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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08 | 來源:法制日報 | 作者:吳曉鋒
時間:2018-08-08 來源:法制日報
作者:吳曉鋒
我國反洗錢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記者:請問怎麼理解洗錢與反洗錢的概念?又怎麼理解恐怖融資與反恐怖融資的概念?
梅德祥:關於洗錢的概念,目前沒有統一的標準。一般來說,洗錢就是不法分子將其因犯罪活動而得到的「髒錢」通過各種手段變成合法的「乾淨錢」。一般意義上的反洗錢可描述為政府動用立法、司法力量,調動有關的組織和商業機構對可能的洗錢者予以識別,對有關款項予以處置,對相關機構和人士予以懲罰,從而達到阻止犯罪活動目的的一項系統工程。恐怖融資定義為以任何手段直接、間接和故意提供或籌集資金、意圖將這些資金用於恐怖主義行為或知曉資金將用於此種行為。反恐怖融資理解為採取各種手段對恐怖融資的來源、渠道以及組織予以預防、發現和打擊。
記者:為什麼近年來反洗錢與反恐怖融資的戰場由金融領域擴大到稅收領域?
梅德祥:我國的反洗錢與反恐怖融資制度屬於「舶來品」,反洗錢與反恐怖融資工作自然先在金融領域開展,並且取得良好的效果。2012年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第三輪反洗錢與反恐怖融資互評估結論表明,在核心條款方面,我國是第一個達到國際反洗錢通行準則的發展中國家。但是,對照國際新標準和第四輪互評估要求,我國還存在差距,尤其是在特定非金融行業反洗錢制度建設等方面。以金融領域為中心擴大反洗錢監管範圍,特別是完善稅收領域反洗錢與反恐怖融資監管制度成為國內反洗錢與反恐怖融資必然趨勢,此舉也彰顯了國家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大決心。
涉稅違法犯罪洗錢風險加劇
記者:前段時間曝出的演藝界的「陰陽合同」一說向大家揭開了涉稅違法犯罪的面紗,請介紹一下當前我國涉稅違法犯罪的形勢及特徵。
梅德祥:就目前形勢而言,我國涉稅違法犯罪比較嚴重。2018年7月國家稅務總局公布特大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案件,其中一個案例是北京某紡織品公司特大虛開案。嫌疑人丁某在北京、天津兩地設立6家空殼企業,大肆對外虛開內容為紡織品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涉及全國12個省區市的下遊企業169戶,涉及發票7516份,案值13.98億元。其中第二個案例是惠州某公司、深圳某公司特大皮革走私案。該案橫跨全國15個關區,涉案案值60.9億元,偷逃稅額近10億元,辦案機關摧毀一個特大走私皮革網絡,打掉團夥11個,抓獲犯罪嫌疑人89人。每個案例背後都是涉及巨額資金的涉稅犯罪,造成國家稅收大量流失,破壞了市場經濟體系的公平。
從統計數據來看,2018年國家稅務總局公布數據顯示:2014年10月以來,稅務機關公布「黑名單」案件共10340件。2017年認定虛開和接受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及其他可抵扣憑證584萬份,涉及稅額1205億元。2018年上半年,國家稅務總局公布「黑名單」案件2781件,比去年同期增長80%.
我國涉稅違法犯罪的特徵按發生率看,依次是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偷稅與騙取出口退稅三類案件。這些違法犯罪的涉案金額越來越大、涉案企業越來越多、涉案地域越來越廣。同時涉稅走私活動依然十分活躍,其複合型、集團化、職業化、鏈條化、信息化及跨區域特點進一步凸顯,打擊難度進一步加大。
記者:涉稅違法犯罪與洗錢有什麼關聯?
梅德祥:這兩者關係密切,涉稅違法犯罪是洗錢的上遊犯罪之一。從國際來說,國外反洗錢工作有效地打擊了毒品犯罪,擴大洗錢上遊犯罪範圍自然成為反洗錢工作內在要求。如美英等發達國家已把產生非法經濟收入的其他所有犯罪都列為洗錢上遊犯罪。反觀國內,目前我國將「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犯罪、毒品犯罪、貪汙賄賂犯罪、走私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金融詐騙犯罪」共七類規定為洗錢上遊犯罪。2012年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新標準明確要求將稅收犯罪定義為洗錢的上遊犯罪,把處置稅收犯罪所得列入主管部門調查洗錢的職權範圍內。2014年中國人民銀行反洗錢局首次把涉稅違法犯罪定義為主要的洗錢上遊犯罪之一,這是我國反洗錢、反恐怖融資、反逃稅監管體制機制的極大進步。反洗錢與反恐怖融資成為打擊涉稅違法犯罪又一有效利器。
記者:涉稅違法犯罪洗錢可能產生哪些危害?為什麼必須嚴厲打擊?
梅德祥:從表面上來看,洗錢對產出、就業與增長經濟等宏觀經濟變量沒有直接的危害。其深層危害在於洗錢使犯罪增加,特別是對經濟產生負面影響的犯罪增加,其中最大風險是涉稅違法犯罪與洗錢共生。涉稅違法犯罪洗錢減少企業經營成本,犯罪企業擴大經營規模,佔領更大市場份額,淘汰競爭對手,產生劣幣驅逐良幣效應。涉稅違法犯罪洗錢會減少國家經濟收入來源,還會動搖國家正常運轉的經濟基石。涉稅違法犯罪洗錢一旦滲透到稅收領域,洗錢者將進一步賄賂公職人員,導致國家公共部門產生腐敗,進而產生腐敗洗錢。洗錢者把涉稅違法犯罪的非法收入資助恐怖分子,從事恐怖活動,造成社會動蕩。涉稅違法犯罪洗錢加劇資本外逃,危及國際政治聲譽。不斷累計的涉稅違法犯罪洗錢除了影響經濟,還侵蝕社會結構與集體道德影響整個國家。
完善稅收領域反洗錢工作機制
記者:請問我國在稅務領域制定了哪些制度與措施來反涉稅違法犯罪、反洗錢、反恐怖融資?
梅德祥:2018年中央宣傳部、文化和旅遊部、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廣播電視總局、國家電影局等聯合印發通知,要求加強對影視行業天價片酬、「陰陽合同」、偷逃稅等問題的治理,控制不合理片酬,推進依法納稅,促進影視業健康發展。根據國內洗錢、恐怖融資和逃稅風險實際情況,2017年國務院辦公廳出臺《關於完善反洗錢、反恐怖融資、反逃稅監管體制機制的意見》標誌稅收領域的反洗錢與反恐怖融資成為國家戰略。為了打擊嚴重稅收違法行為,充分發揮群眾與輿論監督的作用,促進反逃騙稅、反洗錢工作的深入開展,2014年國家稅務總局制定了《重大稅收違法案件信息公布辦法(試行)》制度,有利於維護正常的稅收徵收管理秩序,懲戒嚴重涉稅違法行為,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因為日趨嚴重的跨境逃避稅問題,2013年國家稅務總局籤署了由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與歐洲委員會發起的《多邊稅收徵管互助公約》,此將進一步推動我國利用國際稅收徵管協作提高對跨境納稅人的稅收服務和徵管水平,有助於營造公平透明的稅收環境。通過這一系列的制度與措施,我們相信能有效遏制涉稅違法犯罪。
記者:通過反洗錢與反恐怖融資方式有效打擊涉稅違法犯罪,您認為還必須做好哪些工作?
梅德祥:我認為還需做好以下四點:第一、深入推進風險為本反洗錢監管,對涉稅違法犯罪規模、恐怖融資規模、洗錢犯罪外部威脅做出判斷。遵循「高風險,高投入;低風險,低投入」原則,科學配置反洗錢與反恐怖融資監管資源。第二、做好法人監管制度安排,規範反涉稅違法犯罪、反洗錢與反恐怖融資監管手段和措施,探索建立稅收機構等地方法人反洗錢監管制度。第三、加強稅務機構反洗錢培訓,培養既有稅收專業知識又有豐富反洗錢經驗的人才。第四、對接國際標準加強跨境監管,充分利用多邊和雙邊反洗錢交流與合作,了解國內外監管差異,研究國際反洗錢標準和國內工作實際,有效提升對跨境涉稅違法犯罪洗錢和恐怖融資犯罪的打擊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