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個人出租住房,籤訂的租賃合同,需要繳納印花稅嗎?
答: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廉租住房 經濟適用住房和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24號)第二條規定,對個人出租、承租住房籤訂的租賃合同,免徵印花稅。
2
某高校出租學生公寓,與學生籤訂的租賃合同,需要繳納印花稅嗎?
答: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高校學生公寓房產稅 印花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14號):「二、對與高校學生籤訂的高校學生公寓租賃合同,免徵印花稅。」
3
某公租房經營單位,將購買的住房作為公租房出租,籤訂的租賃合同是否需要繳納印花稅?
答: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公共租賃住房稅收優惠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61號):「三、對公租房經營管理單位購買住房作為公租房,免徵契稅、印花稅;對公租房租賃雙方免徵籤訂租賃協議涉及的印花稅。」
4
農產品收購部門與農民個人籤訂的農產品收購合同,是否需要繳納印花稅?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1988)財稅字第255號)第十三條規定,國家指定的收購部門與村民委員會、農民個人書立的農副產品收購合同,免納印花稅。
5
農民專業合作社與本社農民籤訂的農業產品購銷合同,是否需要繳納印花稅?
答: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農民專業合作社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81號):「四、對農民專業合作社與本社成員籤訂的農業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購銷合同,免徵印花稅。本通知所稱農民專業合作社,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規定設立和登記的農民專業合作社。」
6
保險公司的農林作物、牧業畜類保險合同是否需要繳納印花稅?
答:根據《國家稅務局關於對保險公司徵收印花稅有關問題的通知》((1988)國稅地字第37號)第二條規定,保險公司的財產保險分為企業財產保險、機動車輛保險、貨物運輸保險、家庭財產保險和農牧業保險五大類。為了支持農村保險事業的發展,照顧農牧業生產的負擔,除對農林作物、牧業畜類保險合同暫不貼花外,對其他幾類財產保險合同均應按照規定計稅貼花。其中,家庭財產保險由單位集體辦理的,可分別按個人投保金額計稅。
以上內容僅供參考,具體以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