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甘肅網11月6日訊(新甘肅·每日甘肅網記者金奉乾)今日,省市場監管局發布消息稱,為期4個月的全省電網和轉供電環節電價重點檢查取得階段性成效,為達到警戒目的,公布三起不執行國家電價政策的典型案例。
據介紹,此次檢查的範圍是電網企業和全省所有轉供電主體,重點對繼續收取已取消的壟斷性服務收費項目行為、擅自製定項目和標準並收費,強制或變相強制服務並收費的行為、在地方定價目錄和實行政府定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目錄清單之外加收其他費用的行為等多個不執行國家電價政策的行為進行檢查。
三個典型案例具體如下:
案例一:蘭州海鴻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按照國家規定電價政策向175家商戶收取電費後,又按0.551元/千瓦時的標準加收了「二次服務費」。經核算,2019年4月至6月期間,蘭州海鴻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在「二次服務費」中違規收取不合理費用52665元。
案例二:蘭州紅星美凱龍世博家居廣場有限公司2019年1月至8月期間向295家商戶收取電費時,在「綜合電價」內違反國家規定電價政策加價131314.70元;同時違反國家規定電價政策在「綜合電價」外按每千瓦時0.39元標準又加收「物業服務費」770886.11元。
案例三:蘭州錦瑞達物業管理有限公司違反國家電價政策按1.30元/千瓦時的標準向756家商戶收取電費。經核算,2019年1月至8月期間,蘭州錦瑞達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在電價中違規加收不合理費用108184.07元。
蘭州市市場監管部門已依照法定程序責令上述三家企業限期退還多收價款,退還期結束後,將視退還情況作出其他行政處罰。
省市場監管局要求,全省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切實履行和承擔屬地監管責任,對轄區內轉供電主體進行全覆蓋檢查,切實做到不留死角。特別是要加強對機場、火車站等特殊轉供電區域以及大型商業綜合體等轉供電主體的監督檢查,及時辦理一般工商業電力用戶投訴舉報案件。依法從重查處不落實降價政策的違法行為,切實將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政策紅利傳導至終端用戶,著力減輕企業的電價負擔,不斷提升實體企業的獲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