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鄉建設部 財政部關於做好城鎮住房保障家庭租賃補貼工作...

2020-12-23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各省、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財政廳,北京市住房城鄉建設委、財政局,天津市城鄉建設委、國土資源房屋管理局、財政局,上海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財政局,重慶市城鄉建設委、國土資源房屋管理局、財政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設局、財務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16]39號),進一步做好城鎮住房保障家庭租賃補貼工作,完善住房保障制度,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以及中央城市工作會議精神,認真落實國務院決策部署,以建立購房與租房並舉、市場配置與政府保障相結合的住房制度為主要方向,進一步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城鎮住房保障採取實物配租與租賃補貼相結合的方式,逐步轉向以租賃補貼為主。

  (二)基本原則。

  1.因地制宜,因城施策。各地要根據經濟發展水平、房地產市場狀況、政府財政承受能力、住房保障對象需求等因素,合理確定租賃補貼的發放規模和發放對象。公租房存量較大、租賃補貼需求較小的地區,應加大公租房分配入住力度。

  2.市場導向,動態調整。各地要結合當地住房市場租金水平、人均住房面積等情況,合理確定租賃補貼標準和補貼面積等,建立健全租賃補貼制度,並動態調整。

  3.分類保障,差別補貼。根據住房保障家庭的住房困難程度和支付能力,各地可分類別、分層次對在市場租房居住的住房保障家庭予以差別化的租賃補貼,保障其基本居住需求。

  二、明確租賃補貼具體政策

  (一)研究制定準入條件。各地要研究制定租賃補貼申請家庭的住房、收入、財產等準入條件,原則上租賃補貼申請家庭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應低於當地城鎮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定比例,具體條件和比例由各地研究確定,並動態調整,向社會公布。

  (二)分檔確定補貼標準。各地要結合當地住房租賃市場的租金水平、補貼申請家庭支付能力以及財力水平等因素,分檔確定租賃補貼的標準,具體標準由各地研究確定,並動態調整,向社會公布。

  (三)合理確定租賃補貼面積。各地要結合租賃補貼申請家庭的成員數量和本地區人均住房面積等情況,合理確定租賃補貼面積標準,原則上住房保障家庭應租住中小戶型住房,戶均租賃補貼面積不超過60平方米,超出部分由住房保障家庭自行承擔。

  (四)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各地發放租賃補貼的戶數列入全國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計劃。市、縣財政要安排專項資金發放租賃補貼,省級財政要繼續支持市、縣租賃補貼工作,中央財政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專項資金可統籌用於發放租賃補貼。

  三、強化租賃補貼監督管理

  (一)規範合同備案制度。租賃補貼申請家庭應與房屋產權人或其委託人籤訂租賃合同,並及時將租賃合同、房屋權屬證明、租賃發票等材料提交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審核。各地要根據輪候排序結果,與補貼申請家庭籤訂租賃補貼協議,明確補貼標準、發放期限和停發補貼事項及違約責任等,並按月或季度發放租賃補貼,在每年12月25日前完成年度最後一次租賃補貼的核發。租賃補貼發放方式由各地自行確定,確保用於住房保障家庭租賃住房。

  (二)建立退出機制。各地要按戶建立租賃補貼檔案,定期進行覆核,及時掌握補貼發放家庭的人口、收入、住房等信息的變動狀況。對符合條件的,繼續發放租賃補貼;對不再符合租賃補貼保障條件的家庭,應終止發放租賃補貼。領取補貼期間申請實物配租公租房的,配租入住後停止發放租賃補貼。

  (三)健全信息公開和監督機制。各地要建立健全租賃補貼的申請、受理、審核、公示和發放機制,全面公開租賃補貼的發放計劃、發放對象、申請審核程序、發放結果及退出情況等信息,暢通投訴舉報渠道,主動接受社會監督,確保租賃補貼發放的公平、公開、公正。

  四、加強組織領導

  (一)進一步提高對租賃補貼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切實做好城鎮住房保障家庭租賃補貼有關工作,是優化住房保障方式,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改善城鎮住房困難家庭居住條件的重要舉措;也是引導城鎮居民合理住房消費,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推動新型城鎮化進程的必然要求。各地要結合實際,研究出臺或修訂具體實施意見(方案),確保租賃補貼工作的順利開展。

  (二)明確部門職責及協調機制。各地要建立健全租賃補貼申請家庭對申請材料真實性負責的承諾、授權審核制度。住房城鄉建設、財政等部門要根據職責,做好租賃補貼申請材料的受理、審核工作,建立信息共享機制,著力提高補貼發放資格審核的準確性,對符合條件的住房保障家庭及時予以公示。財政部門根據審核結果,及時撥付租賃補貼資金,並對資金使用情況履行監管職責。對租賃補貼工作中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單位或個人,應依法依規追究相關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2016年12月8日


  (此件主動公開)

相關焦點

  • 關於進一步做好城鎮住房保障家庭
    建政秘〔2019〕180號 關於進一步做好城鎮住房保障家庭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關於做好城鎮住房保障家庭租賃補貼工作的指導意見》(建保〔2016〕281號)、《關於進一步做好公共租賃住房租賃補貼工作的指導意見》(建保〔
  • 安徽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於進一步做好公共租賃住房租賃補貼工作...
    各市和廣德、宿松縣住房保障主管部門、財政局: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落實國家和省有關住房保障工作的要求,結合我省實際,就進一步做好公共租賃住房租賃補貼工作,完善住房保障制度,提升保障效益和服務水平,提出以下意見:
  • 關於《聊城市城鎮住房保障家庭租賃補貼暫行管理辦法》的通知
    各縣(市、區)、市屬開發區住建局、民政局、財政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稅務局: 為進一步做好城鎮住房保障家庭租賃補貼工作,完善住房保障制度,提升保障效益和服務水平,制訂了《聊城市城鎮住房保障家庭租賃補貼暫行管理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 南寧市擬發放公共租賃住房貨幣補貼
    來源: 鳳凰網房產鳳凰網房產訊 6月24 南寧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布《關於做好南寧市公共租賃住房貨幣補貼保障工作的通知(徵求意見稿)》,根據意見稿,本市城市低收入家庭和個人貨幣補貼人數及標準為(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養的特困人員每人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補貼15元; (2)城市低收入家庭和個人每人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補貼12元。
  • 《德州市城鎮住房保障家庭租賃補貼管理辦法》面向社會徵求意見
    為進一步做好城鎮住房保障家庭租賃補貼工作,完善住房保障制度,提升保障效益和服務水平,市住建局會同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稅務局等部門共同研究制定了《德州市城鎮住房保障家庭租賃補貼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
  • 昌樂縣公共租賃住房租賃補貼實施細則
    根據省五部門《關於進一步推進城鎮住房保障家庭租賃補貼工作的指導意見》、市五部門《關於轉發省五部門通知紮實推進城鎮住房保障家庭租賃補貼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進一步做好城鎮住房保障家庭租賃補貼工作。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細則。
  • @永善人,城鎮保障性住房家庭公共租賃住房政策指南來了!申請條件是...
    永善縣城鎮保障性住房家庭公共租賃住房分配及租賃補貼管理暫行辦法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範全縣城鎮公共租賃分配及租賃補貼發放管理,健全住房保障體系,切實解決城鎮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群眾住房問題,根據《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 第11號)《關於並軌後公共租賃住房有關運行管理工作的意見》(建保〔2014〕91號)《住房城鄉建設部 民政部 財政部關於做好住房救助有關工作的通知 》(建保〔2014〕160號)《雲南省公共租賃住房管理暫行辦法》(雲政發〔2012〕14號)等文件要求,結合永善實際
  • 永善人,城鎮保障性住房家庭公共租賃住房政策指南來了!申請條件是...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範全縣城鎮公共租賃分配及租賃補貼發放管理,健全住房保障體系,切實解決城鎮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群眾住房問題,根據《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 第11號)《關於並軌後公共租賃住房有關運行管理工作的意見》(建保〔2014〕91號)《住房城鄉建設部 民政部 財政部關於做好住房救助有關工作的通知
  •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印發《住房保障檔案管理辦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北京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天津市城鄉建設交通委、國土資源房屋管理局,上海市城鄉建設交通委、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重慶市城鄉建設委、國土資源房屋管理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設局:  為加強住房保障檔案管理制度建設,規範住房保障檔案管理工作,我部制定了《住房保障檔案管理辦法》。
  • 聊城出臺城鎮住房保障家庭租賃補貼暫行管理辦法 五類家庭可享受...
    近日,為進一步做好城鎮住房保障家庭租賃補貼工作,完善住房保障制度,提升保障效益和服務水平,我市制訂了《聊城市城鎮住房保障家庭租賃補貼暫行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日前印發公布。根據《辦法》規定,我市城鎮住房保障家庭租賃補貼保障範圍為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城市低保住房困難家庭、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無房職工、城鎮穩定就業外來務工人員,以家庭為單位實施保障。區別不同類別保障對象,各縣(市、區)、市屬開發區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會同民政、人社、稅務等部門對保障家庭進行審核。
  • ...建局關於開展2020年度城鎮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住房租賃補貼發放...
    >(嶽政辦[2015]50號)的有關規定,現就申請2020年度城鎮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住房租賃補貼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補貼對象本縣城鎮常住居民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計算公式:年種賃補貼總額一家庭城鎮常住人口數×人均租賃補貼面積×補貼標準X12個月。
  • 推動住房和城鄉建設事業高質量發展——訪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部長...
    「十四五」開局之年,住房和城鄉建設工作如何邁好第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有哪些實招?經濟日報記者就相關話題採訪了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部長王蒙徽。  記者:2021年是我國現代化建設進程中具有特殊重要性的一年,很多重點任務都涉及住房和城鄉建設工作。請問,今年的住房和城鄉建設工作有何整體考慮?
  • 三水區住房保障租賃補貼申請指南
    、在三水穩定就業的非本區戶籍家庭和個人(新市民)、新就業無房職工等發放,已經承租公共租賃住房(含廉租房)、購買經適房、承租政府其他各類公房的家庭等均不再發放租賃補貼。 三、申請條件 (一)本區戶籍中等及偏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和個人,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可以申請租賃補貼: 1.申請人應當具有三水區戶籍並在本區居住和工作,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應與申請人共同居住。
  • 住房城鄉建設部標準定額司關於印發《住房城鄉建設部標準定額司...
    各省、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直轄市建委(規劃委、建交委),國務院有關部門工程建設標準化管理機構、工程造價管理機構,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設局,有關協會、單位:  現將《住房城鄉建設部標準定額司2014年工作要點》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區、本部門的實際情況進一步安排好今年的標準定額工作。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住房租賃有關稅收...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 財稅〔2008〕24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干意見》(國發〔2007〕24號)精神,促進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制度建設和住房租賃市場的健康發展,經國務院批准,現將有關稅收政策通知如下:  一、支持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的稅收政策  (一)對廉租住房經營管理單位按照政府規定價格、向規定保障對象出租廉租住房的租金收入
  • ...租賃住房分配政策霍邱縣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賃住房並軌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我縣保障性住房的管理,整合房源,規範運營與使用,統籌解決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對象的住房困難,做好我縣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賃住房並軌運行管理工作,充分發揮住房保障制度作用,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財政部
  • 公租房住房租賃補貼標準是什麼?
    《關於進一步做好公共租賃住房租賃補貼工作的指導意見》(建保〔2018〕158號)中對補貼標準和補貼面積有明確規定:1.補貼標準。各地結合當地住房租賃市場的租金水平、申請對象的支付能力和財產狀況等因素,合理測算並分檔確定租賃補貼標準,租賃補貼標準隨市場租金變化進行定期動態調整。
  • 住房城鄉建設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於做好2015年農村危房...
    各省、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發展改革委、財政廳,直轄市建委(農委)、發展改革委、財政局: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大農村危房改造力度、統籌搞好農房抗震改造的要求,切實做好2015年農村危房改造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中央支持範圍  2015年中央支持全國農村地區貧困農戶改造危房
  •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印發《註冊城鄉規劃師職業...
    自本通知發布之日起,原人事部、原建設部發布的《關於印發〈註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及〈註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認定辦法〉的通知》(人發〔1999〕39號)和《關於印發〈註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發〔2000〕20號),原人事部辦公廳、原建設部辦公廳發布的《關於註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認定工作及有關問題的通知》(人辦發〔1999〕121號)和《關於註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補充規定的通知
  • 泰安發布2019年關於調整和規範公共租賃住房保障的相關政策
    為進一步完善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制度,切實保障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職工和外來務工人員的基本住房需求,根據《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等5部門關於印發<關於進一步推進城鎮住房保障家庭租賃補貼工作的指導意見>的通知》(魯建住字[2019]8號)要求,經泰安市政府同意,確定對泰安市公共租賃住房保障相關政策進行調整,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