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也同樣表明,在數字符號體系方面,西方國家和亞洲國家有很大的差別。在英語中,我們把「14、16、17、18、19」稱做「fourteen、sixteen、seventeen、eighteen、nineteen」,因此,大家會認為我們會把「11、12、13、15」說成「oneteen、twoteen、threeteen、fiveteen」,但是我們沒有這樣命名,而是採用不同的數字符號,我們把「11、12、13、15」分別稱為「eleven、twelve、thirteen、fifteen」。同樣,我們把「40」和「60」稱為「forty」和「sixty」,他們聽上去與跟他們相關的數字(「4」和「6」)很像。我們把「50」和「30」還有「20」稱為「fifty」、「thirty」還有「twenty」,這聽起來很像「5」(「five」)、「3」(「three」)和「10」(「ten」),但情況卻並非如此。對於兩位數,比如「20」以上的數字,我們將十位數放在個位數之前,如「21、22」(「twenty-one、twenty-two」)對於10以上的數字,我們採取相反的數字輸出方式,個位數在前,而十位數在後,如「14」、「17」和「18」(「fourteen」、「seventeen」、「eighteen」)。不同於中國、日本和韓國具有邏輯順序的數字符號體系,英語的數字體系沒有規律可言。如「11」就是「11」,「12」就是「12」,「24」就是「24」,並且以此類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