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口罩」騙取219萬元,成都最大金額涉疫情詐騙案宣判

2020-10-15 四川法治報

90年女子因債務壓力大想要自殺,警察將其帶回派出所,卻發現背後涉及一起219餘萬元的疫情防控物資詐騙案件

10月13日,該起詐騙案在金牛區法院開庭審理,由該院院長張志偉擔任審判長,金牛區檢察院指派檢察長趙桂英和檢察員出庭支持公訴,偵查人員出庭作證,並邀請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觀摩庭審。

因此案證據較多,雙方對案件的爭議較大,金牛區法院在開庭前召開庭前會議明確了證據舉示方式,庭審中公訴機關通過分組方式,使定罪量刑證據清晰呈現在庭審過程中。

通過3個多小時的庭審,最終法院判決被告人馬某有期徒刑12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0萬元。

據了解,該案是今年成都市涉疫情防控物資詐騙案中金額最大的一起案件。

庭審現場

女子輕生

牽出案中案

2020年2月21日晚上,成都市公安局金牛區分局人民北路派出所民警接群眾異地報警,得知有人要自殺,民警隨即趕往現場並將家門敲開,發現馬某在房間內情緒低落,「你怎麼了,為什麼想不開呢?」出因擔心馬某存在自殺傾向,民警詢問到。

「因債務壓力,欠了別人很多錢。」馬某回答。在民警繼續詢問下,馬某卻閉口不言。考慮到馬某精神狀況,民警將其帶回派出所進行調查,並通知報警人付某(即口罩詐騙案受害人之一)到派出所配合調查。

付某到了派出所後,自稱是馬某的好朋友,向民警講述馬某向他人虛假售賣口罩收取貨款的具體內容。「因為我虛構了口罩的事,我不願意見你最後一面……在自殺和自首中,我可能會選擇前者。」民警了解到馬某給付某寫的道歉信後,通過進一步詢問,馬某終於承認了自己的犯罪事實。

收入可觀

卻陷入網絡賭博

「我90年出生,本科畢業,從事電力設備相關的中介工作,一年掙得到50餘萬吧。」庭審過程中,馬某稱自己收入可觀,卻因長期參與網絡賭博,賭光了金錢、散了家庭,最後銀行餘額僅剩664.69元,還帶有一身外債。

庭審現場

今年初,新冠肺炎突襲而來,防疫物資處處緊缺,馬某將目光轉向了微信,自1月底起,馬某在朋友圈先後發送 「口罩現貨」、「現貨秒發」等出售疫情防控物資虛假信息,騙取了陳某、周某、白某等二十三名收害人,涉及金額共219餘萬元人民幣,詐騙數額巨大,詐騙範圍遍布廣州、四川、北京、山東等多省市,其中有欲購買防護服向湖北疫情區捐贈物資的熱心人,也有想用於日常生活、復工復產的個人和企業。由於馬某沾有長期賭博的惡習,也沒有從事過醫療相關職業,無防疫物資來源,在收到貨款後的幾分鐘到幾小時不等的時間,馬某將貨款用於網絡賭博揮霍一空。

「我去過廣西尋找口罩資源,但沒有找到。」庭審過程中,馬某稱希望通過倒賣口罩賺取差價,用賺得的錢彌補網絡賭博輸掉的錢,但截止至今,馬某沒有發貨過任何防疫物資。

性質惡劣

已構成詐騙罪

庭審中,控辯雙方圍繞馬某主觀上是否有非法佔有目的、馬某是否有自首情節兩個爭議焦點進行舉證、質證和法庭辯論。

金牛區法院認為,馬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趁疫情災害導致口罩等疫情防控物資緊缺的情形下,利用市民亟需口罩的心理,在既沒有口罩現貨也無口罩購進渠道的情形下,通過微信朋友圈等渠道發布虛假廣告信息,騙取他人購貨款並且將所騙取贓款基本用於賭博,數額特別巨大,性質極其惡劣,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綜合被告人馬某如實供述、認罪認罰等從輕處罰情節,依法判處馬某有期徒刑12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0萬元;扣押在案的手機予以沒收;責令馬某退賠被害人經濟損失2196799元,公安機關扣押在案的161133.3元返還被害人。

法 官

冬季即將來臨,新冠肺炎疫情仍是困擾全球的一場重大傳染病,在這樣一場持久戰中,希望廣大市民朋友在購買口罩等疫情防控用品時務必通過正規途徑進行購買,同時還要警惕違法犯罪分子趁機,進一步提高風險防範意識,共同打好「全民抗疫」的持久之戰。

此外,不法分子也不要存在僥倖心理,在疫情防控期間任何侵犯人民群眾財產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都將收到嚴厲的法律制裁。


來源:金法宣 四川法治報全媒體記者 周夕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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