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雨花臺區人民檢察院辦理傳銷案件 對99人提起公訴

2020-10-16 中宏網江蘇

中宏網江蘇10月15日電 2020年10月15日,南京市雨花臺區檢察院召開打擊傳銷違法犯罪專題新聞發布會,公布該院近日依法以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對李某某、張某某等99名被告人提起公訴。

經審查查明:截至2020年5月12日前,被告人李某某(女,49歲,四川省雅安市人)、張某某(女,53歲,湖北省天門市人)等人先後來到南京市,以參加「1040陽光工程」「連鎖經營業」為名,在無實際商品的情況下發展下線,從事組織、領導傳銷活動。該傳銷組織根據人員購買份額多少,實行以業務員、組長、主任、經理、高級業務員為級差的五級三晉制,不同層級按照不同比例從下線投資的份額中分別獲得提成。為統一協調傳銷活動,該傳銷組織將所屬的傳銷人員分為三大體系。各體系中不同層級間均有互動,集中任命人員,資金相互流動,組建微信群組,輪流召開會議,交叉自律檢查,統一辦理和使用集團電話號碼,不定期統計和分享租房資源等。經審查,各體系人數均已達到三層120人,構成刑法規定的「情節嚴重」。

雨花臺區檢察院在辦案中積極主動開展提前介入。多次聽取公安機關辦案情況介紹,認真研究及時反饋,提出梳理組織結構、確定人員數量、明確人員職務、強化客觀證據等多條引導偵查意見建議。公安機關採納後,製作了完整的人員體系結構和證據索引表,極大的方便了主證覆核工作。扣押並對所有犯罪嫌疑人手機進行了勘驗檢查,提取大量客觀證據,有力印證了其他證據,保證了辦案質量。成立由2名員額檢察官為骨幹的辦案團隊,將團隊細分為提訊組、審查組、機動組。為克服案多人多卷多的難題,辦案組採用集中提審、穿插審查卷宗的方式辦理案件,在1個月內順利完成4處看守所120餘人次的提訊工作,審查完畢兩大體系、20個團隊的證據材料卷宗220餘本、書證3箱,做到案件零延長、零退查,起訴率100%。

2015年以來,雨花臺區檢察院辦理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案162件356人,涉案金額達1.14億元。從犯罪手段來看,有網絡陷阱,即通過婚戀網站採用談戀愛、相親、徵婚的方式哄騙新人加入傳銷組織。有「洗腦一日遊」,傳銷人員提供「南京一日遊」、定點接送等服務,並結合相應話術進行洗腦。有「轉嫁型」現象,部分傳銷人員為收回投資,一邊從事送外賣、家政等工作「堅守」傳銷組織,一邊通過宣傳暴利模式,打親情牌,拉攏、哄騙親友、同學、同鄉從事傳銷活動。存在「無實體化」現象。從早期以保健品、化妝品等實物商品為載體逐漸演變到隱蔽性更強、欺騙程度更高的「1040連鎖經營」資本運作模式。

針對案件中發現的問題,雨花臺區檢察院正在制發檢察建議,建議公安機關加強信息研判,尋源頭,打團夥,摧體系,全力追繳傳銷資金;建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加強「打傳辦」隊伍建設,規範對涉傳人員的行政處罰,及時向公安機關移送線索;建議街道社會加強法治宣教,引導業主依法履行房屋出租備案登記等手續,進一步提升基層治理質效。(顧燁 朱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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