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摘自《炎黃春秋》2010年第7期,作者:尹曙生 系安徽省公安廳原常務副廳長,原題:《從批屍鬧劇看「四清」運動》
1964年12月,中共中央西北局發出通報,批評青海省湟中縣李家山公社新莊大隊「四清」工作組,違法亂紀,組織群眾對已經畏罪自殺的黨支部書記馬××的屍體進行批鬥,造成了極大的恐怖氣氛,引起群眾反感,使「四清」工作受到影響。通報要求西北地區各省、自治區「四清」工團、隊,認真執行中央制定的「四清」運動各項方針政策,保證「四清」運動健康發展(通報大意)。
解放後,在歷次政治運動中,違法亂紀層出不窮,屢見不鮮。在批鬥會上,刑訊逼供,將人活活打死、逼死,時有發生。但是,把人打死、逼死(自殺)後,還要對屍體進行面對面的批鬥,筆者還沒有見過,也沒有聽說過。
我當時在青海省湟中縣「四清」工作總團多吧分團政法組工作。一天,接到省委政法領導小組秘書答國棟(上世紀80年代後曾任青海省政府辦公廳副主任)的電話通知,告訴我說中共中央西北局政法組組長張之軒(原公安部幹部,後調任此職。西北局撤銷後,調回公安部工作)要到西寧來,詳細了解湟中縣李家山公社新莊大隊「四清」工作組組織群眾批鬥已經自殺的大隊黨支部書記的事,要我迅速去調查,寫一個詳細書面材料,火速送到省委政法領導小組。我在電話上對他說,「四清」工作總團(當時湟中縣「四清」運動全面鋪開,設「四清」工作總團,領導全縣「四清」。總團團長是省委第二書記、省長王昭,下設幾個分團,分別領導幾個公社「四清」,分團團長分別由省委副書記或副省長擔任。公社設「四清」工作隊,隊長也都是由廳、局級以上幹部擔任,大隊設「四清」工作組,組長一般都由科、處長擔任,工作隊員共3000多人)已經上報西北局,西北局發了通報批評,我們已經學習了通報精神,正在貫徹執行,還要了解什麼情況呢?答國棟回答說,西北局書記劉瀾濤同志對「四清」運動中發生這樣的事情很氣憤,說上次總團的報告不詳細,派張之軒同志來進一步了解。由於時間很短,你先去把情況搞清楚,等他來了之後,由你匯報,如果他要親自下去調查,你再陪他去,這樣可以給他節約一些時間。
我無話可說。向分團長(民政廳長)、副團長(省軍區副司令趙永夫,即製造青海「二·二三事件」的那個人)匯報省委政法委的電話通知精神。兩位團長對我說,你去吧,這件事發生後,我們沒有派人去詳細了解,總團派法醫檢驗屍體,但是也沒有把全部情況搞清楚,就倉促上報。這次你一定要把事情的來龍去脈搞得清清楚楚,以便我們總結經驗教訓。
我騎著自行車來到李家山公社新莊大隊。「四清」工作組原組長仲××因組織群眾批鬥屍體,在中共西北局通報發出之前,已經被「四清」工作總團除名。我通過和「四清」工作組成員座談了解,然後分別召開貧下中農座談會,「四不清」幹部座談會,和工作隊員、群眾個別談話,還找了被批鬥過的大隊長、會計、兩個生產隊長個別談話,工作開展得很順利,只用了三天兩晚,就將全部情況了解清楚,寫了報告,送到省委政法領導小組。張之軒到西寧後,看了報告,認為很詳細,不需要再下去調查。我順利完成了任務。
新莊大隊共有7個生產隊,1900多人。在「大躍進」年代,一些大、小隊幹部作風十分惡劣,打罵欺壓群眾,老百姓苦不堪言,全大隊餓死500多人,有6戶人家死絕(5戶地富家庭,1戶中農家庭),幹群關係十分緊張。工作組進村前,民兵連長和一個生產隊長自知問題嚴重,外逃下落不明。
「四清」工作組共有7個人,組長仲××,是湟原縣一個公社的黨委副書記;隊員6人,其中3人是剛從大學畢業的理工科學生(其中一位是女學生),都不是青海人;還有當地公社一位姓路的秘書、農林廳的一位方姓幹部、駐軍部隊的沈排長。在下鄉前,和所有「四清」工作隊員一樣,工作組7個人在西寧集中半個月時間,學習「四清」運動文件,重點是王光美的「桃園經驗」,聽了王昭的動員報告。通過學習,大家總的認識是:當前農村階級鬥爭非常尖銳複雜,不少社、隊領導權被階級敵人篡奪了,不能輕易信任基層幹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