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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若干問題的通知
新的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發布實施以來,各地在執行過程中反映了一些問題,要求國家稅務總局加以明確。為便於徵管,經研究,現對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關於某些地區仍要求企業上繳利潤問題 新的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及有關規定已明確,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除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外,都應依法繳納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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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合夥企業合伙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有關規定,現將合夥企業合伙人的所得稅問題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稱合夥企業是指依照中國法律、行政法規成立的合夥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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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鐵道部統一繳納企業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
經國務院批准,現對鐵道部及其所屬鐵路管理機構實行統一計算並繳納企業所得稅(以下簡稱統一納稅)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實行與鐵道部統一納稅企業的條件及範圍。實行與鐵道部統一納稅的企業(簡稱成員企業,下同)應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由鐵道部100%直接出資設立,不包括鐵道部與地方政府、其他單位和個人合資、合作等設立的企業; 2.在我國境內主要從事鐵路客、貨運輸業務,不包括與鐵路客、貨運輸不直接相關的其他單位; 3.由鐵道部統一實行組織與調度,即由鐵道部統一制定生產任務、統一配置生產能力、統一負責生產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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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形資產評估增值如何做帳務處理
【問題】 我公司無形資產評估增值了,應該怎樣做帳務處理,還需要交那些稅呢? 在稅法上:公司對資產評估增值既不屬他人的捐贈,也不是企業實現的利潤,也不屬於《企業所得稅條例》規定的應稅收入。因此,對企業資產評估增值不應當併入應納稅所得額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在折舊、費用的攤銷上,納稅人的存貨、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投資等各項資產成本的確定應遵循歷史成本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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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修訂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的公告》的...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有關稅收政策,進一步減輕企業辦稅負擔,稅務總局發布《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修訂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三是財政部、稅務總局、科技部、知識產權局聯合制發《關於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特定區域技術轉讓企業所得稅試點政策的通知》(財稅〔2020〕61號),在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特定區域內註冊的居民企業,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所得,減免徵收企業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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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方稅務局關於企業清算業務所得稅處理有關操作問題的通知
各區、縣地方稅務局、各分局: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清算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60號)及《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清算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684號)文件精神,現將企業清算業務所得稅處理有關操作問題通知如下,請依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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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明確企業主輔分離輔業改制有關企業所得稅問題
針對深圳市地方稅務局《關於深圳市太科檢驗有限公司主輔分離輔業改制享受企業所得稅減免問題的請示》(深地稅發〔2005〕261號),近日,國家稅務總局下發《關於深圳市太科檢驗有限公司主輔分離輔業改制有關企業所得稅問題的批覆》(國稅函[2005]595號)就相關問題給予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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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總局發布!關於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修訂!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2017年版)〉的公告》(2017年第54號)、《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2017年版)〉部分表單樣式及填報說明的公告》(2018年第57號)、《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修訂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有關問題的公告》(2019年第41號)中的上述表單和填報說明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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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總局發布企業所得稅核定徵收若干問題的通知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核定徵收若干問題的通知 國稅函[2009]377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企業所得稅核定徵收辦法〉(試行)的通知》(國稅發〔2008〕30號)下發後,各地反映需要對有關問題進一步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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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稅務:2019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繳政策
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合夥企業合伙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59號)文件規定,合夥企業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採取「先分後稅」的原則,合夥企業以每一個合伙人企業為納稅義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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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電信企業有關企業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廢止]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為支持電信企業的業務發展和公平競爭,根據現行所得稅政策規定,經研究,現對電信企業所得稅有關費用稅前扣除等問題通知如下: 一、關於業務銷售過程中捆綁提供通信產品和服務優惠的所得稅處理 電信企業在發展業務過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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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加強外國企業預提所得稅代扣代繳管理工作的通知
為維護我國稅收權益,嚴肅支付人代扣代繳稅款義務現就加強外國企業預提所得稅管理工作有關具體問題,通知如下: 一、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稅收徵管意見的通知》(國辦發[1996]4號)的規定,外國企業預提所得稅由各級國家稅務局徵收(深圳市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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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房地產開發有關企業所得稅問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局內各單位: 為了加強房地產開發企業所得稅的徵收管理,規範房地產開發企業的納稅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房地產開發企業的經營特點,現就房地產開發企業徵收所得稅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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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若干稅務處理問題的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以下簡稱《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以下簡稱《實施條例》)以及相關規定,現就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若干稅務處理問題公告如下: 一、關於季節工、臨時工等費用稅前扣除問題 企業因僱用季節工、臨時工、實習生、返聘離退休人員以及接受外部勞務派遣用工所實際發生的費用,應區分為工資薪金支出和職工福利費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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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中糧集團繳納企業所得稅問題的通知
北京、遼寧、河北、黑龍江省(直轄市)國家稅務局,深圳、大連市國家稅務局,深圳市地方稅務局: 中糧集團是國務院批准的大型企業集團試點之一。為支持該集的發展,現將中糧集團繳納企業所得稅問題通知如下: 一、中糧集團全資控股的成員企業(名單附後),在1998和1999年度由中國糧油食品進出口總公司在北京市合併繳納企業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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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非居民企業所得稅源泉扣繳有關問題的公告...
為進一步深化稅務系統「放管服」改革,優化非居民企業所得稅服務和管理,完善非居民企業所得稅源泉扣繳的相關制度辦法,國家稅務總局發布了《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非居民企業所得稅源泉扣繳有關問題的公告》(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37號,以下稱「本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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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跨地區經營建築企業所得稅徵收管理問題的通知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所得稅徵收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8]28號)的規定,現對跨地區經營建築企業所得稅徵收管理問題通知如下: 一、實行總分機構體制的跨地區經營建築企業應嚴格執行國稅發[2008]28號文件規定,按照「統一計算,分級管理,就地預繳,匯總清算,財政調庫」的辦法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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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外國企業減徵免徵預提所得稅管理程序的通知
(1993年8月2日) 為正確、有效地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稅法、細則)以及國家行政法規關於對在我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而有來源於我國境內的利潤(股息)、利息、租金、特許權使用費的外國企業減徵、免徵預提所得稅的規定,現就預提所得稅減免的審批管理程序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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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國家稅務局關於印發《江蘇省國家稅務局企業所得稅減免管理...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若干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字[94]001號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若干問題的通知》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若干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字[94]001號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若干問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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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的通知 企業所得...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 為規範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加強企業所得稅管理,國家稅務總局制定了《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貫徹執行。納稅人發生合併、分立和資本結構調整等改組活動,有關資產隱含的增值或損失在稅收上已確認實現的,可按經評估確認後的價值確定有關資產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