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晚報訊記者馮小飛 近日,記者從茂名市民政局了解到,今年該局全面落實省、市十件民生實事涉民政工作:一是順利完成低保、特困供養提標任務,二是落實孤兒基本生活保障標準自然增長機制,三是有效落實殘疾人兩項補貼政策。
經市政府十二屆第102次常務會議研究通過,3月10日,我市印發了低保、特困供養人員基本生活標準提標文件。目前,我市各地均從今年1月1日起執行新的城鄉低保和特困供養標準,完成了提標任務。
截至4月,低保方面,全市城鄉低保對象共有137401人,其中城鎮12642人、農村124759人,月城鄉低保標準分別為772元、532元,比2019年分別提高70元、48元;月人均城鄉低保補差分別為609元、276元,比2019年分別提高55元、25元;城鄉特困人員基本生活供養標準分別為年人均15015元、11321元。
目前,我市共有孤兒1499人,集中供養和散居孤兒養育標準分別為月人均1820元、1110元,分別比2019年提高了135元和85元,達到省規定保障標準。
從1月起,我市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標準為每人175元/月、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標準為每人235元/月,分別比2019年提高了10元和15元。
今年5月27日,市民政局領導深入信宜入戶檢查困難群眾救助資金落實情況。在懷鄉鎮懷新村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周某家中,他詳細詢問小周生活和補助資金落實情況,並為其送上了慰問金。據了解,其相關補助資金已落實到位。