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年度彙算最後兩天,沒辦的抓緊了
錯過申報時限你將可能損失一筆退稅款 未及時補稅將加收滯納金,還可能影響徵信
6月28日,三湘都市報記者獲悉,2019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彙算將於6月30日結束,還沒辦理的納稅人可得抓緊了,趕緊通過個人所得稅APP或者自然人電子稅務局官網進行年度彙算申報並辦理退(補)稅。
稅務部門提醒,有退稅的不要錯過了稅改紅利,要補稅的也不要因為逾期申報而產生滯納金,甚至影響個人徵信。
■三湘都市報·華聲在線記者 潘顯璇
規定
多退少補,這些納稅人需辦理年度彙算
所謂個稅年度彙算,通俗說就是「合併全年收入,按年計算稅款」,然後多退少補。新個稅法實施後,個稅的計算方法發生了改變,將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4項所得合併為「綜合所得」,以「年」為一個周期計算應該繳納的個稅。單位每月代扣的個稅只是預繳,有可能多繳,也有可能少繳,因此需要向稅務機關辦理年度納稅申報並結清應退或應補稅款。
依據稅法規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納稅人需要辦理年度彙算。
2019年度已預繳稅額大於年度應納稅額且申請退稅的。包括2019年度綜合所得收入額不超過6萬元但已預繳個人所得稅;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適用的預扣率高於綜合所得年適用稅率;預繳稅款時,未申報扣除或未足額扣除減除費用、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或捐贈,以及未申報享受或未足額享受綜合所得稅收優惠等情形。
2019年度綜合所得收入超過12萬元且需要補稅金額超過400元的。包括取得兩處及以上綜合所得,合併後適用稅率提高導致已預繳稅額小於年度應納稅額等情形。
影響
未及時補稅將加收滯納金,還可能影響徵信
按照國稅總局發布的《2019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彙算辦稅指引》,如果需要進行彙算的納稅人在截止日仍未彙算申報,原本可以退稅的,將視為放棄退稅權利。如需要補稅且補稅額超過400元的,須主動補報,並繳納滯納金;不主動補報的,稅務稽查後,要承擔滯納金和罰款。
需要注意的是,納稅人如果存在報送虛假專項附加扣除信息、重複享受專項附加扣除、超範圍或標準享受專項附加扣除、拒不提供留存備查資料等行為,不僅有可能面臨稅務部門的行政處罰,還將被記入有關信用信息系統,將對個人信用產生不利影響。如果納稅人需要補繳稅款而未補稅,同樣也會給個人徵信帶來負面影響。
焦點
如何通過APP申報?退補稅怎麼算?
通過個人所得稅APP進行年度彙算前,要先將APP升級到最新版本,登錄並完善個人信息,特別是實名認證、任職受僱信息,信息不全將無法進行彙算。
打開「個人所得稅」APP,進入「綜合所得年度彙算」,然後選擇填報方式。由單位代扣個稅的工薪族,建議選「使用已申報數據填寫」,這樣不必再一一填寫各項涉稅信息;2019年換過工作、當年入職或自由職業者,則要選「自行填寫」方式,逐項填報各項收入和扣除。
2019年度彙算應退或應補稅額的具體計算方式是:[(綜合所得收入額-60000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捐贈)×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2019年已預繳稅額。
如果納稅人有子女教育、繼續教育、贍養老人、房貸、租房、大病支出等6項支出並且此前忘記了申報,年度彙算還可以補報,這也是最後的減稅機會。
以上項目都確認後,點擊下一步就能看到彙算結果——應補稅額或者應退稅額。應補稅額不超過400元的,顯示「享受免申報」,點擊確定即可;超過400元的,按提示填寫補稅方式。顯示「應退稅額」的納稅人,填寫並綁定銀行卡帳戶,就能拿到一筆退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