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隊幹部
那時的農民叫「社員」,無論男女老幼,我們都是「社員」。生產隊是管理社員的最基層單位,生產隊也叫「小隊」,因為它上面還有大隊(也就是後來的「村民委員會」)。
「分單幹」以前,社員的吃喝拉撒、婚喪嫁娶,甚至一舉一動,一切都在生產隊掌握之中。但其職權也僅限於「掌握」,有決定權的是大隊,大到影響農村青年命運的推薦當兵、當民辦教師、當赤腳醫生,為本隊到外面參加工作人員的轉正、入黨、提幹前的「社調」出具意見蓋章等,小到結婚登記開個介紹信,這都是大隊的責任,大隊幹部的權力。
在法律層面,大隊也就是村,是村民自治組織。國家最基層的政權組織在農村是公社,公社裡面才有幹部,有工資拿的,吃商品糧,算國家的人。公社有了民警,有了法庭,有了醫院,公社就是農民的天了,生殺予奪都可以的。
我們那裡更大的官也是出過的,那裡是革命老區,李德生、許世友、錢鈞、尤太忠、萬海峰,都是婦孺皆知的,但那是神仙,是管天上打不打雷下不下雨的,並不能決定誰家吃幹的誰家喝稀的。
但公社幹部可以,大隊幹部也可以。公社幹部可以讓人長期吃幹的,大隊幹部可以讓人至少一陣子吃幹的。神仙們在鄉下的親眷卻好像沾不了啥光,萬將軍的姐姐就嫁在我門村,是我本族的四奶奶,好像倖存的親人就這麼個姐姐了,但除了每年大隊裡會送個「軍屬光榮」的牌牌,那些小輩們都是和大家一樣的農民和農民的孩子。很久以來我們都不覺得一起光屁股長大的小夥伴有啥特殊,直到八十年代初的那一年將軍回鄉探親。此是後話。
那時我們村相鄰的兩個生產隊,在外當幹部的年輕人各出了一個公社黨委書記,都是窮苦人家子弟出身,同屬一個大家族的,讓那個家族在我們當地無比驕傲,仿佛屬於那個姓的都是天之驕子,那個姓的青年才俊也都是當地女青年們婚嫁的首選。至於他們的女青年,在我那時的記憶中,好像就沒有嫁在本大隊的,興許是嫁到鄉鎮的街上或者在縣城有工作的人了,總而言之多是嫁給吃商品糧的,嫁到我們見不到的地方去了。
我們上小學一年級的時候,幾個同族男孩玩遊戲,把幾位大隊幹部子弟(女妹)逐一分配,指定誰誰誰是誰的「小媳婦兒」。一年級的小男生確實覺得她們就是比其他女生漂亮,人家問你小媳婦兒長啥樣啊,我挺自豪的介紹:「飽飽的臉」。但二年級的時候,就知道「小媳婦兒」是一個很羞恥的概念,被姐姐們嘲笑取樂了很多年,近年回鄉還會被問及「你那飽飽的臉的小媳婦兒呢」。當然,這種指婚後來沒有一對兒成功的,本來就門戶不對麼。
我們家族,儘管人也不少,但跟那幾個大姓相比,人數上還是屬於小姓,又沒有在外面做官撐門面的,自然是弱族。也有個別的小姓,人數更少,也沒有做官的,但人家向來民風剽悍,自然不會吃虧。當然,他們雖然讓人敬畏,我們家族卻是不讓姑娘嫁過去的,我們雖是弱族,但讀書人不少的,我後來見到過幾位大伯流傳下來的毛筆字,寫得確實很好。
若干年後,我上大學了,那兩位黨委書記從縣裡到市裡再到省裡,官做的更大了,他們的一些不遠不近的後代在我們當地開枝散葉,從大隊到縣城仍是權重一方。有一年正月裡我的幾位表哥到我家來拜年,由於喝了點酒,在返程的班車上衝撞了下鄉拜年的另幾位城裡人。我帶著一袋大米一起乘車的,正好開學到縣城高中報到交米換飯票。離學校順路的地方,表哥讓司機專門停車放我下來,讓可以我背米少走一大段路。畢竟表哥也是縣城一個小單位的領導,更是其中一位前黨委書記的門侄兒,行這點方便當然沒問題。我同時想那幾位城裡人見此也該服氣些了吧。
誰知在下一個周末回家的時候,聽說表哥幾個那天被人打了,那人命令司機把班車直接開到交警隊去打的。我想這還得了,那幫人有苦頭吃了。再後來得知,只是大水衝了龍王廟,那幫人是另一位前黨委書記的外甥,兩方不打不相識,握手言和了。
剛才說了,大隊幹部是沒有國家工資的。大隊幹部的身份是農民,是附著在土地上的,是大隊集體土地所有者的一份子,也是靠腳下的土地吃飯的。理論上也是要跟大家一起下地幹活的。但事實上是做不到的,大隊幹部很忙,大隊有很多工作要做,大隊有黨支部書記兼大隊主任負責全面工作,大隊會計負責核算工作,有治保主任負責治安、有民兵排長,還有婦聯主任。正如莫言獲諾貝爾文學獎的那篇小說《蛙》所描述的,婦聯主任這個角色在後來的計生工作中那真是操碎了心、跑斷了腿、磨破了嘴。這也是後話。
僅僅作為一級經濟核算單位,但不是一級政權,也就沒有國家供養的大隊幹部當然是由大隊社員供養的。這一部分的供養費用,在社員的分配裡叫「大隊提成」。
大隊的經濟核算原理是這樣的。首先是公社裡根據各大隊的土地面積和人口情況,核定一個上交公糧指標,比如說是二級紅小麥多少公斤、二級稻穀多少公斤,都是有質量標準的,不同的質量標準會有一個折算比例,由糧庫收公糧時候掌握執行。這個公糧指標,包含了三大項:最基本的當然是「任務糧」,是耕種土地的社員應該完成的國家任務;其次是「行政攤派」,公社和上級機關預算外的、超計劃的行政費用,或者像興修水利工程等臨時支出,都歸到這裡;第三塊就是村級提成了,被大隊工作耽誤了下地幹活掙工分,大隊幹部得到的工作津貼也是誤工費,每人多少,列的清清楚楚。還有工作經費,大吃大喝那個時代是沒有的,都在社員眼皮底下。有時上級管控這部分費用,壓到很低,那個年代很明確的——「革命不是請客吃飯」。大隊幹部就跟生產隊商量搞「派飯」,派到社員家裡管飯,折算工分。當然,就是到誰家派飯那也是有講究的,只要是不用下地勞動就能獲得工分的事情,都屬於大隊幹部的特權。
經常有一個大隊幹部上下班要從我家旁邊的小路穿過,大概是個「民兵排長」,走路時架著膀子夾著腿,每次我都肅然起敬,緊張地幾乎屏住呼吸。那年春天我家母雞正好抱了一窩小雞,護崽的母雞走起路來像極了那位大隊幹部。我悄悄地告訴姐姐,這個母雞的名字叫「小排長」。
在一些文學作品中,經常描述的大隊幹部就像種豬一樣,肆意糟蹋農民的妻子,就像皇帝臨幸自己的妃子一樣。這種情況在我們那裡並未出現,也或許是那時我的年齡尚小,還不懂這些。在我的印象中,大隊幹部雖然能夠影響人們的命運,但也只限於「不破壞」,也就是說大隊本身並沒有「成事」的資源,有的只是「壞事」的能力,像當兵、提幹這些事情,都是外面的資源,但大隊非不給你蓋章你也通不過。反過來,大家都是知根知底的鄉親,誰家的孩子報名參軍被錄取了,大隊也不能無事生非說人家有政治問題。除非~~
除非有直接的利益衝突了。只有一個當兵或者招工的機會,你跟大隊幹部的人處於競爭地位,那沒有二話,直接把你幹掉,理由是大把的,而且冠冕堂皇。社員也都認,自然吃癟接受,誰誰的小啥,那才是天經地義的,社員都拎得清的。據說我家堂兄當年在一個美好的招工機會面前就是這樣被留在了農村的,只是堂兄自身條件實在是好,作為補償,還是得到了當鄉村民辦教師的機會。
鄉村民辦教師和赤腳醫生,這兩個介於農民和國家正式職工之間的職位,是大隊支書的禁臠,別人都不會妄想,從來也不會有人覺得有啥不公平——這個職位畢竟太少了,赤腳醫生一個大隊只需要一個,民辦教師幾十年下來也就那麼十幾個人。
一般來說,大隊主要幹部總是會在那幾個大姓當中輪流,這和家族勢力狀態基本一致,當支書的必須首先要有強力的群眾基礎。一般來說,支書姓啥,大隊會計肯定也姓啥,其他幾位主任在另外幾個大姓之間平衡就是了。小姓,是絕對沒有機會的,給你幹你也幹不好。婦聯主任這個角色比較特殊,既要有家族基礎,主要是個人要潑辣能幹。那個時候的農村婦女識字率都不高,能當婦聯主任的那是鳳毛麟角了。
於是,我們大隊的赤腳醫生,忘了是自己姓李還是姓李的兒媳婦。這工作也當然需要一定的業務技能,要送出去培訓的。得來不易,人家幹的挺珍惜的。我小時候常生病,我媽帶我去打過很多次針,我媽讓我喊「姑姑」,人家挺敬業的,也很專業,還挺和藹。
更多的是我們的村辦小學,我們的老師,大部分都是大隊幹部那幾個姓,或者是姻親關係。我那堂兄是個例外。
記得小學四年級的時候有門課叫《自然常識》(我們那時候竟然還有機會開設這種課程,真是不可思議),有一節課講熱的傳播,以農村地區常用的熱水瓶為例講解熱的轉導對流和輻射,然後老師布置的作業就是寫一篇《熱水瓶的保溫原理》的應用文。
第二天上課,代老師就在課堂上表揚了一位同學,說他的媽媽很感謝地跟老師反饋:太高興了,孩子在學校竟然學會了熱水瓶的保溫原理!
其實,這就是我們課本上的知識,我們每個同學都學會了。只是這位同學的媽媽就是那位婦聯主任。
那個時候,大隊幹部就是我的神話。我當年的理想都不敢是將來當大隊幹部,而是「生產隊長」,也就是「小隊幹部」。主要是因為決定一些雜糧是「按人分」還是「按工分分」,是由各生產隊自己決定的。主糧,像稻穀,小麥,那肯定是要按勞分配的,以示公平;但雜糧,也要考慮不要餓死人,好賴讓人填飽肚子,就要兼顧一下家庭人口。我們家都是孩子,父親在縣裡工作後來又被「隔離反省」了好幾年,只有身體不好的母親一個人算半個勞力,每到分糧,別人家用大籮筐,一擔一擔地挑;而我們家,大姐帶著我們拿菜籮子就能抬回家了。我小時候大概就是比較伶俐的,當時就撅著嘴說:「我長大也要當隊長」。在後來的幾十年裡,這個一直成為美談,這個志氣,讓我成為姐姐們的驕傲。
當然,還沒等我長大,沒幾年就分了單幹,隊長就不值錢了。
那時每年生產隊核算,各家被分為「餘糧戶」和「缺糧戶」。我們家每年都是缺糧大戶,糧食分給你吃了,那就要折算成錢,叫做「交缺糧款」。記得每年的這個時候,母親都是日夜難安,儘可能找跟我們稍微沾親帶故的大隊幹部哭訴,希望減免一點。有一年,一位姓朱的駐隊幹部,實在看不下去,讓他們幫我們家免了一大筆「缺糧款」。駐隊幹部是啥?只知道是公社派下來的,像是能管大隊幹部的欽差大臣那種吧,其他就不知道了。
後記:這篇文章的初稿,先給二哥看了,他在農村生活的時間長,比我更懂得農村人情世故。二哥微信給我說,儘管很多事情都是時代的而不是個人的,幾十年過去也物是人非了,但他們的後代們並不一定能有你我的境界,還是把那些真名實姓抹去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