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做好城鎮住房保障家庭租賃補貼工作,完善住房保障制度,提升保障效益和服務水平,市住建局會同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稅務局等部門共同研究制定了《德州市城鎮住房保障家庭租賃補貼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 現對《德州市城鎮住房保障家庭租賃補貼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在住建局網站進行公開徵求意見,請有關單位和社會各界人士於將意見建議通過電子郵件或書面形式於2019年11月8日前反饋至德州市住建局住房保障科。 郵箱:dzszjjbzb@dz.shandong.cn 聯繫電話:2239636 地址:德州市長河大道187號市住建局204房間該徵求意見對城鎮住房租賃補貼範圍及標準、市中心城區住房租賃補貼認定標準及申請流程、規範管理等做出規定。 城鎮住房租賃補貼範圍及標準第四條 保障範圍。符合公租房保障條件的特困人員家庭、城市低保住房困難家庭、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無房職工、城鎮穩定就業外來務工人員,凡是租房居住的均可申請住房租賃補貼。住房租賃補貼均以家庭(含單身家庭)為單位實施保障。1.特困人員家庭指:持有當地城鎮戶籍、經民政部門認定為特困人員家庭,未享受其他住房補帖政策、且在當地無自有住房或住房面積低於當地標準的家庭。2.城市低保住房困難家庭指:持有當地城鎮戶籍、經民政部門認定為低保,未享受其他住房補帖政策、且在當地無自有住房或住房面積低於當地標準的家庭。3.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指:持有當地城鎮戶籍、符合當地低收入家庭認定標準,未享受其他住房補帖政策、且在當地無自有住房或住房面積低於當地標準的家庭。4.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指:持有當地城鎮戶籍、家庭人均收入低於上年度當地城鎮人均可支配收入一定比例、未享受其他住房補帖政策、且在當地無自有住房或住房面積低於當地標準的家庭。5.新就業無房職工指:持有當地合法有效的居住證或當地城鎮戶籍、人均收入低於上年度當地城鎮人均可支配收入一定比例、在當地無自有住房、未享受其他住房補帖政策、畢業一定年限內在當地就業並辦理就業登記、正常繳存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的職工。6.城鎮穩定就業外來務工人員指:持有當地合法有效的居住證、人均收入低於上年度當地城鎮人均可支配收入一定比例、在當地無自有住房、未享受其他住房補帖政策、穩定就業並辦理就業登記、正常繳存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的人員。住房保障部門應根據當地需求情況,優先將符合當地住房保障條件的特困人員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殘疾人家庭、優撫對象家庭、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見義勇為人員家庭、專職消防員家庭、臺胞家庭等特殊群體家庭納入保障範圍。第五條 保障方式。原則上符合條件的特困人員家庭採取實物保障;城市低保住房困難家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以實物保障為主,住房租賃補貼保障為輔;新就業無房職工、外來務工人員以住房租賃補貼保障為主,實物保障為輔。同時結合市、縣(市、區)公共租賃住房房源空置情況和保障對象意願,優先以實物保障為主,靈活落實保障措施。 第六條 補貼標準。市、縣(市、區)要結合當地住房租賃市場的租金水平、保障對象的收入和財產狀況等因素,合理測算並分檔確定住房租賃補貼標準,原則上住房租賃補貼佔市場平均租金的比例與公共租賃住房租金優惠比例應基本保持一致。要建立補貼標準隨市場平均租金變化進行動態調整的機制,原則上調整周期不超過三年。具體標準由市、縣(市、區)住房保障主管部門牽頭,會同財政等部門研究確定。 第七條 保障期限。新就業無房職工累計保障期限原則上不超過36個月,對超過保障期限仍符合其他保障對象條件,可按規定變更保障類別,繼續申請保障。其他保障對象不設定累計保障期限。 第八條 補貼面積。市、縣(市、區)要結合保障對象的家庭成員數量和當地實物配租保障面積標準等情況,合理確定住房租賃補貼面積標準,原則上1人的保障家庭按30平方米、2人的保障家庭按45平方米、3人及以上的保障家庭按60平方米發放補貼。具體標準由市、縣(市、區)住房保障主管部門牽頭,會同財政等部門研究確定。市中心城區住房租賃補貼認定標準及申請流程第九條 補貼標準。特困人員家庭、城市低保住房困難家庭每月每平方米補助13元;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每月每平方米補助11元;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城市新就業無房職工、在城市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每月每平方米補助5元。 補貼標準將根據市中心城區住房租賃市場平均租金水平適時進行調整。 第十條 補貼面積。結合市中心城區城鎮保障對象家庭成員數量和實物配租保障面積標準等情況,合理確定住房租賃補貼面積標準:1人的保障家庭按30平方米、2人的保障家庭按40平方米、3人的保障家庭按50平方米、4人的保障家庭按55平方米、5人及以上的保障家庭按60平方米發放補貼。其中,有房的保障家庭實際保障面積在以上補貼面積的基礎上減去「有房」面積。第十一條 低保住房困難家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住房租賃補貼申報條件:(一)申請家庭成員至少有1人具有市中心城區常住戶籍並在中心城區實際居住;(二)申請家庭無房,或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不高於15平方米並家庭住房總建築面積不高於60平方米;(三)申請家庭成員的直系血親家庭在市中心城區無多餘房屋。 符合以上3個條件的同時,常住戶籍遷入時間超過1年,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不高於上年度市中心城區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口及以下家庭不高於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倍)的,可按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申報。民政部門審批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家庭成員一半以上享受中心城區城鎮居民低保待遇)可按低保住房困難家庭申報。符合本條3個條件但不符合以上關於「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和「低保住房困難家庭」規定的,按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申報租賃補貼。第十二條 新就業無房職工(指20至35周歲的新就業人員)申報條件: (一)申請人具有市中心城區常住戶籍並在市中心城區實際居住;(二)申請人未婚或離異(喪偶)且無子女;(三)申請人與市中心城區就業單位籤訂了2年以上的勞動合同,並連續繳納社會保險費1年以上,或辦理營業執照,並已實際連續營業1年以上;(四)申請人名下無住房並與直系血親家庭人均住房不高於25平方米,且確實租房(不含借住)單獨居住連續滿1年以上。36至59周歲非新就業大齡未婚或離異(喪偶)人員,無子女或子女已結婚,不符合城市中低收入家庭申請條件,但符合城市新就業職工申報條件的,可參照新就業職工申報住房租賃補貼。 第十三條 穩定就業外來務工人員申報條件: (一)申請人員均已取得市中心城區公安部門籤發的居住證(戶籍在陵城區全境及德城區、德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和運河經濟開發區農村社區的除外)並在市中心城區實際連續居住1年以上;(二)申請人與市中心城區就業單位籤訂了2年以上的勞動合同,並繳納社會保險費1年以上,或辦理營業執照,並實際連續營業1年以上;(三)申請人員在中心城區無房,或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不高於15平方米並家庭住房總建築面積不高於60平方米;(四)申請人員的直系血親家庭在中心城區無多餘房屋。與申請人共同生活在一起的家庭成員不管就業與否,均可隨申請人一起申請住房租賃補貼。第十四條 住房租賃補貼申報審批流程。 申請人員有工作單位的由工作單位協助申報,申請人員無工作單位的可由社區協助申報。申請住房租賃補貼由申請人向市政務服務中心市房管中心公租房服務窗口提出申請,材料齊全後,市房產管理中心工作人員通過審核材料、查閱房產檔案、與有關部門(單位)信息核對、入戶調查、公示等程序進行審核,對經審核符合住房租賃補貼條件的,作為住房租賃補貼保障家庭予以登記,並向社會公布登記結果,按季度發放住房租賃補貼。經審核,不符合規定條件的,通知申請人並說明不符合規定理由。第十五條 提供資料。申請住房租賃補貼,需要根據申請家庭不同情況選擇確定各自需要提供的資料,主要包括以下資料:(一)填寫《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審批表》;(二)填寫《申請人承諾書》;(三)申請人的身份證、戶籍簿及外地戶籍人員的居住證原件和複印件;(四)申請人住房情況證明原件和複印件;(五)申請人收入情況證明(含低保家庭的低保證或低保證明)原件和複印件;(六)申請人婚姻狀況證明原件和複印件;(七)新就業無房職工和外來務工人員的勞動合同、營業執照等就業證明原件和複印件;(八)申請人實際居住及連續居住證明原件和複印件;(九)申請人實際連續營業證明原件和複印件。(齊魯晚報 齊魯壹點 記者 賀瑩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