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情和是非面前,
玉環一女子陳某做出了錯誤的選擇,
為一名在逃犯罪嫌疑人提供隱匿場所,
最終和朋友一起進了看守所。
陳某翔是玉環市坎門街道人,2018年9月4日,因參與組織六合彩賭博犯罪被列為網上逃犯。此後,陳某翔先後逃竄到安徽、山東等地。今年6月,陳某翔潛逃回坎門街道,瞞著家人偷偷在外婆家居住了一段時間。期間,公安機關獲知陳某翔返回本地的線索,多次打電話聯繫其家裡人,勸告他們要規勸陳某翔自首。7月,陳某翔與家人碰面後得知公安機關正在找他,於是打算換個住所避避風頭。
7月21日,陳某翔電話聯繫了朋友陳某,說自己正在被公安機關追逃,由於沒有地方住,所以請陳某幫忙找個地方讓他住幾天。「我們是朋友,不好意思拒絕,於是就答應他了。」於是,陳某以自己的名義借了朋友的閒置房子讓陳某翔落腳。
7月22日,玉環市公安局民警通過偵查發現陳某翔的藏身之處,將其抓獲。當天下午,陳某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
目前,陳某翔因涉嫌非法經營罪被執行逮捕,陳某因涉嫌窩藏罪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民警提醒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窩藏、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為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證明包庇的行為。公民窩藏、包庇他人,嚴重妨害偵查機關、司法機關的正常活動,將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
窩藏包庇,看似為在逃人員提供了一條「生路」,其實是和朋友一起走上了歧途。提醒廣大市民,切勿因所謂的朋友義氣觸犯法律,遭受牢獄之災。
來源:玉環公安 2020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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