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字法
對漢字的構造方式,傳統上有「六書」之說。六書:象形、指事、會意、形聲、轉注和假借。一般認為,前四種為造字法,後兩種為用字法。在此著重介紹造字法。
1.象形(獨體)
許慎:「隨體詰屈,畫成其物。」象形即描繪事物形狀的造字法。象形字源自圖畫,但與圖畫有本質的區別。象形字是漢字的先行者,構成了漢字的基礎。漢字的部首基本是象形字。
象形法的缺陷:複雜的事物難以象形、抽象的事物無法象形、近似的事物不便區別。
由於漢字形體的變遷,絕大部分的象形字已喪失象形的意味,只有極少數的字如「井、田、傘、雨、網」等尚依稀可辨。
2.指事(獨體)
許慎:「視而可識,察而見意。」指事是用象徵性符號或在象形字上加提示性符號來表示某個意義的造字法。指事法的優勢是可以表示一個抽象的概念。
單純指事字:上、下、八、丩。
由象形字加提示性符號而成的指事字:亦、本、末、刃、甘。
由象形字變換形體的方向或位置而成:交、屍、縣(懸)。
指事法的缺陷:不能大量造字。
現代指事字:卡、乒、乓。
3.會意(合體)
許慎:「比類合誼,以見指撝」。會意就是幾個偏旁合成為一個新字的方法,新字的意義由偏旁融匯而成。會意建立在人們的聯想和推理的基礎上。
《雞肋編》卷上:「廣南俚俗多撰字畫,以父子為恩,大坐為穩,不長為矮,如此甚眾。」
異文會意:析、採、休、伐、杲、杳、寒、暴。
同文會意:艸、芔、茻;炎、焱;從、眾;犇;淼。
對文會意:北、非。
4.形聲(合體)
許慎:「以事為名,取譬相成。」由表字義類屬的形旁(義符)和表讀音的聲旁組成新字的方法即為形聲。形聲既表音又表意,兼得二者之妙,具有極高的能產性,甲骨文僅20%的形聲字,現代漢字則佔90%以上。
省形字:亭、考、屨、屐。
省聲字:炊(吹)、竇(瀆)、船(鉛)、疫(役)、繩(蠅)。
亦聲字:功、娶、駟、裡。
右文說:胯、挎、跨、刳、垮、袴;苞、胞、飽、雹、齙、泡、皰。
形旁和聲旁的位置:左形右聲、右形左聲、上形下聲、上聲下形、外形內聲、外聲內形。
特殊位置的形聲字:疆、旗、荊、穎、修。
聲旁的作用(顯示字音的信息)和局限性(25%的成功率)。
形旁的作用(語言化石)和局限性(落伍於時代)。
5.轉注
許慎:「建類一首,同意相受。」轉注字是指部首相同、字義相同、字音相同或相近的一組字,如「老」與「考」、「空」與「竅」、「頂」與「顛」、「逆」與「迎」等。
6.假借
許慎:「本無其字,依聲託事。」假借的基礎是音同,借者與被借者在意義上無絲毫的;聯繫。如「其」、「莫」、「然」、「然」、「我」、「汝」、「來」等。
六書對漢字教學大有裨益,因為掌握了漢字構造,就可以避免寫錯字(如「寇」與「冠」),幫助理解詞義(如「爨」)。聯繫字形往往是尋求本義的最佳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