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總局等官方回答最常見30個印花稅問題!別多繳稅哦!

2020-12-20 中國稅務網

1.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徵印花稅優惠是否可以與其他政策疊加?

國家稅務總局答:《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13號)明確,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已依法享受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耕地佔用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優惠政策的,可疊加享受本通知第三條規定的優惠政策。因此,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徵印花稅優惠可以與其他政策疊加。

2.個人轉讓股權印花稅是否可以享受地方稅費附加減徵優惠?

國家稅務總局答:個人轉讓非上市(掛牌)公司股權,應按產權轉移書據稅目繳納印花稅,可以享受減徵優惠政策。如個人轉讓上市公司(掛牌)股權,屬於證券交易印花稅範疇,不在財稅〔2019〕13號規定的減徵範圍。

3.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該納稅人從什麼時候享受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地方稅種和相關附加減徵政策?

國家稅務總局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地方稅種和相關附加減徵政策有關徵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5號)規定,繳納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耕地佔用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按規定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的,自成為小規模納稅人的當月起適用減徵優惠。

4.關於印花稅計稅依據問題?不含增值稅還是含增值稅?

國家稅務總局在2016年4月25日視頻會議有關政策口徑:這次兩部委下發的《通知》中沒有提到印花稅計稅依據問題。主要是營改增之前,這一問題就已明確,沒有變化。各地執行口徑仍按照印花稅條例規定,依據合同所載金額確定計稅依據。合同中所載金額和增值稅分開註明的,按不含增值稅的合同金額確定計稅依據,未分開註明的,以合同所載金額為計稅依據。

5.機動車交通事故強制責任保險(交強險)是否需要繳納印花稅?

國家稅務總局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11號)《印花稅稅目稅率表》規定,財產保險合同印花稅徵稅範圍包括財產、責任、保證、信用等保險合同。立合同人按保險費收入千分之一貼花。單據作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貼花。

交強險屬於財產保險,應按上述規定繳納印花稅。

6.你好,我想諮詢關於股權的印花稅。例如:甲方是A的股東,認繳2000萬實際未繳納註冊資本,在沒有實際繳納註冊資金就轉讓了股權給丙方,對價款是20元。丙方支付了20元股權對價款給甲方,並且繳納了註冊資金2000萬元。甲方和丙方分別應該繳納的印花稅怎麼計算?

四川稅務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資金帳簿印花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4〕25號)第一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執行『兩則'後,其『記載資金的帳簿'的印花稅計稅依據改為『實收資本'與『資本公積'兩項的合計金額。對未計入『實收資本'與『資本公積'科目的不徵收印花稅。

根據《國家稅務局關於印花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1〕155號)第十條規定:「『財產所有權』轉移書據的徵稅範圍是:經政府管理機關登記註冊的動產、不動產的所有權轉移所立的書據,以及企業股權轉讓所立的書據。」

7.融資租賃業務印花稅怎麼貼?

上海稅務答:直租和售後回租雖然都屬於融資租賃業務,但印花稅的繳納方面還是有著小小的不同哦。

(1)根據財稅〔2015〕144號第一條,「對開展融資租賃業務籤訂的融資租賃合同(含融資性售後回租),統一按照其所載明的租金總額依照「借款合同」稅目,按萬分之零點五的稅率計稅貼花。」

因此,對於直租和售後回租中的租賃合同,都按萬分之零點五的稅率繳納印花稅。

(2)根據財稅〔2015〕144號第二條,「在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中,對承租人、出租人因出售租賃資產及購回租賃資產所籤訂的合同,不徵收印花稅。」

因此,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中出售租賃資產及購回租賃資產所籤訂的合同,不需繳納印花稅。但直租業務中融資租賃公司採購相應租賃物的採購合同,需按照一般的購銷合同,按萬分之三的稅率繳納印花稅。

【例子】A融資租賃公司根據B企業的需求,從C企業購買設備,如何繳納印花稅?

A、B公司之間的租賃合同按租金的萬分之零點五繳納印花稅,A、C公司之間的購銷合同,按合同金額萬分之三繳納印花稅。若A融資租賃公司從B公司購買設備後,回租給B公司,則A、B公司只需按租賃合同金額按租金的萬分之零點五繳納印花稅。

8.本公司2018年6月增加了註冊資本,會計上已計入實收資本科目,請問需要繳納印花稅嗎?按照多少的稅率交?

上海稅務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資金帳簿印花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4〕25號)的規定,生產經營單位執行《企業財務通則》和《企業會計準則》後,其「記載資金的帳簿」的印花稅計稅依據改為「實收資本」與「資本公積」兩項的合計金額;企業執行《企業財務通則》和《企業會計準則》啟用新帳簿後,其「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兩項的合計金額大於原已貼花資金的,就增加的部分補貼印花。

根據《印花稅稅目稅率表》規定,記載資金的帳簿,按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的合計金額0.5‰貼花。其他帳簿按件貼花5元。

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對營業帳簿減免印花稅的通知》(財稅〔2018〕50號)的規定,自2018年5月1日起,對按萬分之五稅率貼花的資金帳簿減半徵收印花稅。2018年6月會計上已計入實收資本科目的,符合《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對營業帳簿減免印花稅的通知》(財稅〔2018〕50號)的規定,可以享受有關稅收優惠政策。

9.自然人購買住房要繳納印花稅麼?

上海稅務答: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房地產交易環節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137號)第二條規定,對個人銷售或購買住房暫免徵收印花稅。

10.有限責任公司的自然人股東將其股權的全部或部分轉讓給其他自然人,是否要徵收印花稅?按照什麼稅目徵收?稅率是多少?

上海稅務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所附《印花稅稅目稅率表》規定,產權轉移書據包括財產所有權和版權、商標專用、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等轉移書據,由立據人按所載金額萬分之五來貼花。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花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1〕155號)第十條規定,「財產所有權」轉移書據的徵收範圍是:經政府管理機關登記註冊的動產、不動產的所有權轉移所立的書據,以及企業股權轉讓所立的數據。自然人股東之間轉讓企業股權應按上述規定繳納印花稅。

11.問:同一應稅合同中既有籤訂設計內容,又有籤訂裝飾裝修內容等,應如何計算繳納印花稅?

上海稅務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1988)財稅字第255號)第十七條規定,同一憑證,因載有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經濟事項而適用不同稅目稅率,如分別記載金額的,應分別計算應納稅額,相加後按合計稅額貼花;如未分別記載金額的,按稅率高的計稅貼花。

12.營業帳簿印花稅有什麼減免優惠?

上海稅務答: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對營業帳簿減免印花稅的通知》(財稅〔2018〕50號)規定:「自2018年5月1日起,對按萬分之五稅率貼花的資金帳簿減半徵收印花稅,對按件貼花五元的其他帳簿免徵印花稅。」

13.企業註冊資金到資,繳納資金帳薄印花稅是否有稅收優惠?

廈門稅務答:根據財稅〔2018〕50號《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對營業帳簿減免印花稅的通知》規定:自2018年5月1日起,對按萬分之五稅率貼花的資金帳簿減半徵收印花稅,對按件貼花五元的其他帳簿免徵印花稅。

14.購銷合同籤訂後又被取消,實際業務也未發生,是否還需要繳納印花稅?

福建稅務答:根據《國家稅務局關於印花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規定》((1988)國稅地字第25號)規定:「7.不兌現或不按期兌現的合同,是否貼花?

依照印花稅暫行條例規定,合同籤訂時即應貼花,履行完稅手續。因此,不論合同是否兌現或能否按期兌現,都一律按照規定貼花。」

因此,籤訂購銷合同後,無論合同取消或者未發生業務,都需要繳納印花稅。

15.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季銷售額超過30萬,是否還可以享受印花稅減徵50%的稅收優惠政策?

福建稅務答:根據《福建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福建省稅務局關於落實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閩財稅〔2019〕5號)規定:「一、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按50%徵收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佔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因此,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不限月/季銷售額,均可以享受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減徵50%的稅收優惠政策。

16.轉售貨物的中間商收取貨款利息,是否需要繳納印花稅?

福建稅務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11號)附件《印花稅稅目稅率表》規定:「借款合同包括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和借款人(不包括銀行同業拆借)所籤訂的借款合同。立合同人按借款金額萬分之零點五貼花。單據作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貼花。」

根據《國家稅務局關於印花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1〕155號)第五條規定:「我國的其他金融組織,是指除人民銀行、各專業銀行以外,由中國人民銀行批准設立,領取經營金融業務許可證書的單位。」

因此,轉售貨物的中間商收取貨款利息,不需要繳納印花稅。

17.納稅人實際已發生購銷業務並開具發票,但未籤訂合同,是否需要繳納印花稅?

福建稅務答: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11號)《印花稅稅目稅率表》規定:「購銷合同包括供應、預購、採購、購銷結合及協作、調劑、補償、易貨等合同。立合同人按購銷金額萬分之三貼花。」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1988)財稅字第255號)第四條條例第二條所說的合同,是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經濟合同法》和其他有關合同法規訂立的合同。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是指具有合同效力的協議、契約、合約、單據、確認書及其他各種名稱的憑證。

三、根據《國家稅務局關於各種要貨單據徵收印花稅問題的批覆》(國稅函發〔1990〕994號)規定:「一、外貿企業開具的各種要貨單據,是按照有關部門的供需計劃,以對外貿易合同為依據,與供貨單位訂立的購銷合約。有些要貨單據,雖然在填制和使用上,形式不夠規範,條款不夠完備,手續不夠健全,但具有合同的性質和作用。因此,外貿企業開具的各種名稱、各種形式的要貨單據,均應按規定貼花。

四、商業企業開具的要貨成交單據,是當事人之間建立供需關係,以明確供需各方責任的常用業務憑證,屬於合同性質的憑證,應按規定貼花。」

因此,納稅人實際已發生購銷業務並開具發票,但未籤訂合同,如有相關的要貨成交單據,也應按購銷合同繳納印花稅。

18.籤訂勞務派遣合同,是否需要繳納印花稅?

福建稅務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11號)第二條規定:「下列憑證為應納稅憑證:

1.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2.產權轉移書據;

3.營業帳簿;

4.權利、許可證照;

5.經財政部確定徵稅的其他憑證。」

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財稅字﹝1988﹞第225號)第十條規定:「印花稅只對稅目稅率表中列舉的憑證和經財政部確定徵稅的其他憑證徵稅。」

因此,勞務派遣合同非印花稅應稅憑證,不徵收印花稅。

19.與供電公司籤訂的供電合同,是否需要繳納印花稅?

福建稅務答: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花稅若干政策的通知》(財稅〔2006〕162號)第二條規定:「對發電廠與電網之間、電網與電網之間(國家電網公司系統、南方電網公司系統內部各級電網互供電量除外)籤訂的購售電合同按購銷合同徵收印花稅。電網與用戶之間籤訂的供用電合同不屬於印花稅列舉徵稅的憑證,不徵收印花稅。」

因此,用戶與供電公司籤訂的供電合同不屬於印花稅列舉徵稅的憑證,不徵收印花稅。

20.與快遞公司籤訂的快遞服務合同,是否需要繳納印花稅?

福建稅務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11號)第二條規定:「下列憑證為應納稅憑證:

1.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2.產權轉移書據;

3.營業帳簿;

4.權利、許可證照;

5.經財政部確定徵稅的其他憑證。」

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11號)附件《印花稅稅目稅率表》規定:「貨物運輸合同包括民用航空、鐵路運輸、海上運輸、內河運輸、公路運輸和聯運合同。立合同人按運輸費用萬分之五貼花。單據作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貼花。」

因此,與快遞公司籤訂的快遞服務合同不屬於貨物運輸合同,不徵收印花稅。但凡直接辦理承、託運的,運費結算憑證的雙方均為貨運憑證印花稅的納稅人,按貨物運輸合同稅目繳納。

21.籤訂為車輛提供非廣告性質的繪畫服務合同,是否需要繳納印花稅?

福建稅務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11號)第二條規定:「下列憑證為應納稅憑證:

1.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2.產權轉移書據;

3.營業帳簿;

4.權利、許可證照;

5.經財政部確定徵稅的其他憑證。」

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財稅字﹝1988﹞第225號)第十條規定:「印花稅只對稅目稅率表中列舉的憑證和經財政部確定徵稅的其他憑證徵稅。」

因此,非廣告性質的繪畫服務合同不屬於印花稅徵稅範圍。

22.籤訂保潔服務合同,是否需要繳納印花稅?

福建稅務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11號)第二條規定:「下列憑證為應納稅憑證:

1.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2.產權轉移書據;

3.營業帳簿;

4.權利、許可證照;

5.經財政部確定徵稅的其他憑證。」

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財稅字﹝1988﹞第225號)第十條規定:「印花稅只對稅目稅率表中列舉的憑證和經財政部確定徵稅的其他憑證徵稅。」

因此,保潔服務合同不屬於印花稅徵稅範圍。

23.籤訂物業管理合同,是否需要繳納印花稅?

福建稅務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11號)第二條規定:「下列憑證為應納稅憑證:

1.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2.產權轉移書據;

3.營業帳簿;

4.權利、許可證照;

5.經財政部確定徵稅的其他憑證。」

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財稅字﹝1988﹞第225號)第十條規定:「印花稅只對稅目稅率表中列舉的憑證和經財政部確定徵稅的其他憑證徵稅。」

因此,物業管理合同不屬於印花稅徵稅範圍。

24.籤訂銷售設備並提供安裝服務的合同,應如何繳納印花稅?

福建稅務答: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11號)規定:「二、列憑證為應納稅憑證:

1.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2.產權轉移書據;

3.營業帳簿;

4.權利、許可證照;

5.經財政部確定徵稅的其他憑證。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11號)《印花稅稅目稅率表》規定:「購銷合同包括供應、預購、採購、購銷結合及協作、調劑、補償、易貨等合同。立合同人按購銷金額萬分之三貼花。」

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11號)附件《印花稅稅目稅率表》規定:「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包括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立合同人按承包金額萬分之三貼花。」

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1988)財稅字第255號)規定:「十七、同一憑證,因載有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經濟事項而適用不同稅目稅率,如分別記載金額的,應分別計算應納稅額,相加後按合計稅額貼花;如未分別記載金額的,按稅率高的計稅貼花。

因此,籤訂包工包料的建築安裝合同,如果有分別記載金額,應分別計算應納稅額,相加後按合計稅額貼花;如未分別記載金額的,按稅率高的計稅貼花。上述情況中均按合同金額的萬分之三貼花。

25.籤訂海域使用權轉移合同,是否需要繳納印花稅?

福建稅務答: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11號)第二條規定:「下列憑證為應納稅憑證:

1.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2.產權轉移書據;

3.營業帳簿;

4.權利、許可證照;

5.經財政部確定徵稅的其他憑證。」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11號)附件《印花稅稅目稅率表》規定:「產權轉移書據包括財產所有權和版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等轉移書據。」

三、根據《國家稅務局關於印花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1〕155號)第十條規定:「『財產所有權』轉移書據的徵稅範圍是:經政府管理機關登記註冊的動產、不動產的所有權轉移所立的書據,以及企業股權轉讓所立的書據。」

因此,海域使用權轉移合同不屬於產權轉移書據,不需要繳納印花稅。

26.籤訂人身保險合同,是否需要繳納印花稅?

福建稅務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11號)第二條規定:「下列憑證為應納稅憑證:

1.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2.產權轉移書據;

3.營業帳簿;

4.權利、許可證照;

5.經財政部確定徵稅的其他憑證。」

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11號)附件《印花稅稅目稅率表》規定:「財產保險合同包括財產、責任、保證、信用等保險合同。」

因此,人身保險合同不屬於印花稅徵稅範圍。

27.納稅人籤訂的技術開發合同未載明報酬金額,應如何繳納印花稅?

福建稅務答:根據《國家稅務局關於印花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規定》((1988)國稅地字第25號)規定:「4.有些技術合同、租賃合同等,在籤訂時不能計算金額的,如何貼花?

有些合同在籤訂時無法確定計稅金額,如技術轉讓合同中的轉讓收入,是按銷售收入的一定比例收取或是按實現利潤分成的;財產租賃合同,只是規定了月(天)租金標準而卻無租賃期限的。對這類合同,可在籤訂時先按定額五元貼花,以後結算時再按實際金額計稅,補貼印花。」

因此,如技術開發合同僅載明研究開發經費,不需要繳納印花稅;如合同載明按研究開發經費的一定比例確定報酬,應按一定比例的報酬金額計稅貼花,待後續金額確定後再補充申報。

28.年應稅銷售額超過小規模納稅人標準而未辦理一般納稅人登記手續的納稅人,從什麼時候起停止享受小規模納稅人六稅兩費的減徵優惠?

福建稅務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地方稅種和相關附加減徵政策有關徵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5號)規定:「二、關於納稅人類別變化時減徵政策適用時間的確定

繳納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耕地佔用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按規定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的,自成為小規模納稅人的當月起適用減徵優惠。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按規定登記為一般納稅人的,自一般納稅人生效之日起不再適用減徵優惠;增值稅年應稅銷售額超過小規模納稅人標準應當登記為一般納稅人而未登記,經稅務機關通知,逾期仍不辦理登記的,自逾期次月起不再適用減徵優惠。」

因此,年應稅銷售額超過小規模納稅人標準而未辦理一般納稅人登記手續的納稅人,經稅務機關通知,逾期仍不辦理登記的,自逾期次月起不再適用減徵優惠。

29.籤訂預約購房合同,預收1萬元,購房時可以抵扣3萬元,應如何繳納印花稅?

福建稅務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11號)第二條規定:「下列憑證為應納稅憑證:

1.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2.產權轉移書據;

3.營業帳簿;

4.權利、許可證照;

5.經財政部確定徵稅的其他憑證。」

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1988)財稅字第255號)第十條規定:「印花稅只對稅目稅率表中列舉的憑證和經財政部確定徵稅的其他憑證徵稅。」

因此,預約購房合同非印花稅應稅憑證,不徵收印花稅。

30.公司與個人籤訂合同,約定個人為公司擔任司機,是否需要繳納印花稅?

福建稅務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11號)規定:「二、下列憑證為應納稅憑證:

1.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2.產權轉移書據;

3.營業帳簿;

4.權利、許可證照;

5.經財政部確定徵稅的其他憑證。」

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1988)財稅字第255號)規定:「十、印花稅只對稅目稅率表中列舉的憑證和經財政部確定徵稅的其他憑證徵稅。」

因此,司機提供開車服務的合同非印花稅應稅憑證,不徵收印花稅。

來源:小陳稅務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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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廉租住房 經濟適用住房和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24號)第二條規定,對個人出租、承租住房籤訂的租賃合同,免徵印花稅。2某高校出租學生公寓,與學生籤訂的租賃合同,需要繳納印花稅嗎?答: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高校學生公寓房產稅 印花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14號):「二、對與高校學生籤訂的高校學生公寓租賃合同,免徵印花稅。」
  •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資金帳簿印花稅問題的通知
    因此,《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稅目稅率表中「記載資金的帳簿」的計稅依據已不適用,需要重新確定。為了便於執行,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生產經營單位執行「兩則」後,其「記載資金的帳簿」的印花稅計稅依據改為「實收資本」與「資本公積」兩項的合計金額。
  • 印花稅幾大誤區,誤入要多交稅
    誤區三:註冊資本認繳制下,暫未實際到位的出資也要繳納印花稅 政策依據:國稅發[1994]25號《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資金帳簿印花稅問題的通知》規定,「記載資金的帳簿」的印花稅計稅依據為「實收資本」與「資本公積」兩項合計金額。
  • 「一周答疑」印花稅稅務處理的10問10答
    問題 4我們公司和銀行籤訂了一個滾動授信的借款合同,合同金額為0-3000萬,在合同金額內可以任意的借款和還款,為期6個月。我們在1月份借了1000萬,2月份又借500萬,3月份還了1000萬,4月份還了500萬,5月份借了2000萬,6月份沒借,7月份和銀行把合同展期了6個月。1-7月份的印花稅如何繳納呢?
  • 個人稿酬收入如何繳稅比例是多少?國稅總局回應
    近日,一名微博ID為「小磊3rd」的網友反映,經諮詢國家稅務總局納稅服務熱線12366得知,個人稿酬所得,在繳納個人所得稅之外,還需要繳納增值稅。昨日,國家稅務總局官方公眾號對此問題作出專門澄清,回應指出,「自1994年稅制改革以來,個人轉讓著作權享受免徵營業稅優惠政策,營改增後繼續免徵增值稅。」》》》》》》
  • 小二官方答疑:雙11淘寶商家常見問題
    小二官方答疑:雙11淘寶商家常見問題 iwangshang / / 2016-09-10 摘要:9月8日,雙11淘寶嘉年華&雙12海選也正式開啟,商家對於2016年淘寶嘉年華海選報名以及活動規則的疑問
  • 國家稅務總局官方回應
    國家稅務總局12366北京納稅服務中心近期接到納稅人來電,諮詢新個人所得稅法實施後納稅記錄有關問題。據悉,在去年10月個稅改革後,尤其是今年1月1日起專項附加扣除政策落地後,不少群眾無需再繳納個稅。有人擔心個稅零申報是否等於沒有納稅記錄。
  • 廣電總局官方指南:詳解網大網劇備案中常見的50個問題
    「聯合製作機構能否增補」「內容概要和思想內涵填寫存在哪些誤區」「劇本抽審是怎樣的流程」「如何變更節目名稱」……針對備案中的相關問題和易犯錯誤,廣電總局整理出了一份《重點網絡影視劇備案申報指南》,總結了網絡視聽節目備案申報中常見的50個問題。
  • 常見不需要繳納印花稅合同
    《印花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第十條規定:「印花稅只對稅目稅率表中列舉的憑證和經財政部確定徵稅的其他憑證徵稅。」由此可見,印花稅的徵收對象,僅對列舉的憑證。但在實務中,我們發現很多企業的處理,只要是有合同的,無論什麼內容都計算繳納了印花稅。
  • 中國證券交易印花稅的前世今生
    1990年6月28日深圳市頒布的《關於對股權轉讓和個人持有股票收益徵稅的暫行規定》、1991年10月3日上海市稅務局《關於對股份轉讓書據徵收印花稅的實施辦法》和1992年6月12日國家稅務總局和國家體改委《關於股份制試點企業有關稅收問題的暫行規定》是迄今為止有關證券交易印花稅可以查到的最早的官方公開的行政規章。
  • 天津四項印花稅下調30% 4.64萬納稅人將減稅4.05億元
    原標題:天津四項印花稅下調30% 4.64萬納稅人將減稅4.05億元 近日,天津市出臺《關於進一步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簡稱《意見》),著力破解制約民營經濟發展的突出問題,其中,明確提出「核定徵收企業所得稅按國家規定的最低應稅所得率確定」,同時,提出「印花稅稅負在現有標準基礎上下調30%」
  • 印花稅,預繳稅款,企業所得稅,車票抵扣,這5個常識會計要知道
    印花稅,預繳稅款,企業所得稅,車票抵扣,這5個常識會計要知道1、認繳制註冊資金需要繳納印花稅嗎?註冊資金不徵印花稅,根據《稅務總局關於資金帳簿印花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4〕25號)第一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執行「兩則」後,其「記載資金的帳簿」的印花稅計稅依據改為「實收資本」與「資本公積」兩項的合計金額。對未計入「實收資本」與「資本公積」科目的不徵收印花稅。
  • 這些情況無需繳納印花稅,千萬別交冤枉稅!
    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交往中書立、領受、使用的應稅憑證徵收的一個稅種,因採用在應稅憑證上粘貼印花稅票作為完稅的標誌而得名。雖然和其他常見的「大」稅種相比,印花稅的稅額確實相對較小,但是在經濟交往中卻又無處不在,那麼印花稅你到底有沒有多交,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 稅務總局明確自主創新個稅徵管新政 納稅人無需自己辦理分期繳稅
    原標題:稅務總局明確自主創新個稅徵管新政 納稅人無需自己辦理分期繳稅 法制網記者蔡巖紅國家稅務總局今天對外發布了《關於股權獎勵和轉增股本個人所得稅徵管問題的公告》,就高新技術企業股權獎勵所涉及的個人所得稅計稅價格的計算、備案手續辦理等問題進行了明確
  • 印花稅申報怎麼操作?一文全搞明白!
    根據規定,在我國境內書立、領受印花稅條例所列憑證的單位和個人,依照稅收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確定的申報期限、申報內容,需要向稅務機關辦理納稅、減免申報印花稅。今天小好給大家帶來了最新的印花稅申報操作指南,快來學習!
  • 印花稅稅率又變了?國家剛宣布!這些新稅率請及時關注,否則……
    現行印花稅暫行條例中的權利、許可證照包括:政府部門發給的房屋產權證、工商營業執照、商標註冊證、專利證、土地使用證。按件貼花,一件5元,看起來繳納的稅額不多,但是及其容易忽略。本次國務院常務會議僅強調要簡併取消許可類證照印花稅,對於權利類證照印花稅如何處理沒有提及。
  • 國稅總局最新50個問答來了,個稅抵扣新規下,年終獎怎麼繳稅?租住房...
    12月26日,國稅總局在官微上發布了「關於個稅6項專項附加扣除納稅人常見疑問50答」,其中關於年終獎如何繳稅,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等與人們關切的問題進行了詳細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