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繳網具80餘張、繳獲漁獲物60餘斤、出動執法人員5組80餘人次......」
連日來,由觀山湖區農業農村局牽頭,貴陽市水政監察支隊、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市農業執法支隊、觀山湖區公安分局、區市場監管局、區交通運輸局、區農業農村局等部門聯合開展的十年禁捕整治行動在觀山湖區百花湖水域、百花湖鎮及朱昌鎮等地進行。
據了解,2020年1月,農業農村部發布關於長江流域重點水域禁捕範圍和時間的通告,宣布從2020年1月1日0時起開始實施長江十年禁漁計劃,期間禁止天然漁業資源的生產性捕撈,此舉是對長江生態系統保護具有歷史意義的重要舉措。觀山湖區十年禁捕整治行動旨在實現轄區長江流域重點水域無捕撈漁船、無捕撈網具、無捕撈漁民、無捕撈生產,清船、清網、清江(河)、清湖、清市場,為全面啟動禁捕工作打下堅實基礎。
非法捕撈不可行 僥倖心理不可有
12月18日凌晨五點,天還未亮,整治組執法人員便早早來到百花湖松林坡碼頭,整裝出發,即將開始為期三日的禁捕退捕執法行動。
「把你的漁網收起來,籃子裡的魚放了,船划過來。」伴隨著警笛(喊話器)聲響起,偷捕的村民停下了捕魚的動作,可以看到,漁網內已經有不少被網住的魚了。執法人員在與該村民交談後,了解到他並無合法捕撈許可證,並且知曉百花湖水域開展十年禁捕相關規定,只是抱有一絲僥倖心理,想趁十年禁捕行動開始前再捕一次魚。
隨後,執法人員對其進行了相關宣傳教育,向其發放《觀山湖區長江流域十年禁捕告知書》,並將其漁具沒收、漁獲物放生。
「野生魚」的「牛」不能再吹
「這不是野生魚,都是從正規渠道購買的魚。」同日10點半,執法人員來到百花湖鎮竹林村公路旁的流動銷售魚攤點,詢問其漁物來源並檢查相關手續證明。
攤點上6個盆內放滿了各種魚,據商販表示,魚都是從正規市場購買的,只是在銷售過程中,營造了賣野生魚的噱頭。執法人員在了解有關情況後,當即對商販進行了普法教育,並告知商販,要有正規手續才能售賣,同時,要誠信經營,不能欺騙消費者。
在為期三天的整治中,整治組共出動執法人員40餘人次,對百花湖鎮、朱昌鎮集鎮、餐飲場所、漁具商店、環湖道路旁銷售魚攤點及沿湖村寨農家樂等地開展相關執法檢查,對違規售賣漁具者進行查處,並通過貼宣傳單、掛展板等方式,向當地村民及商戶宣傳禁捕知識,告誡村民不能售賣野生魚。
自用船舶要規範 「三無」船舶要沒收
「家裡的自用船舶要辦理相關證件,不能用於載客和撈魚,抓緊到鎮裡把禁捕承諾書籤了。」自用船舶清理整治組的工作人員沿湖向周邊村民耐心的宣傳禁捕政策。
本次行動對域內自用船舶進行了清理整治,嚴厲依法打擊自用船舶的生產與銷售,對未按要求塗藍、噴禁捕字樣及編號的自用船舶進行依法處置,對「三無」船舶和捕撈行為船舶進行沒收。本次檢查過程中,整治組共計檢查過往船舶30餘艘次,未發現非法捕撈、非法營運行為。在進行檢查的同時,執法人員還對周邊100餘戶村民進行了禁止捕撈及非法營運的宣傳,並指導20餘戶有船還未登記辦證的家庭按流程向屬地政府進行申報。
據觀山湖區農業農村局副局長左俊松介紹,截至目前,觀山湖區已開展30餘次聯合綜合整治行動,對百花湖及貓跳河流域進行了全面的整治與清理。下一步,觀山湖區還將進一步加大整治力度,提高整治頻率,加大宣傳力度,實現觀山湖區長江流域的常態化、規範化管理,確保十年禁捕工作有序開展。(郝湧智 趙睿琳 駱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