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王的老婆是王后,但是女王的丈夫卻不是王后,通常可以被指代為「王夫」——說白了就是「王的男人」。但這只是被指代,正式的稱呼可能是「XX親王」。按照現在英國和歐洲的慣例來說,女王的丈夫基本都被封為了「親王」,如:英國女王的丈夫菲利普親王,丹麥女王的丈夫亨裡克親王。
英國女王1947年結婚的時候,還不是女王,只是伊莉莎白公主,或者女王儲(crown princess),像現在瑞典的長公主維多利亞一樣,因為是王位第一順位繼承人,所以可以被尊稱為crown princess。(菲利普親王年輕時頭髮就往地中海方向發展了。。。)
女王於1952年登基,1953年舉行登基儀式後正式稱為英國女王,她的丈夫也正是被封為菲利普親王。下圖是年輕的女王頭戴象徵君權的王冠向民眾揮手致意。
一直到現在,英國女王的丈夫也一直被稱為菲利普親王沒有變過。他和女王前不久還舉辦了60年鑽石婚慶典。
同樣,丹麥女王的丈夫亨裡克親王原來是法國貴族後裔,於1967年與當時的丹麥女王儲瑪格麗特公主結婚。為了和公主結婚,亨裡克放棄了法國國籍。1972年瑪格麗特登基稱為丹麥女王,亨裡克於是也隨之成為亨裡克親王。
丹麥女王和亨裡克親王是一對逗比,兩人非常相愛,相濡以沫度過了50多年,亨裡克80多歲的時候突然開始作了:他對於自己這麼多年一直是「王的男人」感到很不滿,他也想要成為王好不好?但是議會也好,女王也好,都堅決不同意他的要求,不肯封他為「國王」——因為沒有先例啊!
亨裡克於是暴脾氣了:我死了以後堅決不和你(丹麥女王)合葬~~~~
全世界都震驚了,但丹麥人很淡定,因為亨裡克親王隔三差五就鬧著要當國王。
女王的丈夫能被封為國王只有一個條件——他本來就是國王。當年西班牙國王菲利普二世在迎娶英格蘭女王瑪麗一世後,被英格蘭議會擁立為英格蘭國王。還有西班牙的瘋女胡安娜,她繼承了母親卡斯蒂利亞的王位成為女王后,她的丈夫在議會支持下也成為卡斯蒂利亞的國王。這種情況叫「共主」或「共治」——地位平等的國王和女王在一起共同治理一個國家。否則,娶了女王就想當國王,哪有那麼便宜的事?
於是,亨裡克親王作天作地也沒能如願。
在現代社會,儘管歐洲的大多是君主立憲制,國王或女王並沒有太多實權,但是制度就是制度,女王的丈夫只能是親王,被尊稱為「殿下」,而女王才可以被尊稱為「陛下」——王的男人要想成為王,中間要跨越的豈止是一條鴻溝,簡直是銀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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