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嶽西縣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工作指導意見》 (嶽政辦[2013]28號)和《嶽西縣保障性住房並軌運行實施細則》(嶽政辦[2015]50號)的有關規定,現就申請2020年度城鎮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住房租賃補貼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補貼對象本縣城鎮常住居民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
二、申請條件申請住房租賃補貼的家庭,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申請人屬本縣城鎮常住居民戶口且實際居住;
2、家庭人月收入低於1570元(含1570元);3、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7m" (含私有住房或租住的公有住房面積)或無住房;
三、發放標準2020年住房租賃補貼發放標準為4.5元/m/月/人。計算公式:年種賃補貼總額一家庭城鎮常住人口數×人均租賃補貼面積×補貼標準X12個月。說明:人均租賃補貼面積:無住房家庭按人均住房建築面積17m"進行補貼;有住房但人均面積未達17 m,按17 m減去現有人均住房建築面積的差額計算。
四、辦理程序住房租賃補貼辦理程序實行「三級審核、三榜公示」。對2019年已發放住房租賃補貼的對象(見附件7)實行動態管理,對照申請條件認真核查,經審核不符合條件的退出保障(填報附件5);經審核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不需重新申請,與本年度新增租賃補貼對象一併張榜公示,經公示無異議的,由備鄉鎮人民政府將租賃補貼對象名單(見附件3)報送縣房屋徵收和住房保障中心(設在縣住建局,地址位於縣城區新械大廈),本年度新增住房租賃補貼對象的申請、審核、公示程序如下:
(一)符合租賃補貼條件的家庭到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天堂鎮為戶主戶籍所在地居委會)領取並如實填寫《嶽西縣住房租賃補貼申請表》 (附件1),同時提交以下資料:1、戶口簿、家庭成員身份證;2、婚姻證明;離異或喪偶的提供相關證明;3、低保家庭出具民政部門核發的有效低保證;低收入家庭由所在社區居委會、鄉鎮人民政府或所在單位出具的收入證明;4、有房戶出具房屋所有權證;無房戶由所在單位或鄉鎮人民政府出具無房證明並提交租房協議(合同)5、出具授權核查家庭收入、財產信息委託書(附件2)6、申請人的縣農行銀行卡卡號(提供農行銀行卡複印件,便於縣財政將補貼資金打卡發放到戶)以上證件需核實原件,提交複印件申請人應如實申報其家庭人口、經濟收入、家庭財產和住房狀況;居委會(於)、鄉鎮人民政府依申請和委託書,組織人員來取入戶調查、鄰裡走訪、到相關單位調查、信函索證等方式對申請人提供的申請及其它材料的真實性、客觀性、全面性進行核查。根據核查情況,籤署審核意見並將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張榜公示(附件3),公示期為7天。經公示無異議後,將申請家庭情況製成電子表(附件4),以正式文件形式(參照附件6格式)連同申請材料、公示表、退出保障表一併於10月30日前報送縣房屋徵收和住房保障中心。
(二)縣房屋徵收和住房保障中心收到申請材料後,對申請人的家庭住房狀況是否符合規定條件提出審核意見。
(三)縣民政部門依據居委會(村)和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結果,對申請人的家庭人口、家庭收入及財產情況進行審定,並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在嶽西縣民政網(http://ww. yxmj., gov.cn)等信息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四)縣房屋徵收和住房保障中心經審核,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在嶽西縣信息公開網(網址: http/wwwsxigw.senimlixaxk)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經公示無異議後,縣房屋徵收和住房保障中心按鄉鎮(天堂鎮按社區)填寫《嶽西縣2020年度住房保障對象租賃補貼發放花名冊》,報經主管部門和縣政府分管領導批准後,由縣財政局打卡發放。
(五)歸檔。縣房屋徵收和住房保障中心應按照住房租賃補貼家庭逐戶建立文書檔案,並將檔案資料錄入信息化系統。
五、相關要求
1、申請家庭不得虛報家庭成員數,隱瞞家庭收入及財產和住房等情況。凡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將依法取消其保障資格追回補貼資金,並在5年內不得享受住房保障。
2、鄉鎮人民政府要切實履行屬地管理原則,認真組織對申請人是否符合住房租賃補貼申請條件進行審核,督促居委會(村)紮實組織對申請人申請情況進行核查。
3、各相關職能部門應切實履行職責,精心組織、積極穩妥的把黨和政府對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關懷落到實處。各有關單位工作人員不得濫用職權、優親厚友、徇私舞弊、索拿卡要。
4、發現有違法違紀追規行為,將依將業務經辦人名單及聯繫電話告知縣房屋徵收和住房保障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