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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楊建華等37人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二審公開宣判
9月18日,延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楊建華等37人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作出二審判決:維持陝西省洛川縣人民法院對該組織的組織者、領導者楊建華作出的一審判決,即判處被告人楊建華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強迫交易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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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黑除惡進行時 張仲謀等36人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一審公開宣判
違法不良信息舉報 029-63907150 029-85356217 掃黑除惡進行時 張仲謀等36人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一審公開宣判、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一案進行了公開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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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人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在日照公開宣判!
12月22日下午,由五蓮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韓邦峰等43人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一審公開宣判。該案案情複雜,社會影響大,是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以來,日照市涉案人數最多的一起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對被告人韓邦峰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犯罪分子聚斂的一切財物及其收益,以及用於犯罪的工具等,依法予以追繳、沒收。庭審現場經查明,2005年11月至2018年10月期間,被告人韓邦峰擔任韓家營子村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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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釁滋事、敲詐勒索……這一37人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被宣判
9月18日,延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楊建華等37人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作出二審判決:維持陝西省洛川縣人民法院對該組織的組織者、領導者楊建華作出的一審判決,即判處被告人楊建華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強迫交易罪、敲詐勒索罪等5項罪名,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十九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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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黑除惡】威海中院宣判王建、王皓等人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
、王皓等人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法院特邀監督員、媒體記者及被告人家屬等40餘人旁聽了庭審。王建、王皓等人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法院審理查明,王建長期從事高利放貸業務,2011年與王皓共同成立大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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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鼎宣判一起信息網絡領域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
來源:臺海網記者從市公安局獲悉,近日,福鼎市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宣判一起涉黑刑事案件,以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敲詐勒索罪,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等罪名判處張某龍等十四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十年十個月至十七年六個月不等的刑期,並處罰金、依法處置涉案財產。該案系我省首例信息網絡領域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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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這一37人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被宣判
9月18日,延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楊建華等37人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作出二審判決:維持陝西省洛川縣人民法院對該組織的組織者、領導者楊建華作出的一審判決,即判處被告人楊建華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強迫交易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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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旗法院公開宣判一起黑社會性質組織案---41人被判刑 首要分子...
社旗法院公開宣判一起黑社會性質組織案---41人被判刑 首要分子獲刑25年 2021-01-15 09:11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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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中縣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一起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
8月31日,資中縣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李翼等48名被告人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罪一案,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故意傷害罪、聚眾鬥毆罪、強迫交易罪、開設賭場罪、非法拘禁罪數罪併罰判處李翼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四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焦汝兵、段偉、高超、曹員志等12名黑社會性質組織成員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十八年至二年,並處相應財產刑;對吳俊強、遊山等不屬於黑社會性質組織成員的其餘35名被告人分別判處十一年九個月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相應財產刑;對符合宣告緩刑條件的6名被告人宣告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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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波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公開宣判,最高判處24年
作者:蔣曉莉、王璇9月25日,吉首市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宣判以周波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一案。9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二十四年至一年六個月不等有期徒刑,並處罰金。【相關連結】吉首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一起涉黑案件8月24日至27日,吉首市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一起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該案是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以來吉首市法院審理的首起涉黑案件,社會關注度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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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營市河口區人民法院公開宣判24人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
中國山東網-感知山東12月1日訊11月30日上午,河口區人民法院通過遠程提訊系統與山東省濱海看守所、東營市看守所、河口區看守所同時連線,依法對被告人畢某等24人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公開宣判。經法院審理查明:2008年前後,被告人畢某糾集多名前科劣跡人員和社會閒散人員在東營市河口轄區內實施盜竊原油、勒索他人財物、佔場獲利等違法犯罪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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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商養黑 蕉城法院公開宣判一起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
寧德新聞網9月16日電 (陳舒寧)日前,寧德市蕉城區人民法院通過遠程視頻方式公開宣判一起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依法對陳某程、張某銘、陳某水、陳某育等十人及被告單位寧德某貿易有限公司進行了集中宣判。經審理,法院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非法經營罪、強迫交易罪、故意毀壞財物罪等罪名判處陳某程等十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至二十三年不等的刑期,並處罰金;以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判處被告單位寧德某貿易有限公司罰金人民幣十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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琅琊法院宣判一起涉未成年人黑社會性質組織案
琅琊法院宣判一起涉未成年人>黑社會性質組織案首犯獲刑二十一年9月30日,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區人民法院依法對尚金節等18人涉未成年人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作出一審判決,其中12名被告人(含2名未成年人)被依法認定為黑社會性質組織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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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仲謀等36人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一審公開宣判
10月31日,西安市雁塔區人民法院依法對全國掃黑辦掛牌督辦的張仲謀等36名被告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一案進行了公開宣判。把控村兩委會後,張仲謀等人藉助三兆村城中村改造和周邊建設開發之機,通過強攬工程、圈地倒土、拆遷賠償、亂搭違建等違法犯罪活動,攫取巨額經濟利益達數億元,「以商養黑」「以黑護商」,形成以張仲謀為組織、領導者,張美紅、張燕紅等6人為積極參加者,荊康戰、呼慶民、郝洪各、趙清等10人為其他參加者,層級分明、結構穩定、分工明確的黑社會性質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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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波等25人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一審宣判
11月15日上午,由濟寧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張波等25人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在濟寧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濟寧市中級人民法院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搶劫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採礦罪、強迫交易罪、騙取貸款罪數罪併罰,判處被告人張波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數罪併罰判處被告人郭宗山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賈康康等其餘23名被告人分別判處十三年三個月至一年六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並判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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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波等25人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一審宣判
齊魯晚報訊 2020年11月15日,濟寧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張波等25人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一審公開宣判。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搶劫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採礦罪、強迫交易罪、騙取貸款罪數罪併罰,判處被告人張波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數罪併罰判處被告人郭宗山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賈康康等其餘23名被告人分別判處十三年三個月至一年六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並判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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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朱某生等9人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
2020年8月28日至9月1日,滑縣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了被告人朱某生等9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王某豪、陳某強、張某軍、王某剛、來某峰、朱某偉等人,為攫取經濟利益,在安陽縣水冶鎮一帶實施非法高利放貸,並通過打砸車輛、毆打他人、強買強賣等暴力、軟暴力手段,有組織地多次實施了尋釁滋事、強迫交易、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敲詐勒索、虛假訴訟、妨害作證等違法犯罪活動,逐步形成了以被告人朱某生為組織者、領導者,以被告人朱某華、王某豪、陳某強、張某軍為骨幹成員,以被告人王某剛、來某峰、朱某偉為一般參加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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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川區法院公開宣判一起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
8月26日上午9點半,達州市達川區法院在院第一審判庭對賀某江、曾某波等28人被指控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一案進行公開宣判。涉案28人分別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二十五年至八個月不等,其中,賀某江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四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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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宣判48人涉黑性質組織犯罪案
本報訊 (記者 賀雪麗 通訊員 薛小梅 許穎)8月18日上午,陝西省藍田縣人民法院對被告人李梁等48人涉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一審進行了公開宣判。被告人李梁壟斷神峪寺溝村周邊各大工程,大肆侵佔集體土地非法建起望城山莊、神峪山莊,籠絡多名社會閒雜人員,形成了以被告人李梁、李博兄弟倆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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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高利貸開賭場 濟南章丘侯曉等23人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終審宣判
齊魯網·閃電新聞12月30日訊 2020年9月30日,濟南市章丘區法院對侯曉等23人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聚眾鬥毆罪、開設賭場罪、詐騙罪、敲詐勒索罪、強迫交易罪、串通投標罪、非法侵入住宅罪等十一項罪名,數罪併罰,判處被告人侯曉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他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至五年六個月不等的刑期,並處罰金合計1313萬元。2020年12月14日,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該案終審宣判,維持一審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