生生活的美劇《生活大爆炸》近幾年一直在國內熱播,用嚴謹的理科知識處理生活中的難題,讓不少人覺得既新鮮又實用。而這位名叫克裡科夫的理科男用物理知識挑戰交警罰單並成功,讓網友們再次見識了理科生的強大「能量」:「知識就是金錢!」「理科男認真了,你就輸了。」「學好數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
無論這條消息是否屬實,大多數的網友還是願意相信理科生的。掀起了向理科生學習,用數理化叫板交規的草根大討論。「如果闖紅燈,可以說:紅光波長>綠光波長。車子是迎向紅燈行駛的,速度達到某一特定值,由於都卜勒效應,會導致紅燈看成綠燈(藍移現象),所以我不算闖紅燈。」對於闖紅燈,甚至有網友搬出了愛因斯坦,「用相對論解釋,交警看是紅燈,但我看已經是綠燈了」……
2 讓人頭昏的角速度、線速度昨天,記者在網上檢索到了這篇被網友稱為「讓人頭昏眼花」的文章。在美國開車碰上「stop」標記,必須停車讓行,不同於紅綠燈,沒規定停車時間(只要求看清路況)。也就是說,在這個標誌前只要車速降到0就可以。
克裡科夫辯解說,當時他經過的道路有兩條車道,在他的車身較短的豐田雅力士和警察中間還有另外一輛車身較長的車在通行,兩輛車幾乎同時從停車標記通過。由於另一輛車的遮擋,完全存在著自己先停車再啟動的可能,只是警察沒看到這個過程,而誤認為他沒停。文中引用了很多類似線速度、角速度、瞬時加速度等專業術語,還有很多看似複雜的計算公式搭配著曲線圖,「圖文並茂」地解釋說他瞬間停車再瞬間加速到原來速度是完全有可能實現的。文章還舉例解釋了線速度與角速度的差別,人站在垂直於軌道的方向的遠處看行進中的火車會覺得火車開得很慢,實際上火車在軌道上的速度很快。由於位置的不同,人的速度的感覺會產生偏差,人站垂直處看的是火車的角速度,火車自行前進的是線速度。經過文章這麼一「引導」,警察可能的確是看錯了。
3 物理老師解讀:很可能法官被騙了揚子晚報記者昨天電話聯繫了南師大物理系老師熊燁,請他幫助解讀了克裡科夫說的是否有道理。「他很可能欺負法官和警察是外行。因為他的分析並非無懈可擊。最大的瑕疵就在加速度上。根據網上能找到的關於豐田雅力士的介紹,這車從100千米/小時減速到靜止要47.21米,對應的加速度和10米每平方秒接近。但從靜止加速到100千米/小時的速度大約需要10秒。也就是說,該車啟動時的最大加速度大約是3米每平方秒左右,不能達到克裡科夫宣稱的10米每平方秒。」熊燁老師認為,克裡科夫只是用物理知識使得法官和警察相信了這種可能性。
4 南京警方:我們用電子設備通過熊燁老師的解讀,我們基本可以知道,法官也許是被大量的公式給繞暈了。而江寧公安官方微博的發言人則提了個更為簡單的方法「其實除了文章中指出的此人論證bug外,物理學告訴我們:如果他真的猛踩剎車停車,那麼由於摩擦力必然會產生非常明顯的剎車痕跡,只要確定這個剎車痕跡的位置、停車標誌位置、警察的觀察角度位置,就能知道他到底有沒有停車了。」
記者昨天致電南京交管局,工作人員說,南京暫時沒有單靠交警眼力判斷車主是否違法,「我們都有機器設備做保證的。」不過,昨晚記者上網發現,一位學理科的網友再次給交警信心滿滿地機器執法出了難題。「上大二學電磁波的時候,教授讓我們做的一個作業就是計算警方雷達測速的誤差。最後發現當時的雷達系統誤差為正負5公裡。因此10公裡內的超速,都應該不算的。」
連結:學好數理化吃了罰單也不怕《生活大爆炸》的宣傳語上印著「Smart is new sexy」(聰明是種新性感)。在馬裡蘭州,一位名叫WillForeman的男士深受駕車超速之苦,他的車牌號屢屢被路邊的監控攝像頭拍下這些由Optotraffic公司開發的攝像頭檢測出所有超出限速12邁(mph)以上的車輛並每次拍下兩張照片以作為識別車牌的證據,然而,WillForeman卻反其道而行之,通過這些照片證明他並未超速。
他的方法是:找出兩張照片的拍攝時間相隔0.363秒然後將兩張照片疊加在一起,通過車輛長度來計算出兩張照片間隔時間中車輛的移動速度,將單位轉換為英裡每小時之後,就得出了結果:他當時的速度遠遠不到限速的35邁,跟罰單上寫的50邁更是天差地別。見證這一方法的法官們都很震驚,並信服地作出了罰單無效的決定。至今,Foreman先生已經K掉了自己的三張超速罰單,還幫助兩名路人各解決了一張,用他自己的話說:「超速監控可以是好事,但假如被濫用就會出問題。」(記者張筠 實習生 李顯彬)
作者:張筠 李顯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