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契稅法和城市維護建設稅法。這兩部法律將怎樣影響我們的錢袋子? 落實稅收法定的要求 1997年7月,國務院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保持現行稅制框架和稅負水平總體不變,將契稅暫行條例上升為法律。 1985年2月,國務院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維護建設稅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維護建設稅法》維持現行徵稅範圍不變,維持現行稅率不變,將城市維護建設稅暫行條例上升為法律。 之所以將兩部暫行條例上升為法律,這是落實稅收法定的要求。根據我國立法法第八條的規定,稅種的設立、稅率的確定和稅收徵收管理等稅收基本制度只能制定法律。 夫妻之間變更房屋權屬免徵契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房屋買賣、贈與、交換應當依法繳納契稅。契稅稅率為3%至5%,具體適用稅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規定的稅率幅度內提出,報同級人大常委會決定,並報全國人大常委會和國務院備案。 現實生活中,夫妻之間更改房產證上的名字、變更房屋權屬,是否需要交納契稅呢?答案是:不用。 契稅法對免徵契稅的情形增加了規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之間變更土地、房屋權屬,法定繼承人通過繼承承受土地、房屋權屬,免徵契稅。此外,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國務院對居民住房需求保障、企業改制重組、災後重建等情形可以規定免徵或者減徵契稅,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享受免稅待遇的還不少。契稅法維持現行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軍事單位用於辦公、教學、醫療、科研、軍事設施的土地、房屋免稅的規定,將現行有關文件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上升為法律。 契稅法明確了成交價格作為計稅依據的具體內容:契稅的計稅依據,土地使用權出讓、出售,房屋買賣,為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確定的成交價格,包括應交付的貨幣以及實物、其他經濟利益對應的價款。 此外,契稅法還增加了稅務機關對契稅納稅人個人信息予以保密的規定。 對進口貨物不徵收城市維護建設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維護建設稅法》,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的單位和個人,為城市維護建設稅的納稅人。 城市維護建設稅法規定,對進口貨物或者境外單位和個人向境內銷售勞務、服務、無形資產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稅額,不徵收城市維護建設稅。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國務院對重大公共基礎設施建設、重大突發事件等情形可以規定減徵或者免徵城市維護建設稅,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城市維護建設稅法規定,納稅人所在地在市區的,稅率為7%;納稅人所在地在縣城、鎮的,稅率為5%;納稅人所在地不在市區、縣城或者鎮的,稅率為1%。
來源 人民日報
編輯 李劼
編審 楊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