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 腳踢村委大門被拘留5天 男子認為處罰太重
討債不成,男子腳踢村委大門
門鎖螺絲鬆動,他被拘留5天
警方認定其故意毀壞公私財物 男子認為處罰太重,起訴要求撤銷行政處罰
「踢壞一枚螺絲就被關5天,你們說我冤不冤啊。」
溫州樂清大荊鎮油岙村村委會欠了李先生等人10多萬元工程款。李先生幾番討錢不成,一怒之下,腳踢村委會大門,導致門鎖一枚螺絲鬆了。
村支書報警稱李先生破壞辦公秩序,第二天,李先生被行政拘留5日。
李先生認為,自己踢門固然不對,但事出有因且情節輕微,拘留5天處罰太重。
4月29日,李先生向樂清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撤銷行政處罰。前天,樂清法院開庭審理此案,但沒有當庭宣判。
腳踢村委大門,被拘5天
李先生說,去年4月,他與親戚承包了樂清油岙村一個水渠工程。今年初工程竣工並通過驗收,工程費用46.2萬元,油岙村村委會陸續支付32萬元,還欠14.2萬元未付。
李先生說,工程隊工人催著他要錢,他便催著村委會儘快結清尾款。村委會本來說好4月14日給錢,但最終沒有動靜。次日,他跑去村委會要錢,當時村委會正在開會。等到會議結束,他拉著村支書要錢,不料村支書說「這事我不知道」。李先生急了,在會議室門口攔著村支書不讓走,言語衝突間,一腳踢向會議室的門,導致鎖扣上螺絲鬆動。
李先生說,隨後村支書報警,樂清大荊派出所民警將他帶至派出所調查,直到第二天中午,因其「故意毀壞公私財物」,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李先生說,他在派出所接受調查期間,村主任李小嶽曾去派出所要求調解處理,但民警沒採納。
在拘留所的5個日夜,李先生越想越委屈。4月29日,他向樂清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撤銷行政處罰。
李先生腳踢大門時,殷先生在場。殷先生告訴記者,油岙村村委會辦公樓,是一座舊式三層小樓,底下是李氏宗祠,三樓為村委會辦公室和會議室。李先生踢的大門,是一扇用鐵皮包裹的木門,老式門鎖,鎖扣有螺絲鬆動的痕跡,其餘部位完好。
庭辯焦點:該不該拘留5天
前天上午9時許,此案在樂清法院第八審判庭開庭。
原告席上是李先生和其代理律師蔡賢弼,被告席上是樂清市公安局法制科民警,油岙村村主任作為第三人出庭。
李先生稱,此案並不複雜,無非他把門踹了一腳,這處罰重了。兩名證人出庭作證稱,他們均在油岙村村委會擔任職務,會議室大門之前就被人損壞過一次。
村主任李小嶽也說,欠錢一事屬實,衝突時他不在現場,事後他特意去了一趟派出所。他覺得,即使門鎖全部損壞,也就十來元,情節輕微,畢竟是同一個村的,建議派出所教育下或者調解下算了。不過,派出所沒採納他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