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的陳女士最近遇到了一件鬧心事,她家樓下鄰居裝了個震樓器,每天晚上製造噪音,嚴重影響了陳女士的家庭正常生活。陳女士不堪其擾,在網上發帖求助。對於這種情況,陳女士該如何維權呢?
【律師點評】
本案涉及到上下樓鄰居之間的相鄰權問題。陳女士與樓下住戶為上下樓的鄰居,雙方應當按照誠信原則行使權利,正確處理相鄰關係,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
陳女士的樓下鄰居安裝震樓器,製造噪音影響到陳女士的家庭正常生活,陳女士可以採取以下方式進行維權:
首先和樓下鄰居溝通協商,要求樓下鄰居拆除震樓器,停止發出噪音;如果溝通無果,陳女士可以向物業反映,要求物業來處理相關問題;如果物業還是無法處理,那麼陳女士可以打電話報警,通過警方來處理。
陳女士在採取上述方式維權時,需要注意留存相關的證據,比方說溝通過程的錄音錄像,物業過來處理的錄音錄像;警方來處理時做的筆錄等等。
為什麼要保存這樣的證據?因為上述維權方式在一些硬茬面前不一定能有效維權。所以很有可能需要走到最後一步,向法院起訴。
而在此類案件中,原告能否提供證據證明被告安裝震樓器製造噪音,影響原告的正常生活,是原告能否勝訴的關鍵。因此,必須未雨綢繆,為最後的訴訟做好準備。
另外,樓下鄰居安裝震樓器製造噪音,幹擾陳女士家庭生活的行為,已經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相關規定,陳女士可以依法報警,由公安機關依法對其進行行政處罰。
根據相關規定,製造噪音幹擾他人生活的,警方可對其進行警告;經警告仍拒不改正的,可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鄰裡之間應當相互體諒,相互理解,各讓一步,通過溝通協商方式解決鄰裡糾紛。通過法院和公安機關這種國家強制力來解決鄰裡糾紛,雖然非常的有效,但是卻破壞了鄰裡和睦。所以,通過這種方式解決問題,沒有贏家。這種方式應作為最後的救濟手段。對此您怎麼看?歡迎在評論區留下你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