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都有自己討厭的一句話,而小編我從小就討厭的一句話就是「這不是常識嗎」。
在這裡我舉一個例子,小編也在做日語和英語的字幕組,其中有幾個詞彙「paper」「cotton」,根據語境應該翻譯成「紙婚」「棉婚」,紙婚是指結婚一周年,棉婚是指結婚兩周年。當然作為才疏學淺的我是沒有翻譯出來的。
網友就指出了我的錯誤,留言到「紙婚棉婚金婚不是常識嗎」,看到這個我就火了。要說金婚是常識我就認了,紙婚和棉婚誰會去注意啊,根本不能算是常識。把自己經常接觸的知識當做常識,自然而然的認為別人也知道才是缺乏常識的行為。
說到常識,定義是心智健全的成年人應當具備的知識,包括生存技能、工作技能、自然人文知識等。這只是一個籠統的定義,每個人都有自己特殊的領域,小編認為大部分人的那些相互交叉的知識才能稱之為常識。
比如說小編的大學同學在學會計的時候,說「有借必有貸,借貸必相等」是常識。
聽到以後我真想揍他一頓,這種自大的行為真是讓我受不了,這種說辭不僅提高自己的地位,而且順便貶損了他人的腦子。
專業領域的常識,不能稱之為常識,必須加上一個定語「某個領域的常識」才比較好接受。
再比如說,一個法律系的人大聲向你說到「什麼你連搶劫、搶奪、侵佔都不知道,這不是常識嗎」。那位仁兄估計沒有想到大部分人在沒有經歷過的情況下根本不在乎那幾個詞的區別。
再比如說,一個保險系的人說到:「人壽保險和壽險是有區別的」。誰會關心區別是什麼,自己能夠到時候領到年金就行了。
那種把自己知道的知識當做常識的人還是大有人在的,有的人可能真的沒有想過大部分人知道自己的知識,有的人可能純屬挖苦人。小編以為大部人都屬於前者,把自己的知識當做常識了,這些人往往沒有站在對方的立場上去思考事情。
在我們的學習生涯中,我們接觸了大量的知識,已經涉及了許多個領域,留在我們大腦裡的知識已經很少了,畢竟學習過的知識已經逐步變成了一種素養和能力。
如果有人問你,美國的國父,你可能已經忘了。
如果有人問你,唐朝建立於那一年,你也可能忘了。
如果有人問你「秋水共長天一色」的前一句,你可能也忘了。
如果有人問你,地球繞著太陽怎麼怎麼轉,你忘了就有點說不過去了。
如果有人問你,結婚的第二十年稱為「什麼魂」,你可以直接忽略了。順道一提,二十年成為「搪瓷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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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在說自己的知識是常識的時候,大家能夠思考一下是不是大部分人都應該知道,不然的話估計會被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