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記者 王子揚)近日,微商品牌「顏如玉」的最高級別代理商金華市梨大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簡稱「梨大膽」)涉嫌虛假宣傳,被浙江金華市場監管局罰款百萬。
8月26日,顏如玉醫藥科技有限公司(簡稱「顏如玉」)發布聲明稱,未來將加強代理體系的宣傳監控。此前,顏如玉還通過官方微博回應稱,被處罰的主體為梨大膽,違法行為系其個體行為,並不能代表公司。
最高級別代理商被罰100萬元
據媒體報導,今年年初,金華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調查一涉嫌虛假宣傳的轉辦案件線索時發現,梨大膽系廣州顏如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顏如玉」系列產品最高級別代理商,有30多個直屬代理,通過微商渠道銷售產品,運營多個微信號,新浪微博粉絲超百萬。
梨大膽經營的「顏如玉」品牌果飲是微信朋友圈上賣得很火爆的一款產品,微信指數一直居於高位。其通過線上微信、微博、百度網盤、手機APP,以及線下組織培訓會、印製宣傳品等多種宣傳方式,對產品的性能、功能、銷售狀況、用戶評價、推廣活動、曾獲榮譽等內容進行宣傳,宣稱該系列產品是「唯一通過國家興奮劑檢測中心」、「90%以上的使用者7天見效」、「與同類產品相比吸收速度加快5倍」,可以「淡化色斑」、「改善皮膚彈性」、「改善睡眠」、「改善骨質疏鬆」、「改善骨關節疼痛」、「消除痘痘」、「增強免疫力+降低癌症風險」、「改善記憶力」、「改善心腦血管疾病」等功效。但經監管部門調查,宣傳所涉及產品均為普通食品。
最終,金華市市場監管局開發區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的相關規定,依法責令梨大膽停止違法行為,並處罰100萬元。
公開資料顯示,「顏如玉」是顏如玉醫藥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廣州顏如玉醫藥科技有限公司)獨立擁有的品牌,包括膠原肽口服液、粉劑、面膜、護膚品等全系列產品。
據了解,「顏如玉」曾分別請來林志玲、趙麗穎等為其代言。此外,顏如玉官網介紹稱,旗下核心產品為膠原低聚肽藍莓果飲。
顏如玉稱將設立反不當宣傳系統
針對此次通報,8月23日凌晨,顏如玉醫藥科技有限公司通過官方微博回應稱,被處罰的主體為「金華梨大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並非顏如玉公司;涉事公司系個體行為,並不能代表顏如玉公司,其違規並不等同於顏如玉公司違規。
8月26日,顏如玉官方再次發布聲明,公布了此次事件的調查結果和處理措施。並表示,顏如玉作為品牌方,負有對代理商傳播指導與宣傳監管不力的責任,未來將加強代理體系的宣傳管控。
此外,顏如玉稱已與清博大數據達成戰略合作關係,將研發中國首個「社交電商反不當宣傳系統」,包含廣告法宣傳教育普及、廣告違禁詞自動檢索與提示、關鍵詞檢索與大數據分析等功能,由此通過技術手段對社交電商宣傳行為進行自我規範。
業內人士稱,隨著社交電商行業的快速發展,行業發展逐漸告別野蠻生長階段,步入「下半場」,更加規範良性的發展將成為今後的核心趨勢。
新京報記者 王子揚
編輯 祝鳳嵐 校對 劉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