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港毒組織「香港眾志」三名成員去年在《國歌法》公聽會內抗議,裁定三人未有遵守秩序罪成立,僅罰款1000元(港幣,下同),何俊堯稱這三人是未來「社會棟梁」,所以要他們應留「有用之軀」。
(二) 去年6月,大學生王愷銘在香港灣仔警察總部外牆塗鴉並在門外鬧事,何俊堯僅判被告感化一年及賠償1200元。
(三)何俊堯審理仇栩欣襲警一案,赤裸裸地偏幫暴.徒,在有視頻畫面證據的前提下,何俊堯竟然反斥警員「全是假話「,因而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反而反咬一口,稱警員使用不恰當武力。
(四) 香港一名廢青在去年年底的一次鬧事中,向警方防線拋擲兩個麻包袋,何俊堯卻指被告的行為「不算太暴力」,而且「坦白」承認責任「值得鼓勵」,輕判社會服務令,也就是不用坐牢也不用罰款。
(五) 中四男生向香港柴灣已婚警察宿舍扔汽油彈,承認縱火罪,何俊堯卻表示,被告行為未有造成人員受傷,唯一受傷的反而可能是被告被警察制服的時候被警察弄傷。
(六)男學生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作非法用途罪,何俊堯卻聲稱指控方證人(警方)的證供不能接納,控方無法證明涉案物品為被告所管有,裁定罪名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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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稱,何俊堯此次被升職到高院負責刑事案件排期工作約8個半月,其職銜等同是高院副司法常務官,此職位的月薪是225,100元,而根據司法機構職級薪酬資料顯示,裁判官月薪由136,215元至163,250元不等,視乎年資。
換言之,何俊堯此次被調職可獲每月增加薪金約為61,850元至88,885元,以8個半月計算,何官此次獲調職,額外收入高達50多萬元至75萬餘元。「排期法官」的職責是把涉及不認罪的被告人案件,分派給其他法官審理。也正因為如此,何俊堯接下來就可以更加方便偏幫暴.徒了,因為他可以把暴.徒不認罪的案件,分派給支持港.獨的法官進行審理,而這些港.獨法官是偏幫暴.徒的,最終的審理結果可想而知。香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就質疑,何俊堯偏幫暴.徒沒有被處理,反而被升職加薪,去到新的崗位上很可能會令更多的案件受到不公平處理。這樣下去,暴.徒們鬧事也將變得有恃無恐,反正到最後都是輕判而已。事實上,在香港回歸以後,香港的法官並沒有受到太多的關注,因為在處理一般的刑事、民事案件上,那些法官還是具有較高的職業素養的。但是從2014年「非法佔中」事件開始,那些法官就開始明顯「不對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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