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0年,一般納稅人可以繼續轉為小規模納稅人
根據《關於明確二手車經銷等若干增值稅徵管問題的公告》的規定:一般納稅人符合以下條件的,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選擇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轉登記日前連續12個月(以1個月為1個納稅期)或者連續4個季度(以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累計銷售額未超過500萬元。一般納稅人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的其他事宜,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統一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等若干增值稅問題的公告》(2018年第18號)、《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統一小規模納稅人標準有關出口退(免)稅問題的公告》(2018年第20號)的相關規定執行。
2、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的普惠金融服務可以享受增值稅哪些優惠?
根據《關於延續實施普惠金融有關稅收優惠政策的公告》的規定:《關於延續支持農村金融發展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關於小額貸款公司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關於支持小微企業融資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關於租入固定資產進項稅額抵扣等增值稅政策的通知》中規定:於2019年12月31日執行到期的稅收優惠政策,實施期限延長至2023年12月31日。公告發布之日前,已徵的按照本公告規定應予免徵的增值稅,可抵減納稅人以後月份應繳納的增值稅或予以退還。
3、一般納稅人研發機構申報採購國產設備退稅,屬於哪些情況,稅務機關核查後,才可以辦理退稅?
根據《研發機構採購國產設備增值稅退稅管理辦法》的規定:研發機構申報採購國產設備退稅,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稅務機關應採取發函調查或其他方式調查,在確認增值稅發票真實、發票所列設備已按規定申報納稅後,方可辦理退稅:(一)審核中發現疑點,經核實仍不能排除疑點的;(二)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使用增值稅普通發票申報退稅的;(三)非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申報退稅的。
研發機構採購國產設備的應退稅額,為增值稅發票上註明的稅額。研發機構採取假冒採購國產設備退稅資格、虛構採購國產設備業務、增值稅發票既申報抵扣又申報退稅、提供虛假退稅申報資料等手段,騙取採購國產設備退稅的,主管稅務機關應追回已退稅款,並依照稅收徵收管理法的有關規定處理。
4、小規模納稅人選擇差額徵稅,怎麼繳納增值稅?
小規模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合計月銷售額未超過10萬元(以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的,季度銷售額未超過30萬元,下同)的,免徵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合計月銷售額超過10萬元,但扣除本期發生的銷售不動產的銷售額後未超過10萬元的,其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取得的銷售額免徵增值稅。適用增值稅差額徵稅政策的小規模納稅人,以差額後的銷售額確定是否可以享受規定的免徵增值稅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