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彙算已經進行一段時間了,不少人已經享受到退稅「紅包」,如今已進入彙算倒計時——根據規定,我國首次實施的個稅綜合所得年度彙算將於6月30日結束。因此小編提醒還沒進行個稅彙算的納稅人儘快進行個稅匯申報算,以免影響享受退稅「紅包」或產生涉稅風險。
涉稅風險指的是需要補稅且超過400元補稅額的納稅人逾期產生的風險,如果你的補稅額超過了400元而沒有主動進行補報,稅務稽查後,將要承擔滯納金和罰款,甚至影響個人徵信。
這裡解釋一下關於個人是否需要個稅彙算的問題:
1、綜合所得年收入低於6萬元不需要進行年度彙算的;
2、需補稅但綜合所得年收入不超過12萬元的、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的也不需要進行年度彙算;
3、已預繳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一致或不申請年度彙算退稅的,可以不彙算。
簡單來說就是,需要享受退稅的就及時申請,需要補稅但補稅額不超過400元的可以選擇不彙算,但如果補稅額超過400元的務必主動補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